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⑴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
(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
(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五)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本单位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
(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产权登记
第九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
第十条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不论其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实行何种预算管理形式,都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必要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委托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分为设立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撤销产权登记。
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行政事业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化,以及国有资产总额超过一定比例,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或撤销产权登记手续。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查清年末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填制年检登记证。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为:
(一)单位名称;
(二)住所;
(三)单位负责人;
(四)预算管理形式;
(五)主管部门;
(六)单位资产总额;
(七)国有资产总额;
(八)其他。
第十四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定期报告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要求填报产权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建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对其停拨或缓拨有关经费。
第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表,并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档案,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商后有权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
第五章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第二十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有:
(一)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
(三)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
(四)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核定其价值量,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金,并以此作为占有、使用该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础。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一次性转作经营的资产,其价值量数额较大的,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用非经营性资产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须持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出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确认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证明,到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主管部门在出具资产证明时,不得出具伪证。
凡出具伪证的,一经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收回产权登记表,取消其产权登记资格,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其资信无效。
第二十四条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其实际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征收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的占用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性质不变,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用国有资产开办集体性质的企业。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管条例》实施监管。
第六章资产处置和产权纠纷的调处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一)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具体规定标准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决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第二十八条对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转让必须进行评估。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所发生的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调处工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关产权纠纷调处办法执行。
第七章资产的报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实行国有资产直接管理的,直接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实行委托管理的,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在报送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分析说明。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汇总报表及分析说明,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编制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四条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编制和汇总全国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并同时抄送财政部作为安排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资产的统计报表格式和报告要求,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八章责任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
第三十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政府责令改正,并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对资产造成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不反映、不提出建议,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二)在产权管理工作中,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条主管部门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其改正,并建议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其职责要求,放松资产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按规定权限,擅自批准产权变动的;
(三)对所管辖的资产造成流失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三)擅自转让、处置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
第四十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党派和社会团体。
第四十二条集体性质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可比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经国家批准的某些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依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中央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扩展阅读:
2015年12月23日,财政部以财资〔2015〕9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分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管理职责,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夯实基础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加强政府经管资产研究,规范政府经管资产管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管理;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11部分33条。
⑵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1 )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 2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006年,财政部分别以财政部第35、36号令的形式,颁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根据两个《办法》 的规定要求,相应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 3 )全面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构建起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 ( 4 )认真搞好资产清查,推动资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摸清“家底”,掌握资产的数量、构成、使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⑶ 如何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二、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单位“一把手”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
三、大力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要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⑷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种类如下:
1、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2、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
3、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购置建造、接受捐赠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计算公式如下:
所有者权益合计=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净额,即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⑸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概念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两大体系,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类似组织核算、反映和监督单位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专业,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
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但都属于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会计要素分类和主要账务处理方法相同,会计报表种类及主要项目也相同。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占有的固定资产,从事经营活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应明确产权归属关系,即明确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性质不变,对外投资、联营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确认手续。
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对外投资、联营、租出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租金,应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念
⑹ 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请参考:
