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法者
㈠ 什么是对执法者的要求
公正执法
㈡ 执法者的定义是什么
是为了追求正义而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制裁的工作者。
㈢ 交通行政执法用于规定对于执法者和执法对象有什么意义
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是为维护公路畅通,保证出行安全的执法机关。
㈣ 对执法者犯法。应该罪加一等!不然不足以平民愤!对官员和执法者也起不到震慑力!还会为所欲为!!
现在是法治文明社会,法有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执行,不存在什么罪加一等的说法,国家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适用的
㈤ 对执法者的违法犯罪行为按即往不究原则对平民百姓就终身追究责任这法律公平吗
这法律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外对执法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按即往不究的原则,应该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㈥ 对于执法者口出脏话用什么法律途径
我认为复,执法者应是代表国家权制威行使公权力,对社会各个方面依法进行管理,率先垂范文明执法,做到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如果在执法中不能用事实讲道理,而是口吐狂言,满嘴脏话,说明他的自身素质很低,玷污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就不配做个执法者。
当事人可以向他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还可以向政府的行政服务中心投诉。
㈦ 执法者对所执的法律知道多少
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说不 是我们每个人的权益也是义务,只有我们努力抗争,一点点争取合法权益,才能让暗势力小一点 正义大一点 不是吗
㈧ 辱骂执法者算犯法吗
算犯法,严重的触犯刑法。
轻微的: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回像权、名答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严重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㈨ 执法者对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如何对待
执法者对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我觉得你就应该要把它纳入到执法者的执法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是说在范围外,那么你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