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全文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 2020-12-20 15:25:44

Ⅰ 2019.5.31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2019】34号文《关于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是真的吗

是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根据自己的调整。

Ⅱ 做消防工程一定需要资质吗

消防工程施工必须要施工资质才行,您可以通过成为中釜建设合伙人的方式获得消防施工资质。

Ⅲ 《注册消防工程师执法改革意见》出台,影响消防工程师前景吗

虽取消了消防资质,但仍有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不走资质许可流程不等于不管理。只是将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进行随机抽查和事后追责。
再者,如果没有事中和事后监管,工程质量就无法得到有力的保证。这里透露出的信号是:降低准入门槛,它不等于降低个人执业能力和工程质量。
简政放权,打破垄断,提高个人执业能力是社会发展趋势,就跟现在的建造师一样,逐步强化个人执业能力,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

所以消防部门仍然会制订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这些条件和标准必须要达到,往后消防工程师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不会影响到前景。

祝你今天愉快~

Ⅳ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哪里可以看到

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征求意见稿!!!!!!!

Ⅳ 如何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消防法律制度体系

消防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监督,消防执法队伍素质、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较以前均有了明显提升。但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要贯彻落实好公安部党委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及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消防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其在某些层面上已制约着我国消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够高。

《消防法》修订实施以来,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但总体上目前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仍然较低。在政府层面,省、市、县三级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较高,而乡镇及街道办一级未设立专门的消防机构,且大多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在部门层面,一些部门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消防联合执法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影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在社会单位,特别是一般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比较低。

2、监督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较低。

①一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没有真正树立执法理念,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牢固。在消防监督管理执法过程中,个别监督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大。

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法律、业务和文化素质方面存在欠缺,消防执法人员自身知识结构水平相对偏低。部分监督干部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学习,导致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能准确全面地发现和指出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同一阶段同一单位多次检查提出的火灾隐患也不尽相同,有时提出的火灾隐患也往往不着边际,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尽科学和合理,不能正确综合判定被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导致老问题不改,新问题出现,造成问题的积压,弄得单位无所是从,总觉得火灾隐患永远也整改不完,从而使群众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产生错误的认识和理解。

③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在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无论是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对一个单位的进行了三五次甚至“轮番式”的监督检查,某些消防监督员为了完成所谓的任务,仅仅填写一个名不副实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而已,但火灾隐患始终存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按法定要求必须给被监督检查单位留存一份,但往往由于疏忽或人为就缺少了这一项工作,“执法痕迹”在被监督检查单位很难查到。

④专项治理及联合检查时一整风,检查时问题一大把,检查完没了下文,无跟踪落实执法机制,执法不到位不彻底的现象在某些岗位普遍存在。四是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能主动地为被监督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和帮助隐患单位制定科学、合理地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查处不及时,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警民关系。

3、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规范。

①法律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表现为个别执法人员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不按规定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或者虽然填写了但内容记录不详细;在制作填写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时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用语不规范,案卷装订和移交管理不及时。

②个别监督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审验把关不严,放宽尺度实施行政许可,忽视对在建建筑工地的监督,竣工、开业时就留下许多先天性隐患无法整改等。

③个别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不及时下发法律文书,而是口头提出整改意见,有的在检查中虽然发现了许多火灾隐患,但在下发法律文书时,只提一些容易整改的问题,对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避而不谈,导致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始终得不到整改,留下了不安全因素。

4、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管理机制薄弱。

面对前所未有的火灾防控压力,为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广大消防监督干部付出了艰苦努力,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在长时间、超负荷的紧张工作中,对监督执法干部队伍管理的问题日益突出:

①压担子多,体恤关心少。

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大部分监督干部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白加黑”和“五加二”在某些地方成了常态,正常的年休假往往得不到保证,造成相当一部分同志精神处于超紧张状,许多监督员滋生疲劳厌战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降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下降。

②一线消防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大部分县(区)消防大队干部人数少,与基层担负的繁重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经济欠发达地更是如此。

5、内部监督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

执法排名重次序,造成监督执法人员为“执法”而执法、为完成指标而工作的现象。为强化执法考评的力度,考评结果采取排名的方式,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促进工作的显著作用,但如长期坚持则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①尽管各执法单位从事相同类型的消防执法工作,但由于所作区域的不同特点,执法工作重点、工作对象以及工作量不尽相同,单位之间不完全具备可比性;

