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执法改革
相关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会慢慢的落实。需要耐心。
Ⅱ 如何推行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我国现行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条块结合”体制,在实践中已与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模式,构建新常态下交通运输发展的新优势,是服务宿迁经济社会和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当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困境和问题的有效路径。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着多头执法、职权交叉等现象。“条块结合”体制长期形成的“条强块弱”,条条与块块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畅,再加上事实上的双重领导关系,导致了新的执法空白区域和真空地带。
根据精干效能和唯一执法原则,按照“一局两处一支队”的模式,三步走构建全市道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剥离公路、运管部门的交通行政强制、处罚权,在市一级组建道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区(含新区)部门成立大队,乡镇成立中队,形成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道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这种模式不触及现有公路、运管机构的设置,并保持其与综合执法机构在业务上的协调配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第一步,在市交通运输局组建道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大队,负责大市区道路交通执法。第二步,在支队基础上成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大市区市场监管、道路、水路执法。第三步,各县(区)成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纳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业务指导管理。
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到全市的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较多,情况复杂,工作量和难度较大,安置稍有不妥,很容易引起社会问题,阻碍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需提前筹划,周全安排,妥善安置。
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的之一就是在原来的执法体制之中引入权力制约机制,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相对分离。因此,要在组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时,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整理,对相关部门的职权进行划分,既防止各交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产生职权交叉,又避免产生真空地带。
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了管理审批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分离的出发点是为了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因此,要加强综合执法部门与原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而使整个执法体系高效运作,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加大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资金投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由财政预算拨款,综合执法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彻底消除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使综合执法人员所有精力都放在执法工作上,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Ⅲ 为什么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这样难
触动很多人的利益无论上面还是下面的
Ⅳ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方案还没公布,但是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已流传出来:《常州市武进区编办关于对武进区交通运输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总体方案是成立一局三中心。但是试点的江苏省交通厅、无锡交通局、盐城交通局、南通交通局的方案都是成立一局两中心(没有运输服务中心)。
因为常州市武进区交通局的改革方案涉及到增加了交通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数量,且涉嫌随意赋予下属单位行政职能和管理职能,与中央及江苏省要求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要“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及“事业单位只承担支持辅助或技术性、事务性的职能;调整转型事业机构,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的改革精神与改革方案相抵触,遭到下属事业单位员工的联名信访。基于此种原因,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方案还未正式对外公布。
Ⅳ 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改革什么时候开始
2002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同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文件精神,2003年,原交通部确定了重庆、广东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市)。2005年1月,广东省将省、市、县交通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整合,统一由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综合执法,提高交通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
2005年6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交通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组建了重庆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整合了分散在交通部门的执法职能,交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后来福建、山东等进行第二批试点,现在正在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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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内蒙古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什么时候开始 怎么改 工人身份的执法人员 这次是不是就不让执法了
现在已经在进行了,此次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对事业单位进行重新分类,划分成公益类、企业类等,执法类为公益类,执法人员需持证上岗,无证不能执法。
Ⅶ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会转公务员么请懂的回答。
正常来说,综合执法大队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该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但是下一步具体怎么走只有决策层才能确定,最大的可能就是参公或者划转成行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