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的行政
⑴ 国企的行政级别和政府部门的一样吗
企业里目前还有所谓的行政级别划分,但不是真正的行政级别,也就是说,与专公务员的行政属级别不一样。
从2000年就已经由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这一文件明确规定,政府与企业要由行政隶属关系改为产权关系,取消企业行政级别。
所谓国企领导的行政级别,其实质就是“官本位”思想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反映。在计划经济时代,事实上国有企业企业是没有行政级别的,只是“一把手”多由中组部发文任免,因此才有了级别。比如,很多央企最初成立时的“一把手”是“副部级”,其级别便顺延下来了。这种交流甚至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正常的”人事变动。
国有企业有央企和地方国企之分,央企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辖,其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几个级别。
但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企不分带来的有目共睹的弊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政企分开一直是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⑵ 什么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啊,里面的都是公务员吗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中有部分领导岗位是公务员编制,其余的一般是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和聘用制人员。
三者定义:
1、公务员编制:公务员的含义就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工资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编制是行政编制,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铁饭碗”。
2、事业编制:事业编相对复杂一些,用财政来源划分的话,可以分为全额拨款、部分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参照公务员也属于事业单位的编制。
3、企业编制:国企其实广义上也可以算作事业单位中自收自支一类的,所谓的的企业编制,虽然是在事业单位或者行政单位,但其实是体制外的人员。国企的大部分财政来源还是依靠自身的营收。
区别:
1、经费来源不一样。行政编制,财政全额负担;事业单位按不同的种类,由财政或全部或部分或一点不负担;企业编制理论上不管财政什么事。
2、待遇、地位不一样。这点在很多地方都有体现,一般来说,在体制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中,行政编制地位、待遇,这里所说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升迁机会。而三者的稀缺程度也是依次递减,行政编制最少、最稀缺,事业编制多。这两种编制很占资源。
3、职能职责不同。理论上,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而事业单位是全称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部分事业单位也有公共服务、行政的只能,部分其实是企业行政的,鉴于此事业编制也是这些职能;企业编制,算是体制外的。
⑶ 国企行政专员具体指哪些人
起的行政专员,具体指哪些人主要是一些后勤的服务人员或者是人事部的服务人员,他们都属于这些行政专员。
⑷ 中国国企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怎么区别和划分
中国国企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
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司、处、科”五级。
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一般来说,省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但对四个直辖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在现在的中国企业里是还有科长的。过去,国企管理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受相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可以互相调用。现在,除了工资等方面的经济待遇有差别外,其职务级别等方面的待遇是一样的。在许多地方,只有国企高管可以调任国家机关领导,或国家机关领导调任国企高管。
(4)国企的行政扩展阅读:
一、我国行政单位级别分为12等15级。
1、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二、省是部级,地级市是厅级,县是处级。一般来说,省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
⑸ 国企现在的行政级别是怎么划分的谢谢!
国有企业有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中央国企由国资委直接领导,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
国企行政级别废除步履艰难:1999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2001年经委表示将对企业重新划分等级,2008年上海市下发通知取消行政级别。现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实行。
(5)国企的行政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⑹ 国企里面的工作很难做吗比如国企行政工作具体做些什么
都可以。假如我选的话,我选销售部。因为安监部虽然权力较大点,可以经常到基层检查监督安全生产情况等,但个人发展空间小。相比之下,销售部利润较大,由于每天面对不同的客户,而且大客户多,给自己在社交能力、为人处事等能力的提高上提供的机会多,再一个,一般销售额跟工资是挂钩的,工资=底薪+提成,为了得到丰厚的回报,你会很努力的投入工作,再说了,油品是不愁卖不出去的,你的收入也会越来越高。
补充回答:我是油田职工,对油田的机制很清楚。你说的没错,
