行政执法公务员
公务员的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技术类最大的区别就是分属不同类别,方便管理,均为公务员。分类管理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拓展资料: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职位设置范围和职数内进行。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高至低依次为高级、中级、初级。高级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
任一级、二级总监和一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二级、三级、四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一级、二级主管,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三级、四级主管和专业技术员,应当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❷ 省考公务员基层类,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类有什么区别
1、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原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除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这两类以外的公务员。是政府部门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这一类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监狱等政府部门。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务员。
2、职务等级不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仅规定由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具体设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体现对专业技术能力的尊重,同时考虑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
(2)行政执法公务员扩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位首先体现为某些行业特有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公安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其次,体现为一些社会通用性专业的技术岗位,如工程技术、化验技术等。
面对政府管理与服务内容日趋专业化,各级行政领导越来越需要依赖各类专家、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支撑,以更好地承担法定的领导责任。
因此,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准确性;同时,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阶梯,吸引和稳定机关不可缺少的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岗位,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
❸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有哪些单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单位有:工商、税务、城建、环保、卫生、农业、公安、计生等。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3)行政执法公务员扩展阅读:
一、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
1、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
2、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在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范围内任职定级。
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❹ 公务员中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有啥区别呀
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三类。
其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机关中履行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在公务员总数量中所占比例最大。
在政府机构中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内部管理工作,并为政府工作指明方向,发挥着核心作用,在公务员整体结构中居主导地位,享有决定权。
行政执法类职位,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
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
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4)行政执法公务员扩展阅读:
公务员培训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重大任务。
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高质量培训公务员、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体现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公务员能力素质需要,着力增强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
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培训规定
❺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区别
在此就与考生一起来看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区别——内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容是什么?
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如何管理?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具体职务名称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以通用职务名称为基础确定。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什么要求?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职位设置范围和职数内进行。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高至低依次为高级、中级、初级。高级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
任一级、二级总监和一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二级、三级、四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一级、二级主管,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任三级、四级主管和专业技术员,应当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❻ 公务员中行政执法编制和行政编制有什么不同
1、本质区别:行政事业单位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事业人员主要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
2、编制区别: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3、工作区别:公务员是国家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行政权力。事业单位是服务性质的单位,通常情况下不具备行政权力,这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之间比较大的差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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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公务员队伍界定:我国的干部身份很复杂。公务员队伍的确和一些网友所说,其实公务员队伍是一个相对并不是十分庞大的队伍。很多人都把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职能企业的工作人员收入作为公务员收入比较高的论据。
在我国真正具备公务员身份也并不是所有党政机关。党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干部身份里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而公务员就是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编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务员。
❼ 工商局的公务员,行政执法与管理岗位的区别。
工商局公务员行政执法和管理的区别:
1、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2、管理类公务员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3、行政执法岗位办理行政案件,应该说权力相对大些,我们行话说“外勤”。管理岗位整理档案、汇总资料的工作,行话叫“内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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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岗位特点: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
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网络–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❽ 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必须是公务员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在行政处罚法中有明文规定。 但是很多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这项法律来执行。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8)行政执法公务员扩展阅读: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
1、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
2、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在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范围内任职定级。
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交流。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其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督办:十五级至十级。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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