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交费
A. 关于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如果你打赢官司,诉讼费应当由被告承担,然后把你预交的诉讼费退给你。
B.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交费吗需要交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看你具体是什么行政案件了咯,一般也就是50到100块吧
C. 诉讼费 保全费 执行费怎么缴纳。
1、生效的调解书是具有法院强制执行效力的,可以申请强执行。
2、调解书和判决书是一样的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开庭。
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预先交强制执行费用。
(1)一般的缴费标准是:
1、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2、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
3、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除了应交的执行费,申请人还需负担以下几项的费用:
根据具体的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也需要申请人负担。
另外,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关于这个问题,规定中的具体的安排如下所示:
一般地,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将会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要是法院不按规定期限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4、强制执行依据调解书内容执行。
(3)行政诉讼交费扩展阅读: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不是只需要提交一纸判决书就可以的。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行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会对口头申请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但如果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约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D. 行政诉讼中原告2019年12月5日就提交起诉状等材料了,案件受理缴费通知书上法院却称是2019年12月18日收到
案件受理缴费通知书上法院却称是2019年12月18日收到?可能是他们弄错了。
E. 行政诉讼是以原告或上诉人缴费之后作为开始立案的日期吗
什么通知书?你是行政诉讼的原告吗?现在案件都是受理就会给你通知书吧,受理时就是提起诉讼了,你如果要在提起诉讼时申请调查取证,应当在起诉书里面写明
F. 收到二审行政诉讼立案受理通知书后没通知交费算立案了吗
收到二审法院的行政诉讼立案受理通知书后,没有收到缴纳诉回讼费通知、并没有缴纳诉讼费的并不算答立案成立的;因此提问者应该立即与二审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及时得到缴纳诉讼费通知,并在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G.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判决已生效申请执行交费多少
申请执行病不交任何费用。执行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你的诉讼费里面。是不在如y执行。而交费用的。
H. 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8)行政诉讼交费扩展阅读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