国有企业应该不是工资=底薪+提成的模式,但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在不同的岗位和部门(比如销售部门),为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他们采取与工资=底薪+提成相似的模式,准确说是收入=工资+提成(注意,这里的工资与你所在的同一企业内其他人员的工资不同,它可能只是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而其他部门员工的工资概念是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各类补贴等等),你的技能工资等等是要靠自己去挣的,你的业绩越大收入越高。在我们油田,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比其他人高得多。对于绝大多数部门和岗位,如果都是同样的阶层(如都是平级的职员),那么每月正规的收入差别不大。
安监部和销售部往行政干部走的机率都不大,你想想,你去了只是个科员,科员是一般干部,副科以上才算行政干部,在安监部最快也得混上
5年,好不容易提了个副科(注意,国企的行政干部是上级组织部门提拔的而不是考的,个人能力占的比例不大,更多的是人际关系和家庭背景,总之,是由综合因素决定的),副科到正科,别看只半步之遥,有的人也许一辈子都上不去,也有的人一年半载就从副科混到了正科。但要往处级混,难!难于上青天。你必须明白一个问题,在石油企业,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地质勘探、钻井工程等是主业,主业的技术干部往处级升的机率比较大(一般干部——科级
——处级——(厅)局级_——(省)部级),你知道,一个油田最大的领导才是个局级呀!中国石油最大的领导也只是个部级。
安监部或销售部在石油企业只算个服务、辅助单位,也就是说,是为油田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的,是为油田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服务的,从事这一行的人,是很难成就仕途梦的。
好
应该没问题
看那家公司了
⑺ 国有企业行政级别 国有企业有行政级别吗
有相应行政级别。
只要是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在国有控股或者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省属国有企业,一般是正厅级,由于是国有企业,其人事升迁的要求基本和公务员是一样的。
本科生进去后先是科员,然后到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副调研员),正处(调研员),副总(副巡视员),总经理(巡视员),括号里的叫非领导职务,级别是平级的,一般是为了解决待遇或给一个无望提拔成实职的人准备的。
一般从副到正至少要求两年,从正到上一级的副职至少是三年,但这只是理论,对于省级企业,绝大数人到主任科员就到头了,运气和能力及机遇比较好的能到处级,也就是公司的中层干部了,至于公司领导层,由于已经属厅级干部了,人事关系是由省里直管了。
有无编制可以以去问人事部门,一般来说,如果是由公司和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一般都是有编制的,如果是没签订或是由第三方和你签订,那就是无编制。
(7)国企的行政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其特殊性还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国有企业要执行国家计划经济政策,担负国家经济管理(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
对于有些重要行业和产品,明知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营利,也要、或者说更需要国家投资开办企业,而等到以后其经营能够营利或盈利率较高时,民间社会愿意投资了,这时国家倒往往可以减少投资,甚至退出这些领域。
2、国有企业虽然是一个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为国家一个出资人。这不同于合伙、合作企业和一般的公司,也不同于私人独资企业。
国家作为企业出资人,一般并不由最高国家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中央政府)直接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而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级有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
3、国有企业同所有其他企业一样都必须依法设立,但它们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国有企业依据和适用国家制定关于国有企业特别法,虽然它们也适用一般企业法的许多一般性规定。国有企业法同一般企业法比较,在企业设立程序、企业的权利义务、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关系等方面,其规定有所不同。
国有企业设立的法律程序较其他企业更为严格、复杂。国有企业往往享有许多国家给予的政策性优惠和某些特权,如某些行业经营的垄断性、财政扶助、信贷优惠以及在资源利用、原材料供应、国家订货和产品促销、外汇外贸等方面的优惠、亏损弥补和破产时的特殊对待等等。
但同时它也受到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性限制,承担许多特别的义务,如必须执行国家计划、价格权限制、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限制,要优先保障国家和社会需要,满足国家调节经济的要求,有时利微或无利也得经营等等。
国家对其他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制定其组织和活动的一般规则,要求其守法和照章纳税,而对于国有企业,国家需要以政权和所有者双重身份进行管理,在许多方面,国家(其代表者)要以自己为一方主体同企业和企业中关有各方直接发生各种法律关系。在国有并实行国营情况下,这种情况尤为突出。
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同一般企业法人比较,也有其特殊性。凡法人都应拥有独立财产。
一般企业法人对其财产拥有所有权,国有企业(这里指国有独资企业)对财产只享有经营管理权,而无所有权。
除法人条件上的这一区别外,在所属法人类型上,国有企业法人也有其特殊性,法人通常可分为私法人与公法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等。一般的企业法人属于私法人、社团法人和营利法人;国有企业却兼具有不同类型法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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