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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速执法

发布时间: 2020-12-19 18:45:58

㈠ 浅谈如何营造良好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职责要求交通民警们最大限度的保障交通安全畅通,遏制、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但在某些人的眼里执法者--交警,常常被他们认为处在强势的一方,把被执法者看作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同情弱者是人们的共同心理,所以,对于交警执法目前社会上还有一大部分人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还有抵触情绪。同时当前社会上的一些宣传媒体为了片面追求收视率和发行率而作的片面报道,也给交警的执法环境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交警执法环境越来越不尽如人意,诽谤、阻碍执法,暴力袭警等恶劣行为不断发生,让交通管理工作承担着极大的压力和挑战,这里既有民警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执法环境所存在的问题。本文就此,对如何营造良好的交警执法环境进行初浅的探,不足之处,敬请同行指正。 一、当前公安交通民警执法环境的状况 公安交通民警是一个特殊群体,所从事的职业决定其风险性很大,民警们在维护交通秩序、进行路面查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时或在抓获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时,都有受到违法人和犯罪分子伤害的可能,造成部分民警心理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其表现有: 1、恶意投诉的诬告。如因当事人不了解执法办案程序,自认为交警执法不公,不文明,恶意投诉,故意诬告;又如一部分当事人受经济利益影响,对处罚不理解,无中生有地反映交警不廉政行为的诽谤等等,令部分民警忧心忡忡。 2、以偏概全的指责。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部分违法分子往往用以偏概全的方式煸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公然侮辱或者诽谤、谩骂、阻挠交通民警执法行为的实施,甚至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意践踏执勤民警的人格、尊严、名声,给一线交通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造成了很大阻力。有的违法人员动不动就以“和谐社会”为借口,向上级主管部门恶意投诉民警,甚至在现场铤而走险,以暴力抗拒警察执法,严重侵害了一线民警的执法权益。 3、利益引发的冲突。据观察,过激行为或袭警事件多发于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行为中。特别是一线路面交警在处罚严重违法的驾驶员时,严管重罚之下不可避免的会令违法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这样一来,当事人对执法交警肯定会产生怨气甚至怨恨心理,一旦再次有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往往就会爆发冲突,有的甚至发生激情犯罪行为。 4、个人执法问题。如少数民警在路查路检的执法活动中不规范、不文明、简单粗鲁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处罚过程中,不讲究方式方法,看面子处罚,视态度行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办案件过程中出现解释不到位,个别民警执法不公正,办人情案、关系案情况仍然发生,这就难免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报复。 二、当前交通民警执法环境恶劣的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造成交通警察执法环境不良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交通法规宣传滞后,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浅薄。在交通参与者中,图方便“乘违法车”、存侥幸心理违法行驶、“开英雄车”、我行我素等等现象时常存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目击证人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配合协助交警调查取证或不主动提供线索,不愿意作笔录,造成有效证据流失,影响了民警的执法公正和工作效率,使群众及社会的利益受到损失。宣传滞后引发交安意识淡薄,一些人对公安交警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给公安机关和交通民警的执法活动造成了被动,使正当的执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管理体制相对制约,违法分子乘虚有恃无恐。交警属于市直单位,没有拘留审批权,办理无证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拘留手续,需要区县公安局审批,手续比较麻烦,因此,多数该拘留的违法行为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致使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交警法办不了他,所以有恃无恐。 3、法律保护相对单薄,民警执法权益缺乏威慑力。目前,虽在《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中,对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做了规定,但对民警的人身及执法权益的保护普遍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处罚偏轻,缺乏威慑力等的问题。