②由于个别执法单位领导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在考评中片面追求名次,盲目与其他单位进行比较,不切实际地组织制定相关执法指标,使执法人员压力过大,违背了考评的初衷。同时,考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疲于应付的局面,过多过滥的排名导致数字的空洞及工作的浮夸,与消防执法的严肃性格格不入。

二、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和企业专业消防力量为补充、群众性消防组织为基础,全面覆盖街道乡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条件允许时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专门的消防监督机构。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消防特种装备、车辆和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当地火灾事故特点,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使消防事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与金融、保险信用及经营行为挂钩。大力拓宽消防宣传渠道,采取媒体宣传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岗位培训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与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使消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火灾防范知识、火灾扑救和逃生技能得到广泛普及,形成一个人人懂消防、人人抓消防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长效机制,鼓励广大群众自觉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2、提高监督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消防执法人员只有自身具备了相当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并在执法活动中树立起权限、程序、责任、公平公正意识,才能真正做到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①要强化执法者的素质培训,要在业务知识不断更新、不断深化的情况下,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规范执法管理,熟练掌握消防执法程序,尤其是针对地方院校入伍的大学生和未有从事过防火监督的干部,要进行岗前培训,落实岗位从业资格,确保执法队伍素质;

②要培养执法者全新的执法服务观,要通过积极深入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活动,切实做到“四个定位”,树立“四个意识”,即在职能定位上,牢固树立经济建设参与者和服务者的意识;在执法定位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维护公平公正的意识;在权力定位上,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工作定位上,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以使执法者真正融入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就是“规范服务、文明服务”的工作定势之中。

3、加强防火监督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应结合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作为一名当代军人的职业信仰,经常性地对监督队伍开展当代军人职业信仰和职业道德教育,使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保政治上合格。工作中还要加强政工领导与监督干部之间的经常性思想交流,随时掌握并控制监督干部的思想动态,针对消防监督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地开展政治教育,使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有的放矢地进行。

同时应加强廉政建设教育,使监督干部牢固树立起廉洁奉公、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和工作。其次应加大对监督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许多监督干部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很难、很少静下心来研究业务及涉猎一些消防前沿的科学理论、消防监督方式方法及先进的管理监督体制,工作中难免会有“坐井观天”、“闭门思过”的现象,“请进来”、“走出去”会因工作离不开成为奢望。拓展视野、强化理论,监督干部的专业性职业性教育培训已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

另外,还应在工作生活上提高对监督干部的政策支持。消防监督工作,在大多数基层“白加黑”和“五加二”在某些地方成了常态,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大部分监督干部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但好多地方没有很好的落实加班政策,一分钱的加班费没有,轮休换休更是谈不上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监督干部的身心健康,也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更弱化了工作,因此,调整监督干部的政策支持势在必行。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从监督上讲,首先要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而且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

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其次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深入推广“问廉制”建设,还可采取聘请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司法干部等担任执法监督员,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邀请现场监督等形式,广泛征求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提高消防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条件允许时,可以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醒目位置公开负责该单位的公安消防监督员的姓名,也可以公开公安消防火灾隐患及廉政建设举报电话、信箱等,沟通、拓宽广大人民群众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渠道,加强与老百姓的心声联络,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树立公安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而促进消防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制定科学的执法考评制度。

现行的某些考评标准,往往单纯地注重执法的起数、行政拘留的人数和罚款的数额,不能全面有效对监督员的个人执法素质进行考核评价,因此必须根据实际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个人执法考评制度。要根据不同职责,制定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在内的考核标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岗位目标细化量化消防监督队伍考核的基本标准、业务标准和层级标准,解决“一把尺子”量长短的问题。

应认真贯彻《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采取“素质考评、绩效评估、社会测评、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进行岗位专业笔试和绩效分析,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执法人员。同时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消防监督员考核结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干部选拔、干部调整、热点岗位轮换等挂钩,对于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大有益处。

