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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审批

发布时间: 2020-12-23 08:29:48

❶ 佛山市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5、无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0、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1)佛山公积金审批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就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离职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二、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三、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❷ 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想必大家都了解公积金,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积金是如何运作和管理的吗?这些积金是通过它自身自带的金融管理中心所管理和运作,每个地区的公积金都有一个管理中心,接下来小兔为大家介绍一个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核算;建立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个人明细账;依法依规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络的日常维护、升级和电子政务的开展管理工作,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网络的协调工作等,保证整个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业务科

负责办理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变更、转移、封存、贷款,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等。负责政策解释和业务咨询;受理群众的来访、投诉等。指导各管理部开展各项业务。

(三)会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工作。建立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帐和职工个人明细账,并依时记账、造册;负责与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对帐,对个人贷款进行核算、催收等;对各管理部的二级分帐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等。


(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四)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在本市范围的业务经办点,其事权按《关于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内部授权。


大家在心里有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概念了吗?中国许多的金融管理中它可能不是最棒的,但它是最努力的,它对佛山本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当地的金融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小兔了解到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人员工作十分勤恳。他们指出:由于“生活困难”的认定有一定的难度,是否能提取也要根据申请人具体的情况而定。“特殊的申请都要调查、核实,符合规定都是可以提取的。”他们工作精神值得小兔以及网民们学习。

❸ 在佛山 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有什么规定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版事行为能力;
2、具有权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❹ 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申请办理贷款时您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表;

2、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购买新建商品房客户,请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请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已交10%以上购房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9、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贷款币种

人民币

三、贷款限额

如果您购买的住房是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房,单笔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如果您购买的住房是房改房,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90%。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借款人不超过65岁。

五、贷款担保

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房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

1、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指不转移您对房产的占有,而将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权利质押担保方式指您或出质人以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如国库券等符合规定的有价证券作担保。

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指由第三方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发放

贷款的发放采用转账方式,即借款合同生效后,中国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售房单位账户内。

七、贷款偿还

偿还贷款采取月均还款法,即您可以在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您可用您本人,也可用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如果提前还款,应当在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国银行;利息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适用对象

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企业职工。

委托的银行也要同意才能办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❺ 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❻ 佛山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是怎样的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6)佛山公积金审批扩展阅读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禅城区可乘坐110、116、117号公交车在人才市场站下车

2、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乘坐的公交车在南海体育馆站下车再步行至财联大厦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顺德区可乘坐907,309,363,904,320,908,906路公交在顺德区公路局站下车步行100米左右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高明区可乘坐502路公交,在中山广场站下车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三水区可乘坐611/619/635/659/662路公交,汇丰豪园站下车,往澳盈商务大厦方向前行约400米。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图

❼ 住房公积金提取,从提交申请到通过审批得多长时间 有点急 ,两天之类可以拿到钱吗

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账,而且公积金的提取每年只能提版取一次,权时间自己来定,可以半年支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佛山公积金审批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❽ 佛山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2、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3、无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注:无房提取公积金可以不用到业务窗口排长队,直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进行申报!

(8)佛山公积金审批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网络—住房公积金

❾ 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版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权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❿ 佛山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在佛山范围租用住房居住的(非居住用房和市外住房,暂不在允许支取之列)
(三)申请使用提取对象为承租人(夫妻)
(四)申请提取的额度,按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面积和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凭据确定的租金标准的50%,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500元。
(六)租房租金使用提取,每半年申报一次。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提取方式有三种,官网提取、APP提取以及现场提取,详细的流程如下:
官网提取
1.申请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
2.受理
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3.审批
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
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APP提取
⒈下载
下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APP,点击“用户中心”登录
⒉申请
点击“业务申报”选择“提取划账续期”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⒊受理
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⒋审批
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现场提取
1.申请
申请人带齐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
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⒌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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