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诉审查
『壹』 行政非诉案件是怎么回事感谢大家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贰』 什么叫非诉行政案件
非诉行政案来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源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的案件。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602/05/194000.shtml
『叁』 在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及执行中如何理解和适用
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一般是指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和《行诉法》第66条的规定,对未经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和审查的活动。其审查标准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执行内容?
二、是否有明确的被执行人?
三、行政执法文书是否确已送达当事人?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有无超越职权范围、滥用职权?
五、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
六、申请执行人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七、审查申请执行人所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
八、行政处罚是否公平、适度?
九、行政机关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对这种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实质性审查,而非程序性审查,这就要求法院不仅要看行政机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具 备,是否具备申请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肆』 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案件的审查标准是什么
我的习题的答案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看网络上写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伍』 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标准
非诉执行审查。凡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都应当依法裁定准予专强制执行。司法解释第属95条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陆』 什么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6)行政非诉审查扩展阅读
非诉行政案件专指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具有起诉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制度。根
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行政执行是以人民法院非诉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执行机关依法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而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作为人民法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
『柒』 行政非诉审查是否收诉讼费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回费用。诉讼费用由败答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的规定: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该办法明确: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费依据第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交纳: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请费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交纳(法条略)
行政诉讼案件的另外一项据实交纳。
根据上述规定,行政诉讼未申请执行及产生其他费用的,只需交纳受理费(标准见前述)。至于你提到的诉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诉讼费问题,如果未产生其他费用(即第三项费用),诉讼费为50元,但是,因行政不作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捌』 人民法院对非诉讼行政案件执行申请的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一般是指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和《行诉法》第66条的规回定,对未经诉答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和审查的活动。其审查标准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执行内容?
二、是否有明确的被执行人?
三、行政执法文书是否确已送达当事人?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有无超越职权范围、滥用职权?
五、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
六、申请执行人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七、审查申请执行人所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
八、行政处罚是否公平、适度?
九、行政机关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对这种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实质性审查,而非程序性审查,这就要求法院不仅要看行政机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具 备,是否具备申请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玖』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审查标准
人民法院对于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的审查标准是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