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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0-12-26 06:44:14

行政审批局有农业经济师岗位设置吗

行政审批局一般是有农业经济师岗位的,但是要先考过经济师哦。经济师考试备考您可以参考chinatat。

⑵ 北京南站到农业部行政审批大厅

公交线路:地铁14号线 → 地铁10号线,全程约15.7公里

1、从北京南站步行约240米,到达北京南站

2、乘坐地铁14号线,经过5站, 到达十里河站

3、步行约230米,换乘地铁10号线

4、乘坐地铁10号线,经过7站, 到达团结湖站

5、步行约380米,到达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

⑶ 申请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系统要几天

基本内容填好就行了,没什么特别的项目,理由就写因业务发展,原来的限额无法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特申请增加限额到多少就可以了。提前给征管员打个招呼,都会批的,当然还要他们调查,也只是走个形式而已。

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怎么注册

你好!建议联系该系统管理员,以及厂商!

这边也可以考虑下“企管宝”,企业一体化管理系统。

⑸ 办理农药登记证,发现审批结果不符,如何向农业部审批大厅提出诉讼

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到农业部审批大厅进行二次审批。

农药正式登记审批规范 :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部负责的农药正式登记的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办理时限、结果公开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药正式登记审批项目。

2 审批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2 《农药管理条例》。
2.3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4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3 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和办理时限

3.1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初审。
3.1.1 审查内容
(a)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b) 申请人资质及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可信,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清晰、准确;
(c) 申请产品为新农药的,其通用名称是否经相关机构确认及依据;
(d)产品摘要资料、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标签或者所附具 的说明书、产品安全数据单、其他资料等是否齐全、有效,装订是否规范;
(e) 各项登记试验是否由农业部认可的单位完成,申请人是否与试验单位签订委托 试验合同,试验单位受理试验的时间是否在有效资质时限内;
( f) 对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初步审查。
3.1.2 办理程序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
3.1.3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2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接收材料并受理。
3.2.1 审查内容
(a) 申请内容是否属于农药正式登记受理范畴;
(b) 申请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清晰、准确;
(c)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各方面初审意见是否完整、清晰和真实。

3.2.2 办理程序
3.2.2.1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通知书,同时将申请材料和材料接收单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进行形式审查。
3.2.2.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是否受理的建议,反馈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
3.2.2.3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进行受理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详细说明理由。
3.2.3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3.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
3.3.1 审查内容
(a)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b) 申请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正式登记相关要求;
(c)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部门各项初审意见是否完整、清晰、真实;
(d) 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相关指标 是否符合规定。
3.3.2 办理程序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相关处室对产品化学资料、毒理学资料、药效资料、残留资料、环境影响资料和标签等进行技术审查,分别提出审查意见。
3.3.3 办理时限 9个月。

3.4 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
3.4.1 审查内容
( a)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意见;
(b)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c) 产品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对人畜、作物、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等是否 安全。 3.4.2 办理程序
3.4.2.1 国务院农业、工业产品许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查并签署意见。
3.4.2.2 新农药由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评审,其他农药由全国农药 登记评审委员会有关委员会议评审,提出审评意见。
3.4.3 办理时限 3个月。

3.5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审核报批。
3.5.1 审查内容
(a) 申报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b) 技术审查和综合评审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意见是否真实有效;
(c)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查意见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3.5.2 办理程序
3.5.2.1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审核意见,新农药经司长审签后报主管部长审批,其他农药报司长(根据农业部部长委托)审批。
3.5.2.2 将审批决定提交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予以办结;予以批准的,反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3.5.3 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3.6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办结。
3.6.1 审查内容
(a) 审批决定与审批意见复核;
(b) 不予批准理由表述是否准确规范。
3.6.2 办理程序
3.6.2.1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对审批决定进行复核。
3.6.2.2 复核通过的,及时予以办结。予以批准的,将办结通知书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反馈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将书面办结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复核未通过的,退回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重新办理。
3.6.3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3.7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制作并送达证书。
3.7.1 审查内容
(a) 审批决定与审批意见复核;
(b) 证书内容与审批信息是否一致。
3.7.2 办理程序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审批决定制作并送达农药登记证。
3.7.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 行政审批结果公开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在办结行政许可申请的同时,将审批结果及证书内容在农业部门户网站公开。

5 文件归档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申请登记资料、技术审查意见、评审意见等归档,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审批意见签发稿等归档,保存时间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负责办理通知书的整理汇总,并保存一年备查。

⑹ 公务员有哪些部门

市政法机关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
市政府委办局:
市府办。房管局版。科技局。财政局。审权计局。 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 体育局。粮食局。劳动保障局。民宗局。卫生局。采购中心。环保局。地震局。公积金中心。人口与计生委。民政局。民航管理局。社保中心。
无委办。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方志办。国资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电业局。广电局。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市委委办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台办。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共青团委。
人民团体:
总工会。科协人。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
公务员分为:选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职位、省市级公务员招考的职位,选调生是培养国家干部的后备军,国家公务员是直接归属于国家管辖,省市级的公务员是归属于省市级单独进行管辖的。

⑺ 农业设施备案属行政审批吗

备案不属于行政审批,但根据一些法律法规,不备案将会被予以处罚。

⑻ 区所辖各局局长什么级别

地级市辖区各局局长是正科级,副省级城市辖区各局局长是副处级,直辖市辖区各局局长是正处级。

局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一个市或一个县某项行政事务的部门最高官员。局长有公安局长、交通局长、药监局长等职位,在干部组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地级市辖区各局局长是正科级干部,级别是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俗称科级,科长、市局下属处长、县局长、乡镇长。

副省级城市辖区各局局长是副处级干部,级别是二十级至十四级,副省级市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直辖市辖区各局局长是正处级干部,级别是十八级至十二级,直辖市区各局正职干部,如万州区卫生局局长。

(8)农业行政审批扩展阅读:

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

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⑼ 危险品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1. 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复印件、复制件均需使用A4白色胶版纸;

2.分卷装订成册,第一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第二卷 《各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卷 《安全评价报告》、第四卷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每卷要求有目录和连续页码;

4.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受理人员对原件核实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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