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做催款
A. 欠了一万多,今天被银行外包催款公司威胁说明天再不还款,公安会来把我带走行政拘留15天,是真的吗
首先你朋友说的没错,这个是第三方,也就是外包公司,他们来处理这个债务。
但是你信用卡欠款一万元,而且你是有还款诚意的,不构成信用卡诈骗,警察一般是经侦管这个事,但是他们根本不会逮捕你,也不会立案。
所以抓你肯定是不会,是吓你的,他们过来后你可以报警,你也可以直接去卡部要求处理这个事情。
贷记卡(信用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
信用卡存在帐单日和还款日(亦称作最后还款日)两个概念。帐单日是对一个帐单周期内的交易进行结算的日子,还款日是一个归还期限。因为无法还原您和客服联络的情况,不排除您误解了客服人员的解释或者客服人员表述不清楚甚至不正确的情况。
还款日的主要作用是银行用来判定持卡人是否有恶意透支倾向,以及判断持卡人的经济状况。所以在最后还款日后还款必然造成逾期记录,这个记录可否从央行更改,需要您进一步与发卡行协商。
B. 人事行政专员和广发电话催款哪个好一些
人事行政专员好一些,毕竟人事方面还是要有专业知识的。
而电话催款什么的,就是打打电话,没有技术含量。
这个也只是我一人之言,你可以网络一下,看看两个职位的各自岗位职责,就清楚了。
C. 在电视上发布催款广告违法吗
原则上违法。通过登广告催款,可能会泄露其他公司秘密或个人隐私等相关信息;同时,法律规定,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的,不得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2、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3、第三十四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4、第四十七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并应当将审查批准文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广告。
5、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