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选举
❶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怎么选举
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候选人,,还要过半数才能当候选人,根本就是筛选!!何来普选?
❷ 香港行政长官一届几年
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产生办法: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1997年第一届行政长官由第一届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成员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届特首由同一选举委员会选出。2005年第2届特首补选已于2005年7月10日举行,选举委员会成员大致与原有的相同。有缺位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与立法会同一功能组别的选民(各界别合共160,000人)选出。
2007第3届特首选举内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否定了2007年普选特首、2008年普选立法会的可能。
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每届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离职,继任人应在6个月内产生。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解释基本法方式说明补选的行政长官只是完成前任余下的任期。
(2)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扩展阅读
历任行政长官
(1)、董建华(Tung 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华(Tung 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署理特首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2005年3月12日—2005年6月2日。
署理特首唐英年(Henry Tang Ying-yen)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21日。
续任特首 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3)、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 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
(5)、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2017年7月1日—今。
❸ 香港特首选举什么时候开始接受提名
2月14日情人节当天。2月1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选举事务处通过香港政府新闻网发布消息称,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明日(2月14日)开始,至三月一日结束。
❹ 要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资格是什么
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条件和资格: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条件和资格:
1.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在外国无居留权·年满40周岁
3.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
4.不少于1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提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特区首长,亦可简称特首;英语:Chief Executive,简称 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职位成立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参考链接:http://ke..com/link?url=MZUaK-ATZWol---JHCcxta65tP_#1。
❺ 最新香港特首选举办法规定候选人要获半数以上支持,1200票要600票以上,那怎么可能产生两至三位候选人
对每一个人,1200都要投一遍,不是N选一
❻ 香港特首历届都是怎么选举的全名投票选举吗
香港特首选举
:
本届行政长官由一个1,200人组成的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出。选举委员会内的其中1044名选举委员於2011年12月12日由界别分组选举产生,其馀选举委员则分别由宗教界界别分组提名(60名),或属於当然委员(96名)。今届选委有5位成员具双重界别身份,另有2位选委出缺。
选委的提名期为2012年2月14日至2月29日[4]。
❼ 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是否受中央管辖
你好!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行政长官选举是不受中央管辖的,但行政长官选出来之后要上报中央批准。
希望可以帮到你。
另外补充楼下,应该是1200人的选委会选举的。
❽ 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什么时候开始
3月26日,三位候选人曾俊华、林郑月娥、胡国兴(从右至左)在香港会展中心合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3月26日上午9时开始举行。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近1200位选委陆续来到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主投票站,以无记名方式投票。
本任行政长官选举共有三位符合资格的候选人进行角逐。三位候选人选票排名次序为:曾俊华(1号)、林郑月娥(2号)、胡国兴(3号)。首轮投票将于上午11时结束,点票结果随后公布,胜出者成为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
最终林郑月娥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
❾ 香港回归后行政长官(梁振英以及之前)具体是怎么产生的和puxuan产生的方法有什么区别
现时香港行政长官由分别来自三十八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一千二百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并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任命。每届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选举委员会委员共八百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二百人
专业界二百人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二百人
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二百人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各个界别的划分,以及每个界别中何种组织可以产生选举委员的名额,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民主、开放的原则制定选举法加以规定。各界别法定团体根据选举法规定的分配名额和选举办法自行选出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委员以个人身分投票。
四、不少于一百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五、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具体选举办法由选举法规定。
《基本法》规定了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2007年以后循序渐进地最终达至普选。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解释了《基本法》第卌五条,间接否定了2007年普选特首的可能。随后政府在2005年推出的政改方案因得不到立法会三分之二的支持而被否决,第三届特首选举方法维持不变。
2010年,政府的政改方案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的支持而通过,第四届特首选举选举委员会委员增至一千二百人。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了香港将在2017年可以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另于2020年可以普选立法会。
❿ 香港之前怎么选举
香港之前选举是普选。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的政治争议,多数涉及《香港基本法》架构下香港民主发展的步伐。其中《基本法》第45条及第68条分别订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席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普选为目标,而随着时间推移,香港社会要求实行立法会以及行政长官普选的呼声日渐高涨。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 2016 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声明,俗称8·31声明。香港政改就此拉开帷幕。
(10)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扩展阅读:
香港选民资格:
1、地方选区选民:地方选区选民可以为立法会选举地方选区议席、以及住址所属地区的区议会选举中投票。根据2004年政府统计数字,香港约680万人口中,共有320万7227人登记作地方选区选民。
2、地方选区选民须年满18岁,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市民可以在湾仔的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或邮政局、公共屋邨办事处、选民登记网站,索取登记表格。
持有有效数码证书的市民可以透过香港政府公共服务电子化网站在互联网上登记。资料经查核后,选民资料会转载到选民登记册。
选民登记册通常在选举举行前两个月发表,而年满18岁的定义是按登记册公布日期而非选举日期为准。例如2004年香港立法会选举,该届的选民登记册在7月25日发表;因此,即使选举9月12日进行,7月25日至9月12日才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仍不能参与投票。
3、功能界别选民、界别分组投票人:立法会设有由功能界别选出的议席。功能界别在1997年前称“功能组别”,代表香港社会各个行业及组织,截至2004年共有28个。根据2004年政府统计数字,功能界别选民数字为19万23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