特别是对恶意投诉和诬告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无形中怂恿了一些违法交通参与者侵害民警权益的现象,影响了民警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 4、社会舆论不断加压,交警执法面临严峻挑战。伴随着民主化进程步伐,社会舆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更加透彻,交警执法更成为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热点。特别是网络上对极少数交警执法个案的蓄意炒作、恶意渲染,个别网民利用网络的随意性妄评臆断,混淆了视听,加上个别新闻媒体利用交警执法的负面报道作为吸引眼球的看点、卖点,交警执法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社会舆论压力。 5、民警执法认识偏差,人性化管理失却和谐职能。面对法律法规、纪律约束、舆论导向等多重管束和压力,不少交警顾虑重重、缩手缩脚。加之对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认识上的偏差,“人性化执法”成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代名词,一些交警于是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作为或消极作为。少数违法人员正是认准了这一点认为民警不敢对他们怎么样,往往就会在现场采取胡搅蛮缠和无理取闹等方式拒绝或妨碍民警执法,少数不法之徒利用这样的机会拒绝甚至暴力阻碍警察的正常执法活动。 三、营造良好交通执法环境的对策与思考 1、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交通安全宣传突出“广”之力。交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和“文明交通计划”的普及进一步深挖角度、广开渠道。一是重点把与公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容易触犯的法律,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效果进行铺天盖地的大肆宣传,使更多的公民懂法、守法、用好法律以规范自己的言行。此外,还要建立法制普及与警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因为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既包括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之,也包括公民对执法程序和警务活动过程的了解,所以只有长期坚持不懈的“正面灌输”、“反面警示”和“警务公开”,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执法环境。 2、积极争取政府各方的理解,交通管理执法呈现“和”之美。各级公安机关要将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当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以便积极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驾护航。政府部门与交警团结合作,互相响应,宣传道路交通管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不断进行法制教育,提高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改善执法环境。使公安交警能集中精力干好“份内事”,在法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履行好职责。 3、主动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交警执法队伍凸显“严”之韵。当前,执法环境不尽人意,其内因还是民警的素质问题。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在处罚中要把握统一的尺寸,不能随心所欲,要纪律严明、行为清廉。因此,一要加大民警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民警的法制教育,做到“执法者先学法和懂法”,才能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教育民警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提高交警执法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二是牢固树立从严治警理念,全面开展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等岗位队伍清理整顿,严禁使用非执法主体执法,通过督察、问责、群众监督举报等,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用过硬的素质消除群众的误解,改善执法环境。 4、加强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交警执法要保障“法”之威。针对一些不法分子的行为,建立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提高法律的威慑力。笔者建议一是既要适时成立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及时妥善受理和处置侵权案件,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打开民警的“心结”,又要逐步建立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在交通事故处理和抓捕肇事逃逸犯罪分子等各方面工作中,都要建立保护民警依法执法的合法权益和长效机制,确保民警在执法中有充分的手段来实现管理交通的目标;二是提高民警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进行具有针对性训练,使民警警务技能得到巩固提高,在危急时刻,能有效帮助民警减少牺牲,减少流血;三是真正落实“从优待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伤亡保险制度、休假制度、政治考核用人制度等等,为民警解除后顾之忧。由外至内的创造良好交通管理执法环境!