当前,我国的消防工作同时也面临着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只有我们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消防执法公正,才能全面切实提升消防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Ⅵ 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强化执法管理有哪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随着政府职能和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化,消防部门作为一个地方经济发展营造安全运行环境的执法机构,越来越突显出其监督力度的重要性。新《消防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修订出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正面临着巨大机遇和挑战。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谈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新《消防法》从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消防监督执法等方面,对现行《消防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新《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成果,是为更好地服务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明确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完善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了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工作网络。一是消防工作是政府的责任。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新《消防法》再次明确了政府的主体责任。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消防安全是各部门、各系统的责任。新《消防法》明确规定具有行政审批等执法职能的部门必须要依法履行职责,其他部门、系统、行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系统、行业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保证自己部门、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三是消防安全是单位的责任。新《消防法》明确消防工作单位全面负责,抓住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最关键、最基础的环节。四是消防安全公民要积极参与。公民是参与者,同时也是监督者。

(二)明确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事实上,目前公安消防部队实际承担的火灾以外的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任务量,已大大超过了火灾扑救的任务量。在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公安消防部队在抗震救灾中尤其在抢救人员生命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消防部队在现役体制、器材装备、训练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新《消防法》顺应实际的需要,做出了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消防部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定,并完善了与之匹配的保障措施。这些规定突破了现行消防法的局限,使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明确消防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实行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新《消防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同时为减少行政许可事项,适应便民利民要求,新《消防法》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其他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四)加强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新《消防法》单独设立“监督检查”一章,集中规定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责任。一是取消了处罚前“限期整改”的前置条件,增加了临时查封措施。新《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取消前置条件,增加强制措施有效解决了现行《消防法》客观上放任消防违法行为和对违法行为处置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近年来,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仍然非常严峻,火灾起数、损失和人员伤亡居高不下,村庄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新《消防法》从消防工作全局出发,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农村消防工作专门做出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从而使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法可依,名正言顺。

(五)鼓励实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近年来,许多地方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后,善后处理时往往因赔偿、补偿不到位,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也给政府带来巨大压力。为此,新《消防法》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火灾赔偿难题,奠定了推行火灾强制保险的基础。

Ⅶ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什么时候下发

这种事情一般要问上层领导,毕竟这种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不会让外人知道,所以没有人能够确定。
如果你真的非常急的话,那你最好就问一下上级。如果没事的话也就没什么大问题,关于什么时候下发除了你们领导应该也没有别的人知道,你在这里问也没有人知道。

