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行政拘留
⑴ 我朋友在长沙被拘留了但是不知道在那个公安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的,要及时通知家属。
⑵ 父亲拘留过,能被长沙市周南中学青少年航空班录取么
您提到的拘留,可能指治安拘留,不构成刑事处罚。
不会影响您上学的。只要您学习成绩好,就可以了。
⑶ 长沙晚报大道那边的拘留所在那个位置
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处罚轻些刑事拘留要看案件步处理情况 比前段间新回闻:曹某汽车事答故民警查竟持坦克驾驶证前曹某证驾驶该市交警马屿队处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 希望能帮 满意请采纳 O(∩_∩)O
⑷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保护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了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确立这样的原则,是由环境污染与危害的特性决定的:环境污染一旦发生,一般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不少环境要素遭到破坏后,要恢复正常极为困难,有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所以要以预防为主;
环境污染引起的某些疾病,潜伏期长,不易被发现,发病以后难以根治;环境受污染和破坏后,治理和恢复的代价很高;要将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光着眼于对新污染的“防”尚不够,还要对已有的污染与破坏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进行积极治理。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很多环境污染问题,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布局一旦错了,铸成了事实,要想纠正就很不容易。现有还有一种现象,工业布局中搞地方保护,损人利己,如各地将污染工业安排在自己的下游或者主导风之外,只管自己的发展,不管别人、别的地区的死活(市交接边界、省边界),酿成跨地区污染纠纷,逃避监管,增加了处理难度。
《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关于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和综合平衡的规定、第十三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关于自然保护区等的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关于城市规划和城乡建设的规定等条款的内容,都体现了这一原则。
(4)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长沙行政拘留扩展阅读:
《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⑸ 长沙晚报附近有拘留所吗拘留10日属于什么案件
拘留分来为行政拘留和刑事自拘留,
行政拘留处罚轻一些,但如果是刑事拘留,还要看案件下一步处理情况。
比如前段时间有个新闻:曹某开汽车出了事故,民警一查,对方竟持的是“坦克驾驶证”。日前,曹某因无证驾驶被该市交警马屿中队处以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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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长沙市长沙县行政拘留在哪个看守所 呢拘留三天,第四天是星期天,早上几点去接人
可以拨打110咨询长沙县拘留所在哪。长沙县拘留所应该和长沙县看守所在一起。
第一看守所是市里的,不是长沙县的。
⑺ 女子超速被拦,不仅不配合检查还对交警发飙,该名女子为何这么嚣张
一、具体事件经过2020年12月25日在杭州通往长沙的一段高速路段上发生了让很多网友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记录了该事件的视频片段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猜疑与议论。该事件的主角是一位女司机,这位女司机驾驶着一辆江西牌照的白色小桥车经过该路段时,由于超速行驶而被交警拦截并会对此进行扣分罚款等相应的处罚。
该事件中的女子为何一直不配合交警的处理,可能是因为她对其他人缺乏信任,对其他人的防范意识强,而且性格固执,最重要的可能是因为她的法律意识薄弱,不仅无视交规还公然顶撞且不配合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