㈡ 【行政执法机关】浅析行政执法机关如何提高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自身实际,切实抓好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对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本文试就当前行政执法机关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做一粗浅探索。 一、提高执法主体素质是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1、完善准入制度和执法人员辞退办法。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统一考录制度,从源头上切实保证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把严进口关;要制定或严格执行执法岗位调整办法和切实可行的辞退办法,对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对发生重大执法过错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畅通“出口”。 2、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违规执法有多种原因,但根本上还是素质和能力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的主要做法,就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我们可以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要求,分层次、有重点地研究和制定专门培训、定期培训制度,在培训形式上,采取集中与分散、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针对执法人员难以做到熟悉和准确把握的不同类型案件,进行剖析研究,以增强执法人员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提高执法素质。 3、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机关也应顺应国家司法制度改革的潮流,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主体资格制,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只有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才能上岗执法。执法违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取消资格,直至离岗学习再考取资格。 4、建立完善考核制度,搞好执法业绩分析。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考核,将之列为执法人员上岗任职的重要条件;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业绩进行科学地认定,综合评估,纳入执法人员评优定级的范畴,通过考核评估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二、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上求深化,不断强化“人民公仆为人民”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行政机关要切实解决好当前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应把端正执法思想作为一个环节,敢于抛弃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广大人民群众意志不符的错误执法思想,敢于抛弃那些不合时宜的、模糊的甚至错误的执法理念,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机关和干部,要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筑牢“人民公仆为人民”的思想根基,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上求深化,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进行一次深刻的革命。 在端正执法思想上,我们要强化“四个意识”。一是民本意识。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影响着执法者的立场,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要树立“人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观念,摆正自己位置,纯洁执法目的,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时时想着群众,心中装着群众,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公仆为人民”,不断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法治意识。懂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和基础。作为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执法机关和执法者,自己首先必须要懂法、守法。在执法过程中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的法律取向,形成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的观念,把自己的一切行动自觉纳入法律规范之下,时时、处处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通过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活动,使公平与正义得以实现,真正达到执法为民的根本目的。三是服务意识。当前,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就是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把握好这个大局,融入这个大局,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做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促进者,做发展先进文化的守护神,做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捍卫者,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四是大局意识。行政执法机关应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真正站在大局的角度,把自己、把执法工作置于大局当中来研究、来安排,研究怎么发挥好职能作用。只有站在大局的立场、站在大局的高度来部署、思考执法工作,才能有出路,有思路,做出真正的成绩。 在转变执法观念上,我们要处理好“七个关系”。一是实体与程序的关系。程序是实现实体的手段,只有公正的程序才能实现实体的结果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要改变陈旧观念,树立起程序优先和高效的理念。程序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要充分认识程序的价值。程序违法否定实体,只有完全执行程序法,才能保证执行实体法的高效力。三是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公正是执法的核心和灵魂,效率则是保正公正的及时实现。在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在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也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创新执法手段,缩短办事时间,切实提高打击预防违法行为的效果。四是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长期以来,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中以管人者自居的心态普遍存在。我们要坚决克服和摒弃那种以管人者自居、为创收而执法、为体现自己的存在而执法的错误思想,纯洁执法目的,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发展的意识,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服务中提高管理水平。五是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在执法办案中,对大案和领导督办的案件投入力量多,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小案拖着不办,等上级或领导批示了才办,或在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时才办,存在着衙门作风,这种脱离群众的方法必须坚决纠正。六是指标与效果的关系。在执法中进行以数量为主的层层评比,硬性规定基层执法单位完成一定的罚款数量、处理人数,导致基层执法中攀比数量、追求指标而舍本逐末。比较严重的后果是导致滥用执法权,过度实施强制措施,违法办案,极大地影响了执法的实际社会效果。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七是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我们要树立教育治本和先行的理念,一方面要依法依规处罚,另一方面要注重教育,做到不简单一罚了之,这样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改革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为顺应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机关要立足长远,把握全局性,突出前瞻性,不断改革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为执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增进推动力。 1、突出制度“细化”,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从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入手,进行一次彻底的规章制度再建设,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修改的修改,做到任何一项执法活动不出现制度空档,任何一个环节不出现管理空档,任何一项执法权力不能不受到制度制约。 2、推行执法专项治理制度,在易出问题的环节上下功夫。不同时期都会出现特定的问题,要针对不同时期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规范措施,开展专项治理,遏制并逐步消除执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 3、推行执法评估制度。