Ⅷ 浅谈如何解决消防执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类单位有着广泛接触,血肉联系的部队,必须从消防执法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分析部队各级在消防执法、选人用人、后勤管理、领导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扩大源头治腐的领域,为又好又快推进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以“预防关口前移”为目标,高度重视消防监督执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多年来,公安消防部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深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不断强化亲民服务、诚信服务,促进了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社会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就局部而言,一部分消防执法人员监督执法不公不廉,办事作风拖拉,接待和服务群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警民关系的问题,必须引起部队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将影响到消防队伍的长远建设和健康发展。
(一)从作风效率层面上看,主要存在“三种不良倾向”。一是办事作风拖拉。少数单位人员有急事慢办、正常事拖着办的现象,相互推诿、怕担责任,耽误了报审单位的工期。有的窗口接到报审项目后,以“联审会办”名义延误交办时间,等转接到审核部门和相关单位后已超过规定时限,损害的是单位和群众利益。二是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好警民关系的理解模糊,对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三是执法不严不公。当前,群众对消防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就是少数单位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水平低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知民情、解民忧等基础工作薄弱,引起群众不满。
(二)从党风廉政层面来看,主要存在“三个自律不够”。
一是生活自律约束不够。有一少部分干部热衷于社会交际和对外应酬,“8小时以内”兢兢业业,“8小时以外”像换了个人,出入豪华酒楼、高档会馆、KTV犹如家常便饭,经常深更半夜回家,或醉酒归队,在社会群众和队伍中形成较坏影响。二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够。支队先后推出大队会计委派制、军政主官“双签字”、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等制度,有效防范了“小金库”、“账外账”、随意支出等违法乱纪行为。但仍有极个别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上找借口,有意绕开制度规定和支队监督。仍有极少数人利用职务之便,顶风违纪,与施工队相互勾结,参与、指定或间接插手消防工程,敢于在《五个严禁》、 “四个严禁”问题上打“擦边球”。三是监督执法自律不够。少数单位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摆不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有的对登门办事群众不热情,有的在工作时耍特权,摆架子,有的依罚代收,恶意报复性处罚等等,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消防部队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二、坚持以“一切让群众满意”为宗旨,“四大机制”加大源头治腐预防工作
上述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或极个别人身上,但却影响着部队整体大局和内部和谐稳定。部队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和《四个严禁》,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业务建设与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一)筑牢拒腐防线,构建党员干部“不愿腐败”机制。各级党组织有责任组织广大官兵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支部、进基层,努力在消防部队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要依托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大格局,整合教育资源,完善教育机制,增强教育合力,提升教育效果。
(二)健全制度体系,构建党员干部“不能腐败”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有效预防腐败致关重要,也是加强和谐警营建设的必然要求。部队各级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体现在各个方面,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制度化,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坚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针对突出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新的规范,又注重规范与规范之间前后贯通,相互承接;既注重制度创新,又注重制度的可操作体制的要求,又完善惩处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措施,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权力分解,构建党员干部“不易腐败”机制。毛泽东同志指出,监督是执政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唯一出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关系预防腐败成效。支队级党委要认真抓好党内监督条例、部队政工条例、《五个严禁》、“四个严禁”等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对部队党员,特别是对各大队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验收、重大项目招投标等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有效实用的监管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逐步建立公开化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推行党务分开,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扩大官兵的知性权和监督权,筑起预防腐败发生的新屏障,要注重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强化监督惩处,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腐败”机制。清除部队党员干部中的害群之马,对于纯洁消防队伍,加强消防工作至关重要。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能约束力,监督才有威慑力。为了教育、爱护和警醒广大党员,为了维护法纪的尊严,对那些无视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必须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对那些受到诬陷诬告的党员、干部要予以澄清;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要予以褒扬。要把查办案件,作为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来抓,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三、坚持以“和谐警营建设”为载体,全面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的态度和质量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公安消防部队处理警民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有利的条件,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从实际出发,锐意创新,努力走出一条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和谐警民关系新路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讲好文明用语,解决好“冷”的问题。要结合“大走访”活动开展情况,深化全体官兵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官兵开展学习讨论,并重点从窗口接待、举报受理、监督检查、执法处罚及“敷衍搪塞、推卸责任”工作忌语等五个方面进行强化教育。要推行“微笑式”服务、“理解式”服务,力求在办事效果上下功夫、出实招,所有符合业务受理条件的均一次性告知业务办理程序,避免群众走弯路;要针对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体消防监督干部和官兵要坚决杜绝接待和服务群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问题,坚决杜绝工作中因语言不文明、不规范、不负责任而伤害群众感情、损害警民关系的问题发生。
(二)落实首问负责制,解决好“推”的问题。群众举报和信访工作是个焦点问题,也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有的百姓来举报时情绪比较激动,恨不得消防部门马上就解决自己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有的监督员怕麻烦,敷衍了事、矛盾上交,自己落得清闲,有时,老百姓打电话问查处结果,有的以未到查处期限为理由推托,不做正面回答,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百姓对消防部门的信任。部队各级要深入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无论是群众举报还是咨询政策、询问办事程序,第一个接待者必须负责解答到位,如果百姓反映的问题、申报的事项不属于自己的辖区范围,接待者也必须负责联系到相应的消防监督干部,让老百姓亲自跟分管人员讲清楚为止。
(三)严格执法程序,解决好“拖”的问题。消防官兵必须从根本上消除“特权”思想,必须按程序和时限及时办好,否则就是渎职。同时,部队各级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把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关,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和落实,如:当天的法律文书必须当天或第二天上午签发,超过两天不予签发,文书一律不予补签,文书下发后及时交内勤归档,凡因文书上交归档不及时出现遗失现象,由相应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要加强官兵“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宗旨教育,把服务人民的思想定位在“为民”上,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帮人民之所需;把服务人民的行动定位在“爱民”上,融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把服务人民的职责定位在“安民”上,使消防执法真正便民、利民、为民。
