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管理系统
Ⅰ 省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和省垂直管理的省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机关有何不同
我国在工商、税务、海关、质监、交通、司法、国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逐步实行了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人、财、物权统一到省里,政府垂直管理部门具有非行政区划性、垂直性、相对独立性的特点。垂直管理部门从政府序列中分离出来以后,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得到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减少和避免了诸多不利甚至是消极因素,如地方保护主义等,执法效率与质量明显提高。实践证明,新的垂直管理模式不仅在统一行政执法、队伍控制及管理和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且对经济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将政府垂直管理部门简称为“垂管部门”,政府垂直管理系统简称为“垂管系统”。
省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机关就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省民委、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 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省人口计生委、文化厅、卫生厅、审计厅、省外办。
Ⅱ 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双随机抽查监管依托什么系统
实行的!下面以奉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例: 奉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奉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奉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检查事项,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实施检查。 第五条 谁检查、谁反馈,是指奉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或者各执法机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 第六条 公开、公正、透明,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第七条 奉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县局各科、队、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第八条 奉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业务科(队、中心)应当根据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机构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局汇总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向社会公示。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6年应当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60%,自2017年始应当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十条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建立完善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区域、执法类别情况等。 第十一条 建立本局在本辖区的检查企业名录库。检查企业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确定抽查频次,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 局各相关业务科、队、中心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本机构年度检查计划。 第十三条 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第十四条 局各科、队、中心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通过“双随机”,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具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第十五条 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时,可以从本级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也可以从本部门与全县各乡镇安监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六条 原则上,县局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4次。县局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乡镇在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本部门业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4次的企业,其他业务机构实施抽查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 但是,对于进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因违法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七条 县局各科、队、中心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八条 在对单个被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间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 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第十九条 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十条 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被检查对象在收到书面反馈的检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检查部门及执法检查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下一步处理。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在每年1月底之前,县局通过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公开上一年度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的时间、过程与结果,检查的反馈情况,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果的运用等。 第二十四条 本局各科、队、中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二十五条 本局各科、队、中心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Ⅲ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法制办,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法制办:
根据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法[2003]242号)和《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组织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专业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以此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的必要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法知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而法律、法规又主要依靠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影响行政机关和老百姓的关系,影响依法行政进程。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是取得执法资格认证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相关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知识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执法机构中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
1、现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岗位已经取得《吉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2、新录用或转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岗位,尚未取得《吉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3、在城市建设管理岗位上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人员。
Ⅳ 我分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工勤编,和事业编有什么区别,将来能转干吗。
事业工勤编: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但现在各地执行政策好像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所以待遇会有很大差别。而这里指的是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事业编: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Ⅳ 怎样登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这个是内部管理系统,只面向内部人员,需要账户名和密码的。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监管,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部组织研究开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Ⅵ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加强事前公开要结合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