要研究并制定统一、科学的执法评估制度,定期对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执法状况、执法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奖优罚劣,推进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4、建立适时提供法律支持机制。针对某个特定阶段的工作重点,适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编辑成册,下发到基层执法部门,指导其开展工作。 5、建立专题调研机制。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才能发现我们在执法实践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可以发扬,哪些不足亟待解决的问题。调研首先要端正态度,以为基层执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扑下身子,扎扎实实搞调研;其次要明确主题,结合当前基层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带有共性的实际问题深入执法一线,面对面地交流座谈,把基层的声音带上来,把上级的关怀带下去,总结经验做法和探索可行性对策。 四、加强执法监督,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权力没有制约产生腐败,执法没有监督发生违规。要提高执法质量,全面系统地规范执法过程,就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约束力度,以保障权力的正确使用和行使。 1、全面推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践证明,近年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使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普遍有所提高,执法状况不断改善。对此,其它行政执法机关也可以积极借鉴或有一个新的创新,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对推动行政机关整体执法质量提高的重要作用。但要正确处理好执法考评与其他考评的关系,防止多头考评,防止加重基层负担。要把考评结果作为衡量一个地方执法状况和考核班子业绩的基本标准,真正做到奖惩兑现。 2、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在加强对单位、个人考核的基础上,强化外部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可以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进行执法视察、进行质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开办事制度,定期向人民群众报告执法情况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准确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信于民。 3、落实监督职能,确保全方位监督不流于形式。结合执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分工,使各项监督制度既自成一体,又相辅相成,密不可分,避免职能上的交叉和空白,使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机关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按照执法权与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案件审核、执法质量考评等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特别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重大事项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执法指导、规范执法、执法人员辞退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追究执法过错的警示效果,促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过程能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5、加强科技手段的投入,最大限度发挥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环节实行微机化程序监督,从技术手段上防止执法问题的发生。科技强队伍是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唯有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成果。 五、加强法制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推行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科技工作对整个执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支撑作用,而信息化建设是实现行政执法机关跨越式发展的动力。我们应抓住时机,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运用计算机局域网服务执法工作的路子,以信息化建设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网络化、实时化信息的采集、数据分析、案件的审核把关和质量监控,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㈢ 浅谈如何抓好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道路交通作为保障性基础设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迅猛发展的高速公路交通,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在现代交通物流领域充当着重要角色。随着激增的交通流量,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受到挑战,近期几起特大交通事故再次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今年,我们迎来了世博会,还将迎来亚运会等一些列重大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日益繁重;加之,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执法工作影响面大、被管理对象流动性强等因素,给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那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呢?笔者就结合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浅显地谈几点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一、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坚持警民关系和谐化
新形势下,树立正确的执法服务理念,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这个目标,结合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不断推进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一是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根据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如出台便民承诺、备齐各种便民工具、设置便民箱等,及时为求助群众提供各种便民服务;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利用互联网、短信、电台等媒介,将交通流量信息、气象信息、路况信息以及诱导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方便群众出行;三是适时开展走访活动,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特点,适时开展爱民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群众当中采集群众对交通管理、宣传及服务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为做好群众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坚持开展警营开放活动,拓展警营开放的内容、途径,健全完善舆论引导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警民沟通建立良好的交流平台。
二、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坚持专项整治日常化
面对日益增长的车流及繁重的交通安保任务,我们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畅通高速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坚持专项整治工作日常化。一是坚持警力下沉,足够的警力保障是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将机关警力充实一线壮大基层实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民警潜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二是坚持整治工作日常化,针对不同时期的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将突击型整治向日常型转变,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从声势上、影响上震慑各类违法行为;三是突出整治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重点地打击客运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突出整治重点,净化通行环境;四是充分发挥科技装备作用,通过车载测速仪、卡口监控系统、数码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超速、违法停车等违法信息的采集,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
三、注重提高执法水平,坚持执勤执法规范化
