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被钓鱼执法
1. 钓鱼执法被怀疑吸毒,做了一系列检查,录了口供,按了黑手机,拍了三面照,之后第二天下午又把我放了
不会,只要你没有犯,这个就是配合调查
2. 利用钓鱼执法抓的贩卖毒品怎样判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所谓“钓鱼”,指诱使他人违法犯罪。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诱捕,属于合法手段,别找借口脱罪。
3. 运输毒品被人陷害钓鱼执法怎么办
大部分毒品都是钓鱼执法的,一般都不会承认的,只不过钓鱼执法的唯一好处就是不会判死刑
4. 被钓鱼执法吸毒,之后又放了会有案底么
既然是马上放人了,
那就是证据不足,不算,没有立案
不过你已经有血液,指纹样本在那里,
将来一旦违法,很容易被查到,好自为之
5. 法律规定毒品案子钓鱼执法
这是可以轻判甚至无罪的
2000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专作座谈会纪属要》认为对具有特情引诱情况的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无论毒品犯罪数量多大,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犯意引诱的特殊性进行了充分考虑,提出了慎重量刑的意见,应当说,这是在目前司法现状下采取的一种折中的方法。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考虑,“诱惑侦查”本来是国家为了有效抗制一些具有隐蔽性、严密组织性、严重社会危害性等犯罪的一种不得已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带来的危害超过了打击犯罪保卫社会的利益,从程序上看它是非正义的,所以应当从法律评价上对其加以否定和谴责,而对被引诱的行为人从宽处理,特殊情况下可按无罪论处。
6. 帮朋友问的,他是被公安钓鱼执法了,去告了也没用、公安说涉毒类犯罪是唯一可以采取钓鱼执法的。公安局那
公安部门是取证单位,有权拘留嫌疑人一天进行取证,然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内批捕,法院容裁决是否犯罪进行判决,公安部早就三令五申不允许钓鱼执法了,这是违规的行为,即使到法院也不会被采纳,你如果感觉被冤枉了或是感觉到不公,可以去监察机关进行举报或是请个好律师去法院起诉
7. 钓鱼执法引诱他人去拿毒品,而后又配合抓捕了那个贩卖毒品的人!请问这能构成犯罪的罪名吗
大陆法律不管是否钓鱼执法,只要你有犯罪事实就构成犯罪,估计是给线人举报的
8. 派出所民警对于吸毒者能否采取钓鱼执法
为了使那些具有反侦查能力的人东藏西躲,使用侦办手段是正常的,可以采取“钓鱼执法”。
9. 钓鱼执法是否合法.我怎样告他们放人
我国目前仅规定针对毒品行为的钓鱼执法、侦查陷阱合法。
其他的钓鱼执法一般情况都是不合法的。只要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以行政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行政行为,则行政机关承担行政程序合法的举证责任,证明不了则败诉,到时候就应放人并予以国家赔偿。
上海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禁止“钓鱼执法”,并将切断“钓鱼执法”的源头。
钓鱼执法的实行方式:
1、“显露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或犯罪的企图,且已经实施,但是尚未显露出来。
2、“勾引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
3、“陷害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使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
(9)吸毒被钓鱼执法扩展阅读:
钓鱼执法的动机:
执法动机
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应当是源于刑事侦查中的“设套抓捕”,即在掌握一定证据的同时,为了抓获已知犯罪嫌疑人,而通过“诱惑”方式,以利引之,使其落网。“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第二,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
第三,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但刑侦中的设套,是为了抓住已有犯罪嫌疑之行为人,而所设之套本身,也不能成为证据。但是,行政执法中的“钓鱼”,却是引诱守法公民“违法”,并把所设之套作为定性的证据。这种取证的方式本身显然就是违法的。
10. 派出所用线人钓鱼执法抓获吸毒人员合法不合法
如果毒品是线人提供的,那肯定不合法。
用线人是全世界警察都用的侦查手段,有时合法不合法的界限有点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