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法律法规
㈠ 幼儿园教育中涉及哪些幼教政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㈡ 幼儿园法律法规内容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
㈢ 私人创办幼儿园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开办私人幼儿园的规定,各地有各地的具体规定,但精神基本上是一致的,你可以遵循这个精神办理。教育行政部门是托幼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托幼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业务的监督管理。财政、物价、人事、机构编制、规划、建设、房产等行政部门及妇联组织,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托幼管理的有关工作。 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二)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三)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四)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和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园、所址应当设置在安全、无环境污染、不影响采光的地方;(二)房舍及活动场地相对独立;确实不能独立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通道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三)有幼儿活动室、卫生间、保健室、厨房、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寄宿制幼儿园、托儿所应当配有每人一床的寝室及隔离室、浴室、工作人员值班室等基本用房;(四)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及保证幼儿学习生活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五)按照规定的类别、数量配齐教具和玩具,并确保教具和玩具的安全、卫生。幼儿园、托儿所围墙外十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停车场、货场、垃圾站、集贸市场。 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一)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章程和规划;(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三)拟任园长、所长和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四)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证明;(五)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六)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册资金一般10万元以上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5.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大渡口区教委.申报材料包括: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
㈣ 与幼儿园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及简介与内容
于幼儿园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和小学生基本上是相同的,首先注意他们的饮食安全卫生安全,同时注意身心健康,不要教更多的知识,教他们在玩中,在乐中体会生活的快乐。
㈤ 列举3-5个与学期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列举五个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法律法规,如下:
1、《残疾人教育条例》;
2、《教育超过奖励条例》;
3、《教师资格条例》;
4、《学校国防教育条例》;
5、《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㈥ 按现行法律法规幼儿园享有哪些优惠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二条第 (一)、第 (二)和第(四)款的有关规定,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 民办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对民办幼儿园开办的家教、兴趣班取得的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㈦ 2015关于幼儿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未成年人保护法
3、幼儿园工作规程
4、幼儿园管理条例
5、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㈧ 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学前教育政策与版学前教育法规的联权系与区别: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它们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都具有规范性。教育政策对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起指导作用,而教育法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定型化,是保证教育政策贯彻执行的一个主要手段。
(8)幼儿园法律法规扩展阅读:
近些年来,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这为我国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较全面的保障。为了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的幼教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治教的水平,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不同层次基本上都开设了《幼儿园政策法规》这门课程,但目前并没有合适的教材,相关教学参考书也不多。
同时,基层幼教行政管理部门和一线园长、教师也迫切需要学习和掌握幼儿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却缺乏适宜的参考书。在这种需要的推动下,本人以执教这门课程的经验为基础,权且尝试着主持编写了这本教材,希望能解决同行们的一些问题。
参考资料: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