根据“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四个体系: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系、行政事业资产集约化监管体系、行政事业资产精细化管理体系、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信息体系。并对行政事业资产改革做了明确阐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的成效,最终体现在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节约资金、用好资金,适度控制新增,尽力挖掘存量资产,从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自2006年清产核资以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精细化管理,但仍有许多问胚亟待解决。本文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际,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脱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造成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闲置浪费,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有的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和固定资产增资手续。有的单位对上级调拨或捐赠资产未及时入账。调入领导带入的“嫁妆”,如小车、手提电脑等,转到新单位后领导不主动申报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等。年度决算不能很好的反应单位实际资产情况,往往是单位资产实际情况、单位决算、资产管理网络几张皮。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各单位资产配置苦乐不均,缺乏统一的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资产配置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必要手段,但长期以来资产配置缺乏统一标准。资产采购预算没有细化,而且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用上的免费性.造成单位追求各种办公条件完备,自成体系,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资金来源充裕的单位为了追求时尚,对尚能使用的资产提前更新,导致了尚能使用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更换小汽车表现的比较突出。资金来源较差的单位,需添置资产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日常工作。而行政事业单位间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资产部门所有的意识依然很强,跨部门调拨资产很难实现,资产短缺单位无法通过调剂手段得到所需资产,出现了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与资产短缺并存的现象,降低了资产配置的效率,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履行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关收益的行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出租、出借及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为了满足和保障其履行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具有非营利性和服务性的特征,是用来实现自身工作职能的自用资产,并不应该投入经营使用。但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推动资产有效使用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不用或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进行有偿使用确是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弥补财政经费供给不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的有效举措。但由于对这些资产的有偿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一是房产出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租金标准也没有经过评估。二是房产出租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承租人的确定和租金定价存在随意性。三是房产租赁收入不入账,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直接坐收坐支,或者用于单位的福利费开支,或者直接冲抵单位的招待费或其他费用,引起收入不实。
(四)“资产单位所有制”的思想依然存在。少数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资产管理工作无所谓,做好做坏一个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和评估,私自处置单位资产。甚至有单位私自转让转让汽车给个人后,个人去办理过户手续,交管部门要求出示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手续,个人又找财政资产管理部门要手续时,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竟然毫不知情。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⑺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哪几个环节
上海畅捷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工程师马天宇回答你:
固定资产管理,不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还是一般单位的,都一样。其主要目的是账卡物相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资产的优化配置。
固定资产管理主要工作有日常管理(涵盖资产新增,转移,领用、借用归还,维修、报废退出、处置、盘点),财务管理(入账,折旧)。
稍微复杂点的还有预算采购(预算,采购申请、合同、采购入库等)、低值易耗品管理。
更深入点的,还有一些数据挖掘分析,如资产的部门分布,闲置时间统计、维保费用统计等。以方便为合理的资产配置提供依据。
⑻ 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脱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造成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闲置浪费,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有的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和固定资产增资手续。有的单位对上级调拨或捐赠资产未及时入账。调入领导带入的“嫁妆”,如小车、手提电脑等,转到新单位后领导不主动申报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等。年度决算不能很好的反应单位实际资产情况,往往是单位资产实际情况、单位决算、资产管理网络几张皮。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各单位资产配置苦乐不均,缺乏统一的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资产配置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必要手段,但长期以来资产配置缺乏统一标准。资产采购预算没有细化,而且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用上的免费性.造成单位追求各种办公条件完备,自成体系,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资金来源充裕的单位为了追求时尚,对尚能使用的资产提前更新,导致了尚能使用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更换小汽车表现的比较突出。资金来源较差的单位,需添置资产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日常工作。而行政事业单位间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资产部门所有的意识依然很强,跨部门调拨资产很难实现,资产短缺单位无法通过调剂手段得到所需资产,出现了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与资产短缺并存的现象,降低了资产配置的效率,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履行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关收益的行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出租、出借及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为了满足和保障其履行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具有非营利性和服务性的特征,是用来实现自身工作职能的自用资产,并不应该投入经营使用。但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推动资产有效使用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不用或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进行有偿使用确是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弥补财政经费供给不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的有效举措。但由于对这些资产的有偿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一是房产出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租金标准也没有经过评估。二是房产出租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承租人的确定和租金定价存在随意性。三是房产租赁收入不入账,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直接坐收坐支,或者用于单位的福利费开支,或者直接冲抵单位的招待费或其他费用,引起收入不实。
(四)“资产单位所有制”的思想依然存在。少数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资产管理工作无所谓,做好做坏一个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和评估,私自处置单位资产。甚至有单位私自转让转让汽车给个人后,个人去办理过户手续,交管部门要求出示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手续,个人又找财政资产管理部门要手续时,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竟然毫不知情。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与我省其他地区的同事多次进行交流,并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李景友教授共同探讨,认为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认识,改变观念,明确各项权力行使主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家所有,这个观念人所共知,但由于资产管理者长期短位,造成了个别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管理者认为是国家单位,自然行使部门掌握的国有资产的各项权利的情况。所以,我们应该首先从认识角度出发,明确国家、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者的关系。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属国有资产。国家拥有所有权及派生出收益权和处置权和占有使用权。其次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行使所有权,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专业职能部门,具体行使资产收益权和处置权,最后各使用部门行使占有使用权。
(二)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对接工作。要根据单位实际存量资产编制资产预算,并根据预算购置资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资产预算的监督管理,对于重复或超标的资产预算不予审批。单位的资产购置,要严格执行单位资产预算,从源头上把关。
(三)建立资产配置标准,从流量管理转向既流量、又存量的管理。科学制定资产采购预算,建立健全资产合理流动机制,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解决单位间资产配置不均衡的问题,需要由有关部门制定出资产配置标准,按照标准编制资产采购预算,同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占用资产均由财政性资金配置,按照公共财政管理原则,应当建立有序的资产流动体制,打破部门所有的现况,合理调配使用存量资产,加大对行政单位国有富余资产调整力度,做到物尽其用。
(四)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网上资产和实物资产要保持一致,确实做到“网账相符、账实相符”,网络资产卡片信息完整,要真实有效的反应实际资产的信息。资产变动信息完整,在进行业务流程的同时,电子流程也要按步就位,随时反应资产的实际情况。
(五)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将房产出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报经批准的出租房产必须经中介机构评估后,进入合法的公共交易平台实行公开统一招租,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改“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必要时由审计部门对房产租赁收入进行专项审计。这样不仅可杜绝出租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更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很多地方都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进行着不断的探索和改革,对房产出租实行公开招租已形成了共识,如宜都、枝江等地都已对出租房产实行公开统一招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公房出租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核算,足额记入应缴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县财政局根据国有资产处置协议和公房出租合同直接开具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进行专票集中管理。把握住国有资产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时,就必须以使用者即行政事业单位为纽带,建立起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以书面形式保证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到位,落实好资产的投入与经营责任。
(六)建立激励和约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奖惩制度,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我们要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资源,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利用财政部门管理资金的优势,统配统管资产,把好资产入口、出口关,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把好资产监督关。对各种违法、违纪损害国有资产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⑼ 如何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
操作步骤:
1、打开IE浏览器,输入服务器地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网站,弹出页面后输入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9)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扩展阅读:
主要流程:
(1)以实物管理为基础,以编码技术的应用为特点
通过先进的编码技术对固定资产实物从购置、领用、转移、盘点、清理到报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准确监管,结合多种资产分类统计等报表真正实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 , 为单位的每一个实物资产都赋予一个唯一的编码标识用数据采集器扫完编码标识后,传入到计算机中,准确地完成对该实物的盘点工作。
在数据采集器软件中做到自动纠错实时报警功能,从根本上杜绝了以往人工盘点时,难以避免的错盘、漏盘、重盘现象,确保了基层实物统计时第一手数据资料的完全真实和可靠性。
(3)具有低值易耗品和资讯类产品的管理功能
(4)核查和盘点快速准确
(5)统计查询功能强大、界面清晰友好、操作简单
(6)自动计提折旧及其他会计信息
(7)统计报表可以方便快速导出到EXCEL中,让用户自行调整生成更多的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资产管理系统
⑽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你要去的单位可能是国资委,岗位可能是在建项目管理。也可能是财政局,基本建设管理岗位。要求具备工程经济、项目管理、项目评价的基本知识。如果是财政局,要求高一些。国资委的要求低一点。考试不会深,要求比较广。其知识体系的核心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管理层面上的工程造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