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法被打
① 法院执法局打了电话不接有什么后果
法院没有执法局,如果你指的是执行局,没人接电话也正常,都出去执行案子了,谁接电话?
② 法院执法过程中导致被执行人死亡如何定性
区分故意过失和原因。
首先必须是与执行行为有关,导致自杀之类的不属回于犯罪。
如果答是由于执行行为直接造成的,如果有故意杀人的意思表示,客观上实行了行为,且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如果是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可以按照过失杀人罪处理。
另外,如果执行人缺乏主观故意过失,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按照意外事件处理,但是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你这个坠楼是什么意思?如果法院来执行,使用的手段合法,(比如不是用暴力手段之类的)那么还是不用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使用的不是合法手段,那么是要追究责任的,可以提起国家赔偿之诉。
我对这个情况表示同情。
③ 法院工作人员立案大厅殴打群众该哪个执法机关管辖
一.法院有纪检组长,专管这个,或者直接找法院院长,但很多当事人担心法院会偏袒自己内人;
二.去同容级检察院申诉,但法检往往是一家人,处理效果名不明显这就不好说了;
三.去同级政法委或是纪委控告(往往找书记比较管事),引起重视的话他们会让你说的庭长去背书
④ 法院执法人员是不是可以强行进入房间进行审问
这样的做法是与执法程序不符合的。
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⑤ 法院执法人员态度恶劣威胁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签字画押该怎么办
法院执法人员在强制执行案件时。有严格的执法程序。如果被执行人发现执法人员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执法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监察委员会去反映。。
⑥ 朋友喝酒了打架,警察在执法时被打一拳,现在我朋友被送进看守所,那个警察没有大碍,我们给法院的人送...
找人牵线搭桥,给那个警察赔率道歉,请客吃饭之类的,一般没什么
⑦ 法院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去哪里投诉
可向该行政执法人员所在的法院投诉。
就我国目前来说,可将不作为之作为义务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1)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
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在纯正不作为中,作为义务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这里的法律规定,是指由其他法律规定而经刑法予以认可,如果只有其他法律规定而未经刑法认可,则不能成为不作为之作为义务。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
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职务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在不纯正不作为中,作为义务通常是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它们一般都被规定在有关的规章制度中,这些规章制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可以成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3)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
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设立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人的法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广义而言,不仅行为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的行为,而且凡是自愿承担了某种实施一定行为或者防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义务,因而也属于法律行为。
(4)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即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该行为人有了积极行动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由于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具有不同于其他情形的特殊性,在认定由此构成的不作为时,应当充分关注先行行为与由此引起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至于先行行为的性质,在所不问。
⑧ 开庭完后,被告四人在法院内行凶打原告,法院执法人员没管,没制止。请问法院执法人有没有责任
法院的法警只是维护法庭秩序
开完庭后就没有义务维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了
因为开完庭后,法警就没有执法权
当然可以劝解但无权处罚
至于监控,可以报警后由警方调取
⑨ 被执法机关强制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此申请强制执行还牵涉到一个诉前财产保全的问题,若无诉前财产保全,他方将资产隐匿转移,强制执行就失去了执行的条件。
其实,目前我国司法界头疼的执行难的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解决的,这与法律条文的制定和法律手段没什么冲突,情况往往是拿着地方法院签发的支付令仍然没办法讨回债务,顶多关看守所里几天,可死咬着没钱你真不能把他怎么着!
⑩ 法院执法人员殴打犯人
不合法
2、法院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3、请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局局报案,要求对法院工作人员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