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追溯
① 刑法 民法 行政法的追溯时效
刑法--犯罪之日起;民法--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人的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行政法貌似跟民法一样吧
② 刑法 民法 行政法的追溯时效
刑法 民法 行政法的追溯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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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关于行政法规溯及力的问题
《立法法》来第八十四自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所以要判断某些规范性文件的溯及力,要看该法规是否有溯及力条款。否则,即使对相对人有利,也不能适用新规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没有溯及力条款,因此不能适用新条款。劳务人员难以要回押金
④ 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这句话怎么理解
行政行为在撤销之前是有效力的,但是一旦被撤销就自始无效,也就是作出之日起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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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现在追究汽车厂家的行政责任没有超过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版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权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上述情况是从上个月终审判决判定汽车有质量问题之日起。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超过行政处罚追究期限的,对这种情况法院不以超出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处理。
(5)行政法追溯扩展阅读: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