科学的道、合理的、有效的制度是协调道与人关系的最有效手段,也是管理道的最有效手段。因此,企业制度不在于数量,而在于科学性和规范性,在于能够更好地被观察和执行。标准如下:制度的建立是否有明确的标准,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上级的要求。
2、建立规范的程序体系。
由于它是一种必须标准化的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凌驾或超越国家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制度的制定程序,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直接面向企业的一般员工。这些制度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利益,所以制度的发布应该更加规范和透明。应遵循以下程序:
(1)企业基层管理人员、职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共同制定制度草案;
(2)基层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和修改;
(3)由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修改意见;
(4)根据两级管理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
(5)基层管理者应将修改后的制度报专业管理部门批准;
(6)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后发布实施。
只有按照标准程序制定标准体系,才能规范管理工作,才能保护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才能避免上述所有问题的出现和发生。,
3、对系统内容进行量化。
管理是一门通过他人完成任务的艺术。管理者的水平不在于高素质的员工能否把事情做好,而更重要的是素质一般的员工能否把工作做好。在执行同一命令时,每个员工都能根据经理的意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
这里的“质量、数量和时间”是一个定量管理的概念。当我们制定系统的时候,系统的内容应该被量化,这样员工就知道该做什么,在哪里做,什么时候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这些内容应该在系统中明确量化,让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知道如何工作,工作的标准是什么。这样可以提高系统的执行力。
因此,对于企业的所有员工来说,必须有一个完整、科学的制度来约束每个人。只要你是企业的员工,你就必须接受它,你必须按照现有的制度去执行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制度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一个制度会忽视人。系统的执行标准相同,也是提高系统执行力的保证。
毕竟,系统的实施和评估应该由实施系统的人来完成。因此,制度的执行主体应均衡,确保制度实施的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
如何提高一个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既要有完善的制度,也要有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一经发布,就对企业组织内的每个人都有约束力,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包括领导。
只有领导以身作则,一旦出现违规,同样予以处罚,坚决不寻求特殊对待,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制度建设才能真正落实有效,企业管理才能真正提高。
5、及时修改系统。
企业的制度建设需要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否则“污水短木板”将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系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企业发展和生产环境的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各项系统。系统的修改要注意时间。
(6)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系统需求
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发挥其作用。为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信息工作的规则和指南,使信息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原始的信息收集系统
所有与组织活动有关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地收集,不得遗漏。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专门的人员或设立专门的机构从事原始信息收集工作。在组织信息管理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不负责任造成信息滞后和失真,或出于某种目的捏造、提供虚假信息的,给予必要的处罚。
2、定义信息渠道
在信息管理中,明确上下级之间的垂直信息渠道,明确同级之间的水平信息渠道。建立必要的制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对外提供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并在组织内部进行合理分工,避免信息的重复收集和收集。
3、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信息利用率,通常指可用的原始信息所占的百分比。百分比越高,信息越有效。相反,它不仅浪费人力和物质资源,而且妨碍有用的信息的适当流通。因此,有必要加强信息处理机构的建设,提高信息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完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专项培训,使信息工作者具备识别信息的能力。
同时,要注意运用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从大量的数据中找出规律,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
4、建立敏感信息反馈系统
信息反馈是指及时发现计划和决策执行中的偏差,对组织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调整。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比较缓慢,就会在重大错误后才发现,给工作带来损失。
因此,组织必须把跟踪检查、监督和反馈放在管理的重要位置,严格规定监督和反馈制度,定期对各种数据和信息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快速敏感的信息反馈制度。
招聘和约会
后部门职位有特定的目标和明确的职能分工,下一步取决于员工的能力来执行,所以有必要评估相关能力的员工,并将它们分配给相应的位置根据评估结果,这也是man-post匹配的问题。
这需要良好的招聘,招聘环节主要是看申请人是否已达到所需的企业职位要求:基本工作能力、所需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可以培养潜力,和它的价值观、道德价值观和其他方面,最重要的是企业文化,价值观的身份?
如果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发展,没有责任感和主动性,没有欲望和动机去做一个好工作,无论他怎么受过高等教育和有经验的,他不会在企业有良好的执行能力。这是目前中小企业忽视或难以做到的。
在企业内部人员配置方面,还应使用一套工具来评估和合理配置企业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特别是以往的工作业绩和绩效,以保证人员与岗位的匹配。
流程和系统
岗位人员明白自己的职责,同时也要对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过程有充分的了解,从而使执行正确、及时、有效,从而避免少走弯路,提高执行效率。此外,还应该有制度上的激励和制约过程和结果
文化形态
领导者要推进和带头塑造强势执行力的企业文化,让强势执行力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习惯。这样,强势的管理者行为就会成为员工的习惯性行为,而弱势的管理者行为就会受到不同的对待。
值得一提的是,领导者应该成为执行力强的模范,否则一旦领导者破坏了这种文化和习惯,上述的就会落空。例如,上班迟到、中午饮酒、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等,充分展示了这一示范的作用。
Ⅶ 公务员考试为什么分国考和省考有什么区别
中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省考)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区别:
1、题型和名称不同
有的地方在试卷的结构上不断变化,甚至把中央的五大部分调整为四大部分,称谓更是迥异。最为明显的例子是上海市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试卷结构依次为:数学能力(含数字推理、数学应用、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图形推理、机械推理、定义判断、分析推理)和常识应用能力。
2、难易程度不同
有的考生认为,中央、国家和公务员考试比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要难得多,所以许多同学认为,复习并参加过中央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就不用复习地方公务员的知识了。其实,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因为各地的公务员考试试题难度是根据当地文化教育水平、考生的报考人数等等因素决定的,可以肯定的说,尽管地方与中央考试性质相同,但在其难易程度上具体表现是不一样的。
(7)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通过对比近几年中央、国家机关与各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历年真题,我们可以发现,各省市的公务员考试不论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还是申论,命题思想上均与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命题指导思想相一致。尤其是各地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一考试科目其命题思想与试卷的整体结构基本上是沿着中央的命题思想与结构来命制的。只不过是有个别的省市在中央、国家考试试卷结构的基础上,局部略有调整,如改个称谓,但其测试的性质,大致的测试内容始终没有脱离“中央公务员考试精神”,申论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