(四)加强廉洁自律,解决好“交”的问题。要加强“8小时以外”自我约束管理,要端正对外交往目的,坚持有利于部队建设发展、有利于个人成长进步、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的对外交往原则,反对图私利、找刺激、贪钱财的交往;要保持对外交往思想警惕,不交来历不明、身份不清的朋友,不交酒肉朋友,不交地方奸商阔佬,不违反原则结交境外人员,提倡交往素质高、能力强的良师益友;要注意对外交往方式,遵守部队纪律规定,注重维护军人形象,不进不健康娱乐场所,不参与打牌赌博,不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应酬,不搞权钱交易和利益交换;要坚持对外交往有度,做到个人交往不影响正常工作,不影响家庭生活,不影响身心健康,不占用正课时间,不无节无度,不放纵放荡、过多过滥。
四、坚持以“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为途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率
(一)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铲除火灾隐患”的高压势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要深入推进大巡防勤务警务机制改革,报宝贵的警力资源用在防灭火一线。要深入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工作,要严格对照部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对符合整治范围的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逐一“过堂”,全面细致地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有效解决监督检查过程中只查表面、只查皮毛,火灾隐患检查不到、发现不了、整改不掉的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讲究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公信力。一是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四个严禁”。着力整治、坚决查处执法不公、不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尤其是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乱集资和插手消防工程、指定消防产品等顽症痼疾。二是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教育官兵运用群众语言、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着力解决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蛮横、执法行为粗暴等问题。特别是在采取停产停业等重大处罚措施时,更要讲究方式方法,坚决避免因执法方式方法不当引发社会矛盾。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过错追究。全面推行网上执法,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各单位在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聘请执法和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群众信箱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狠抓执法管理,不断规范消防执法行为。通过执法监督、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教育培训等方法来提高消防执法办案水平。在执法活动中,要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因执法而扰民,不能因执法而伤害群众的感情。要更新执法理念,积极主动地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群众对执法的新期待,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办理各种案件时,既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要考虑实际情况,考虑大局,考虑当事人的诉求,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Ⅸ 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监督,消防执法队伍素质、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较以前均有了明显提升。但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要贯彻落实好公安部党委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及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消防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其在某些层面上已制约着我国消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够高。
《消防法》修订实施以来,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但总体上目前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仍然较低。在政府层面,省、市、县三级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较高,而乡镇及街道办一级未设立专门的消防机构,且大多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在部门层面,一些部门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消防联合执法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影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在社会单位,特别是一般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比较低。
2、监督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较低。
①一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没有真正树立执法理念,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牢固。在消防监督管理执法过程中,个别监督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大。
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法律、业务和文化素质方面存在欠缺,消防执法人员自身知识结构水平相对偏低。部分监督干部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学习,导致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能准确全面地发现和指出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同一阶段同一单位多次检查提出的火灾隐患也不尽相同,有时提出的火灾隐患也往往不着边际,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尽科学和合理,不能正确综合判定被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导致老问题不改,新问题出现,造成问题的积压,弄得单位无所是从,总觉得火灾隐患永远也整改不完,从而使群众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产生错误的认识和理解。
③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在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无论是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对一个单位的进行了三五次甚至“轮番式”的监督检查,某些消防监督员为了完成所谓的任务,仅仅填写一个名不副实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而已,但火灾隐患始终存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按法定要求必须给被监督检查单位留存一份,但往往由于疏忽或人为就缺少了这一项工作,“执法痕迹”在被监督检查单位很难查到。
④专项治理及联合检查时一整风,检查时问题一大把,检查完没了下文,无跟踪落实执法机制,执法不到位不彻底的现象在某些岗位普遍存在。四是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能主动地为被监督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和帮助隐患单位制定科学、合理地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查处不及时,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警民关系。
3、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规范。
①法律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表现为个别执法人员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不按规定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或者虽然填写了但内容记录不详细;在制作填写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时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用语不规范,案卷装订和移交管理不及时。
②个别监督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审验把关不严,放宽尺度实施行政许可,忽视对在建建筑工地的监督,竣工、开业时就留下许多先天性隐患无法整改等。
③个别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不及时下发法律文书,而是口头提出整改意见,有的在检查中虽然发现了许多火灾隐患,但在下发法律文书时,只提一些容易整改的问题,对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避而不谈,导致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始终得不到整改,留下了不安全因素。
