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法规
1、范围复不同
法律法规、行政制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
2、制定人不同
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
3、适用对象不同
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部门规章同样不适用普通民众,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自己调整内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
(1)政府法律法规扩展阅读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会,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等,也是经济法的来源。
❷ 政府采购领域有哪些基本的法律和法规
政府采购领域有两部基本的法律,即《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有两部行政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15年2月27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各界期望,以条例为契机,从制度上推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堵住寻租腐败的黑洞,让政府采购真正回归阳光、公平、公正。
(2)政府法律法规扩展阅读:
法律必须从严约束政府采购。
案例:
采购的U盘变身iTouch4、斥资千万元购买10万套“次品”课桌椅、十多家企业竞争报价最高者竟中标……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屡屡出现质次价高、豪华采购等问题,“买贵不买对”“买人参的钱买萝卜”等采购乱象饱受诟病。
新出台的实施条例一大突破,就是明确了采购需求的内容,如规定采购人应当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明确采购需求成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和依据,并规定采购标准应当依据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确定等。
“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过去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不足相关。”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说,由于一直以来缺乏从法律层面明确采购需求管理问题,没有具体的采购需求说明、论证等要求,也没有相关责任规定,导致一些政府采购买了不该买的东西,一些本来不需要或过于奢侈的东西大量采购。
目前,我国年政府采购资金规模已近2万亿元,带动了一个超过20万亿元的公共采购大市场。徐焕东认为,引导政府采购领域规范发展,仅靠加强采购程序监管是不够的,还需要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和结果管理。
❸ 国家法律和政府法令有何区别
区别在于:定义不同、使用范围不同、行使规范不同。
1、定义不同:法律为国家的产物,统内治阶级(泛指政容治、经济、意识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法令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与行政机关制定的命令之总称。
2、使用范围不同: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行政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行使规范不同:国家法律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行政法规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❹ 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的规章
概念可以上网查,或者找教科书。
我的理解是,区分这两个概念可以从制定主体入手。
地方性法规是省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较大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
有一点需要注意: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需要报批准,而较大市的地方政府规章就不需要了。
总的来说地方性法规位阶高于地方政府规章。但有会有冲突的发生。比如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这时候报省级人大常委会解决。
不知道说明白了没有?
❺ 哪些级别的政府可以指定地方法律法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是什么
政府没有权力制定地方法律法规,有权力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有深圳市的人大可以制定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规章:
还有一些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
❻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应如何区分
区别: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1、制定者不一样:
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在其权限内制定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称为“部门规章”。
2、效力不一样:
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其次是法规,然后再到部门规章。
3、含义概念不一样: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规是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
规章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6)政府法律法规扩展阅读:
三者发布:
1、国家行政法规的制发主体是国务院。
2、部门规章的主要是国务院各部门。
3、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
以上这些单位或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都可用“公布令”来发布。而其他一些地区和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而制定的,不属于法规、规章的“类规章性文件”,不能用“公布令”发布,只能用“通知”予以发布。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法律
网络--法规
网络--规章
❼ 政府颁布的条例是法律吗
不是。
❽ 政府颁布的条例是法律吗
政府颁布的条例属于政府规章,不是法律。地方政府只能颁布政府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实施的。
❾ 省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是法律法规吗
省政府出台的管理抄办法是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9)政府法律法规扩展阅读:
法律法规的分级: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