在高速公路上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有着影响面大、被管理对象流动性强等特点,为此坚持执勤执法规范化是开展勤务工作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补充。一是进一步改进执法模式,完善执法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查纠违法行为时既要纠正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使其受到教育,又不能激化矛盾,做到有理、有据、适度,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大民警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做好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学习贯彻工作,适时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为民警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三是组织开展执法交流活动,通过定期组织民警开展执法交流活动,共同探讨在执勤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相互交流执法心得及经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宣传工作社会化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模式,不断充实宣传工作主体,坚持宣传工作社会化,扩大宣传教育面。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整治工作、曝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充实宣传工作主体,协调教育、宣传、高速管理等相关部门,根据不同时期工作实际开展联合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广泛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三是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动员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信息员、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宣传教育面,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交通形势研判,坚持勤务工作科学化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不同交通流量等特点,定期组织召开勤务工作例会,研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针对性工作措施,突出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及工作重点,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勤务,结合辖区的交通管理实际,经常对辖区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找出管理漏洞,找出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加强监控管理,及时科学地调整工作思路及勤务安排,突出管控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全面把握,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对高速公路交通形势的研判,针对不同季节及常见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打击各类重点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综上所述,做好新形势下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就是要以警民关系和谐化为目标,围绕创建平安畅通高速这个中心,不断推进执勤执法规范化,通过开展社会化宣传及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不断提升高速公路管控能力,全力创造安全畅通、方便快捷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㈣ 浅谈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四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个别执法人员到小面馆吃面不付钱,证照办理或年检中不给好处不办理或拖着不办等。 (二)执法随意性大,处置不规范。一是重罚轻纠。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违法违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做的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存在。如个别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业主只罚不纠,以没收和罚款了事,而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又如一些执法部门在对超载超高车辆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和卸载了事,而对加高车箱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不督促进行拆除,不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从源头杜绝。二是随意简化办事程序。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严格按照规定的亮证、告知等程序执法,个别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停业整顿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三是随意决定处置方式。本来根据问题应办理为停产整顿的案件可以办为边整边改的案件,应办理为罚款的案件可以办为批评教育。有的政策法规处罚幅度大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上带来了更大的随意性。如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幅度可以在几万至十万元,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执法人员的处罚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 (三)执行制度不严,滥用职权。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从重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而对所谓关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违规的行业,本来一月搞一次的执法检查,则采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业不得安宁,不得不为执法部门或相关领导进贡。二是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目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群众和服务对象,而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监察机关是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一)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确定国土、建设、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纠风建设重点部门,督促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的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处处争创文明岗位,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二)要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办法。制度能使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制度约束,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无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将部门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聘请软环境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开展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三)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不重视、不纠正、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通讯员:王金辉/桓仁县纪委

㈤ 浅谈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城管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工商人员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四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个别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到小面馆吃面不付钱,证照办理或年检中不给好处不办理或拖着不办等。 (二)、执法随意性大,处置不规范。一是重罚轻纠。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违法违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做的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存在。如个别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业主只罚不纠,以没收和罚款了事,而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又如一些执法部门在对超载超高车辆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和卸载了事,而对加高车箱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不督促进行拆除,不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从源头杜绝。二是随意简化办事程序。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严格按照规定的亮证、告知等程序执法,如县路政队对企业违规占地搭建执法中,在调查核实案件后未告知企业就采取了强制拆除。个别工商、卫生等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停业整顿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三是随意决定处置方式。本来根据问题应办理为停产整顿的案件可以办为边整边改的案件,应办理为罚款的案件可以办为批评教育。有的政策法规处罚幅度大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上带来了更大的随意性。如环保局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幅度在几万至十万元,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执法人员的处罚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 (三)、执行制度不严,滥用职权。