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审批
❶ 发票审核要注意哪些方面
审核发票与主管领导审批发票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主要表现在技术性方面。出纳员主要是审核以下几方面:
(一)审发票的票面。看有无涂改的痕迹,如果有要认真盘查,防止把别的发票拿来报销,或者小数改大数。
(二)审出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一是看与本单位有无经济业务关系;二是看发票名称与经济内容是否相符,如销货发票不能改开收据;三是看发票内容与售货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吻合。
(三)审发票的抬头。看所填单位名称是否本单位,防止把私人或者其他单位的购货发票拿来报销。
(四)审发票的数字。看数字乘以单价是否等于总金额;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看小写金额前面是否有“¥”字样,大写金额前面是否顶格。如有差错,一定要查清缘由。
(五)审发票所开物品价格。看与以往所购同种物品是否相同,如相差过大,应及时查明原因。
(六)审发票的编号。看有无连号现象,防止把别人的发票拿来报销。
(七)审发票开出的时间。一看是否有同一经济内容、同一金额的发票在相近时间内出现,防止重复报账;二看发票之间在时间和内容上的内在联系,如购买大件商品与其运费发生的时间是否前后相距太远,等等。
(八)审发票的印章。一看有无税务部门监制章;二看有无售货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三看有无经手人签章。只有印章齐全,才能报销。
(九)审发票的备注。看备注栏有何规定或说明,如有无“违章罚款,不得报销”、“滋补药品,费用自理”等字样。
(十)审发票的背面。发票背面虽然没有内容,但由于发票基本上都是用复写纸写的,因而背面一般应有复写的印痕,如果没有,则应特别注意。
(十一)审发票的印制日期。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每年度都应从税务部门领取本年度版本的发票,即便使用上一年度版本的发票按规定也不宜时间跨度太长。审发票印制日期,就是看是否把作废发票又拿来重新使用,如果是,不但不能报销,而且还要向有关发票管理机构反映。
(十二)审发票的报销手续。看有无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如没有,应先补齐手续。
此外,在审核发票时,还要注意分析一些不能通过票面而反映的问题。例如,采购物资是否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的办公用品只写金额,没有具体内容,是否会是一些非办公用品。如有类似的问题必须问清缘由,防止被少数人钻了空子。
❷ 审核发票要注意什么
取得一张国税普通发票或地税发票时,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一、发票样式方面
审核发票代码前八位是否符合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
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北京地区为11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是指发票的印刷年份,并非发票的使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
例子:取得北京工业企业普通发票,发票代码应为11100061XXXX;北京商业企业普通发票,发票代码应为11100062XXXX。
二、审核各种号码的印制位置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和信息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或正上方,其顺序为:第一组为发票代码,第二组为发票号码,第三组为密码,第四组为信息码。
(注明: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是全国统一要求必须印制的发票项目,而密码及信息码不是全国统一要求必须印制的发票项目,仅限于北京地税发票,密码及信息码才是必须印制的发票项目。)
三、审核分类代码印制规格(即字体、字高、字宽、字间距)是否与发票号码印制规格一致
四、发票开具内容方面
1、审核发票开具的字迹和加盖的印章是否清楚,易于辨认
2、审核发票开具的付款单位是否为公司全称
3、审核发票填开项目是否齐全
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填开日期是否都填开齐全,如果商品种类多,在发票上无法一一列示,是否后附经开票单位盖章确认的明细清单。
需要注意的是,在审核定额发票时,必须重点审核是否准确填开日期,是否存在不开日期的情况。
四、审核发票填开内容是否真实
1、审核发票填开内容与发票类型及所盖印章的合理性
比如,取得一张“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开具内容为修理费、办公用品,但发票上加盖XX餐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明显此开票内容与开票单位的经营业务是不相关的,我们可以认为这张发票不可以报销。
2、审核发票填开内容与所附附件的合理性
发票填开的内容不同,所附的附件自然也要求不同。
(1)填开内容为“会议费”时,审核是否后附会议费证明材料。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2)填开内容为“办公用品”或“食品”时,审核是否后附销售方提供的明细清单,并追查购置(采购)后是否按规定办理入库验收和领用手续。
(3)填开内容为“咨询费”、“顾问费”、“场租费”等服务费用时,审核是否后附相关合同。
(4)填开内容为“礼品”时,审核是否计入业务招待费,是否后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审核发票是否一次性套写,是否存在“大头小尾”的情况。
根据国函[1993]174号-《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批复》,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审核发票是否存在连号开具,以达到发票金额“化整为零”的目的。
通过审核发票填开内容与发票类型及所盖印章的合理性、审核发票填开内容与所附附件的合理性、审核发票是否一次性套写、审核发票是否存在连号开具,我们可以发票填开内容的真实性。
❸ 申请发票的流程是什么
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作。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作为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发票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购领簿;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开具发票存根和未开具的发票。
购领发票手续:首次购领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人员资格证》;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发票购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手续:需带发票购领簿;发票领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
(3)发票审批扩展阅读
1、对经营数额较大、发票用量多、财务制度健全且诚信纳税的企业,可采取批量领购方式发售发票。
2、用票单位交回旧的发票存根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留存,再允许用票单位领购新发票的发售方式。
3、用票单位在领购发票时,应当提供前次领购发票存根联,由税务机关审验旧发票存根后,存根由用票单位自行保管,审验没有问题再允许领购新发票的发售方式。
❹ 协助办理正常发票审批什么意思
协助办理正常发票审批,
意思应该是协助配合,
审批好正常开具的发票,
这应该是交代给单位协助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