4、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管理机制薄弱。
面对前所未有的火灾防控压力,为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广大消防监督干部付出了艰苦努力,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在长时间、超负荷的紧张工作中,对监督执法干部队伍管理的问题日益突出:
①压担子多,体恤关心少。
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大部分监督干部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白加黑”和“五加二”在某些地方成了常态,正常的年休假往往得不到保证,造成相当一部分同志精神处于超紧张状,许多监督员滋生疲劳厌战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降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下降。
②一线消防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大部分县(区)消防大队干部人数少,与基层担负的繁重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经济欠发达地更是如此。
5、内部监督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
执法排名重次序,造成监督执法人员为“执法”而执法、为完成指标而工作的现象。为强化执法考评的力度,考评结果采取排名的方式,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促进工作的显著作用,但如长期坚持则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①尽管各执法单位从事相同类型的消防执法工作,但由于所作区域的不同特点,执法工作重点、工作对象以及工作量不尽相同,单位之间不完全具备可比性;
②由于个别执法单位领导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在考评中片面追求名次,盲目与其他单位进行比较,不切实际地组织制定相关执法指标,使执法人员压力过大,违背了考评的初衷。同时,考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疲于应付的局面,过多过滥的排名导致数字的空洞及工作的浮夸,与消防执法的严肃性格格不入。
二、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和企业专业消防力量为补充、群众性消防组织为基础,全面覆盖街道乡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条件允许时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专门的消防监督机构。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消防特种装备、车辆和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当地火灾事故特点,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使消防事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与金融、保险信用及经营行为挂钩。大力拓宽消防宣传渠道,采取媒体宣传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岗位培训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与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使消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火灾防范知识、火灾扑救和逃生技能得到广泛普及,形成一个人人懂消防、人人抓消防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长效机制,鼓励广大群众自觉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2、提高监督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消防执法人员只有自身具备了相当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并在执法活动中树立起权限、程序、责任、公平公正意识,才能真正做到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①要强化执法者的素质培训,要在业务知识不断更新、不断深化的情况下,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规范执法管理,熟练掌握消防执法程序,尤其是针对地方院校入伍的大学生和未有从事过防火监督的干部,要进行岗前培训,落实岗位从业资格,确保执法队伍素质;
②要培养执法者全新的执法服务观,要通过积极深入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活动,切实做到“四个定位”,树立“四个意识”,即在职能定位上,牢固树立经济建设参与者和服务者的意识;在执法定位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维护公平公正的意识;在权力定位上,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工作定位上,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以使执法者真正融入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就是“规范服务、文明服务”的工作定势之中。
3、加强防火监督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应结合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作为一名当代军人的职业信仰,经常性地对监督队伍开展当代军人职业信仰和职业道德教育,使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保政治上合格。工作中还要加强政工领导与监督干部之间的经常性思想交流,随时掌握并控制监督干部的思想动态,针对消防监督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地开展政治教育,使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有的放矢地进行。
同时应加强廉政建设教育,使监督干部牢固树立起廉洁奉公、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和工作。其次应加大对监督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许多监督干部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很难、很少静下心来研究业务及涉猎一些消防前沿的科学理论、消防监督方式方法及先进的管理监督体制,工作中难免会有“坐井观天”、“闭门思过”的现象,“请进来”、“走出去”会因工作离不开成为奢望。拓展视野、强化理论,监督干部的专业性职业性教育培训已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
另外,还应在工作生活上提高对监督干部的政策支持。消防监督工作,在大多数基层“白加黑”和“五加二”在某些地方成了常态,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大部分监督干部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但好多地方没有很好的落实加班政策,一分钱的加班费没有,轮休换休更是谈不上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监督干部的身心健康,也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更弱化了工作,因此,调整监督干部的政策支持势在必行。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从监督上讲,首先要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而且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
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其次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深入推广“问廉制”建设,还可采取聘请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司法干部等担任执法监督员,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邀请现场监督等形式,广泛征求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提高消防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条件允许时,可以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醒目位置公开负责该单位的公安消防监督员的姓名,也可以公开公安消防火灾隐患及廉政建设举报电话、信箱等,沟通、拓宽广大人民群众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渠道,加强与老百姓的心声联络,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树立公安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而促进消防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制定科学的执法考评制度。
现行的某些考评标准,往往单纯地注重执法的起数、行政拘留的人数和罚款的数额,不能全面有效对监督员的个人执法素质进行考核评价,因此必须根据实际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个人执法考评制度。要根据不同职责,制定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在内的考核标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岗位目标细化量化消防监督队伍考核的基本标准、业务标准和层级标准,解决“一把尺子”量长短的问题。
应认真贯彻《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采取“素质考评、绩效评估、社会测评、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进行岗位专业笔试和绩效分析,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执法人员。同时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消防监督员考核结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干部选拔、干部调整、热点岗位轮换等挂钩,对于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大有益处。
当前,我国的消防工作同时也面临着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只有我们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消防执法公正,才能全面切实提升消防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