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法规
⑴ 央行推出DCEP取代纸币,微信支付宝会被终止吗
中国作为全球移动支付大国,支付宝和微信早已成为国民支付方式。现在出门几乎不用带钱包,购物只要扫一扫,不用钱包,不用找零,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便利,而且不管是支付宝还是微信支付,使用的体验都非常好。
央行将于今年底推出的DCEP,预示纸钞取代是必然。那么,微信,支付宝也会被终结吗?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
你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只要你我手机上都有DCEP的数字钱包,那连网络都不需要,只要手机有电,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能把一个人数字钱包里的数字货币,转给另一个人。
四、微信和支付宝首先要绑定银行卡,然后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扫码支付。而DCEP不需要绑定银行帐户,用户之间的转账是独立于银行账户的,这一点跟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一样,只要你有DCEP的数字钱包,即可扫码支付。
其实,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宝在支付场景十分相似,预计未来使用的体验也非常相似。未来,只要能用电子支付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央行数字支付端口。
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说,有了DCEP,你只是多了一个支付方式,就好象移动支付先有了支付宝、你还可以微信支付。哪种方便就用哪种。但,数字货币的出现,将会在目前已占据移动支付市场份额90%+的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中分一杯羹,也是必然的。
⑵ 国家那条法律规定中国移动不让查6个月以前的账单
这个没有规定吧,但是一般这种公司内部都有规章制度,为了保护用户信息
⑶ 个人银行流水账单须本人打印是哪儿规定的是有法律条文嘛
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这样,而是各家银行自己规定。
有些银行可以去一年免费打印三次,有些银行要求自己在网上打印,楼主可以试着去文印店打印看看。
⑷ 对账单上盖了财务章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对账单上,应该加盖财务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法庭证据有效。
对账单至少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效力:
(1)有效地证明了交易关系的存在;
(2)有效地证明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一份经过相对方有效确认或者部分确认的对账单相当于欠条。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一份经过相对方有效确认或者部分确认的对账单相当于欠条。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好做好相关的细节工作。
在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对方认可收到货物的加盖对方公司法人公章的书面凭证后,可以向对方主张支付相应货物的价款,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当事人一方可以持该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
(4)账单法规扩展阅读
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
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
法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法人对外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项目证明。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也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合法资格。这些组织的负责人依法代表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
代理人代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理论上,认定代理人有无签订合同代理资格的惟一依据是授权委托书(委托证明),但实践中注重足以证明其代理资格的书面凭证,如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不过,介绍信的基本功能是证明一种关系,起一定的介绍和证明作用,是人们交往的媒介,并不完全具备代理证书的性质、特点和内容,容易为他人利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将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应当是当事人自主、自由、自愿地表达的真实意志。只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表达了其真实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当事人进行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适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均无法律效力。
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须经过公证、鉴证或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
⑸ 开公司应该注意些什么,和具备些什么
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
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余下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在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
三、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
四、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三权分立”的,即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
(5)账单法规扩展阅读:
关于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①、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③、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④、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⑤、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6、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①、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②、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③、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④、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7、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⑹ 租车纠纷法律法规没签任何合同有历史微信帐单和支付宝转帐,这样可以起诉拿回剩余租金吗
你必须举证,
否则无法单凭支付宝或微信账单拿回钱,
譬如账单上的收款是客人的,
出租车有记录此时是你在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