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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1-01-06 23:32:33

1. 湖北省公务员管理实施方案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员管理,规范公务员登记工作,确保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和《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务员登记应严格按照中央颁发的《公务员范围规定》和《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列入公务员范围、符合公务员条件的工作人员,依法予以登记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
第三条 公务员登记工作采取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实行逐级负责制,由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条件、程序确定登记对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填写中央统一制定的《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及备案机关。
第四条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为公务员登记对象并依法予以登记。
《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暂缓登记的人员暂缓登记,符合登记条件后,按规定予以登记。
《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不予登记的人员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务员登记对象的确定程序:
省、市(州)机关由所在机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结合实行编制实名制和定编定岗到人,提出拟登记人选,严格审查条件后,确定公务员登记对象;
县级及以下机关由所在机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结合实行编制实名制和定编定岗到人,提出拟登记人选,经所在机关(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确定公务员登记对象。
第六条 公务员登记的工作程序:
(一)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机关;
(二)审核机关审定后,提出具体意见,报审批机关;
(三)审批机关签署意见,需要备案的报备案机关;
(四)履行了登记审批、备案手续后,《公务员登记表》装入公务员档案;
(五)录入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履行登记手续:
(一)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登记的审核、审批、备案工作:
1、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省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报省人事厅审批。
2、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省级垂直管理机关审核,报省人事厅审批;
3、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市(区)人事局审核,报省人事厅审批。
4、市(州)级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市(州)委组织部审批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市(州)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市(州)人事局审批后,报省人事厅备案。
5、县级及以下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市(州)委组织部审批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县级及以下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县(市、区)人事局审核,市(州)人事局审批后,报省人事厅备案。
(二)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登记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1、省委管理和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公务员登记,由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和所在省级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和所在省级机关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2、市(州)委管理和市(州)委委托市(州)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公务员登记,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所在市(州)级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县(市、区)党委和所在市(州)级机关审核,市(州)委组织部审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3、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管理和市(区)委委托市(区)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公务员登记,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和所在市(区)级机关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4、县(市、区)党委管理和县(市、区)党委委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公务员登记,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和所在县级机关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市(州)委组织部审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登记审批、备案的内容包括:登记审批及备案说明,申请登记的专项工作报告、国家行政编制数、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等有关材料以及实有人员数、登记人员数、暂缓登记人员数、不予登记人员数,登记、暂缓登记人员名单等。各县(市、区)上报审批或备案的登记工作事项,要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登记工作的督查指导,严肃登记工作纪律。对不按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和规定条件、程序登记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宣布无效,并责令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在登记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机关及省垂直管理部门要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公务员登记工作方案,报省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
第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国家行政编制,是指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下达给各地各部门的行政编制。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湖北出入境管理局网站查询护照办理进度准确吗

湖北出入境管理局网站查询护照办理进度是准确的。网络显示“审批中”那就是还在审批中。

湖北省出入境证件办理进度查询步骤如下:

①网络搜索“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办证服务网“,点击进入网咋还能。


(2)湖北审批局扩展阅读

一、护照办理基本介绍

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就近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就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意思。

二、护照办理具体程序

①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②填写申请表。

③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 。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④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2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三、护照办理注意事项

①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②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③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3. 关于2017年湖北省社保退休审批,多长时间才能退休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延期退休的人员,应最迟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十日内将相关手续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其退休时间按批准的延期时限确定。

4.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行政审批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和审批
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5. 医院的域名注册前置审批手续到湖北卫生厅什么部门办理

域名注册是由中国信息互联网中心负责管理的。
只要选一家正规的域名注册机构进行注册就可以了。

6.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依据国家关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意见,及时修订调减省级投资核准目录,提高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国家和省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省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审批、核准、备案,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将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3、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四)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五)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7. 湖北粤州的房屋审批中心怎么走

湖北,湖北,澳洲的房屋审审批中心怎么走?往东走就可以了

8. 关于2017年湖北省社保退休审批,多长时间才能退休

法定退休年龄提前15天,提出退休申请,并填写退休审批表,10个工作日批复。法定退休年月日的次月发放养老金。

9. 符合二胎政策,2011年湖北黄梅县二胎准生审批表 档案存档在哪个部门,上哪可查卫计委说资料没了合规吗

一般情况下,“2011年湖北黄梅县二胎准生审批表 档案存档”应该是在当时的黄梅县计生局。
这是因为按照当时的生育政策,政策性的二胎审批应该是在县级计生局进行,在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受理后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必须拿到县级计生局进行审批。因此,在县计生局,应该有审批二胎后的存档。
一句话,你可直接向当时的县级计生局(现居应该叫卫健局)咨询。
如果黄梅县卫计委对你说“资料没了”,你可直接向黄冈市卫计委反映,因为黄梅县隶属于湖北省黄冈市,他们应该会给你一个说法。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10. 湖北省 养老保险 退休审批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十堰市职工办理退休提交《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本人书面退休申请,职工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十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直企业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09〕44号)
3、国家和省其它有关退休审批问题的政策文件
二、审批条件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或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操作、生产或服务岗位)年满50周岁、女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本人书面退休申请,职工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四、审批程序
1、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退休书面申请,单位或代理机构按要求填写《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
2、单位或代理机构向养老保险科提交申请材料,养老保险科按国家政策规定,对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缴费年限等进行核实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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