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重从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而对所谓关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违规的行业,如排污企业、煤矿企业等,本来一月搞一次的执法检查,则采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业不得安宁,不得不为执法部门或相关领导进贡。二是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目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群众和服务对象,而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监察机关是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一)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确定国土、建设、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纠风建设重点部门,督促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处处争创文明岗位,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二)要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办法。制度能使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制度约束,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无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将部门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聘请软环境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开展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三)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犍为县监察局殷启兰 陈丽桦)

㈥ 浅谈如何抓好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衡山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周碧云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由此带来的城市管理诸多问题和矛盾逐步凸显。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市管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摆在各级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紧迫课题。笔者作为一名城市管理工作者,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下面就如何抓好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浅薄的见解与大家共勉。 一、明确指导思想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大精神实质和胡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履行以为人民群众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来开展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靠两条:一是教育,二是强制,都体现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管理与被管理、执法与被执法,客观上是一对矛盾。 管理和执法的过程,是逐步化解这个矛盾的过程。通过教育,将使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服从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愿望;通过强制,迫使个别屡教不改、严重违规者服从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愿望。 二、明确工作目标 简言之,我们工作的直接目标是要实现文明卫生城市的长效管理。按照长效管理的要求,我们的基本工作方针是:标本兼治,专群结合,综合治理,长期见效。 实行标本兼治、专群结合,一是由城管执法工作所处的客观环境和现实条件决定的,我们的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稳步推进;二是适应现有工作体制、机制需要的,我们的工作要向法治转变,但有时只有依靠行政推动,才能逐步实现这种转变。 三、注意工作方法 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便于做好以后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我个人认为,以下几种方法技巧应予重视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第一,宣传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这一条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和首先要运用好的方法技巧。对违规者中的初犯、偶犯和年老体弱者,尤其要注意做好这一条。 第二,力求把违规问题解决在萌芽、初始状态。这时,这些问题往往是个别的、零星的和分散的,要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反应快、动手早,切忌等问题成堆后才处理。 第三,要善于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解决问题。由于情况复杂多变,仅靠我们有限的手段是不够的,有些问题通过借助其他手段,同样可以达到解决的目的和效果。 第四,对热点、难点和积重难返的问题,首先要进行集中整治、综合整治,在此基础上,注意分析其形式的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以逐步从根本上解决。 第五,治乱用重典,快刀斩乱麻。要善于通过办好典型案件扶正祛邪、伸张法理,打开工作局面。对屡教不改、严重违规的人员,尤其要实行严管重罚,决不姑息迁就。 第六,对屡教不改、久治不下的“钉子户”、“顶牛户”,要实行挂号立项,坚决依法查处。要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事先要注意研究对象,熟悉情况,周密部署,明确分工,不可在无把握、无准备的情况下草率行事,如现场情况临时有变,则宁可放弃。 第七,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先解决重点问题,后解决一般问题;先解决老问题,后解决新问题;要注意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再逐步解决一类问题。 第八,对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根据所要解决问题的对象、时间、地点不同,要相应地采取不同的对策和方法。 第九,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使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要注重研究城管执法工作的特殊规律,用以指导工作实践,逐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第十,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每办一件案件,都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的要求,都要作好应诉准备;每办一件案件,都要经得起法规的检验;每办一件案件,都要经得起上级和人民群众对我们队伍素质的考验。

㈦ 浅谈一线高速交警如何做到规范执勤执法

(中国高速 王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管理形势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决定了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必须要有更新更高的标准。近年来,全区公安交警部门以构建爱民、亲民、便民、利民四民和谐警民关系,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使广大一线交警在执法形象和理念上有了很大的提升。然而当前在一线高速交警身上仍然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矛盾激化现象也时有发生。面对当前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做到如何严格执法,又要做到让群众满意,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如何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怎样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讲究执法艺术是摆在交警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下面本人结合长期立足一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一、对当前一线高速交警执法环境及执法难成因的分析
(一)当前执法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法制理念也日益增强,高速交警不断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任。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一线交警的执法环境不尽人意,很多交警在执行公务时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执法权威和自身执法权益也受到影响。甚至部分交通违法者阻碍交警执法、辱骂交警、恶性袭警。不可否认,现在很多高速交警在规范执勤执法、自我防护意识、防范能力等方面尚有不足:首先是民警自我保护的意识和防范意识能力不强。由于高速交警没有受过专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的技能训练,对一些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应有的警惕和预见。其次是执勤执法行为不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对交通违法者歧视的态度,以管理者自居,大声训斥,等不良行为,应该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以管理为服务的思想去纠违。再次是执勤执法不文明,有的民警执法方式方法简单,不给群众解释的权利,不听群众的申辩,这些都容易引起群众产生对立和抵触情绪,进而引发冲突和矛盾。再者还有一些群众对交警管理和服务的认识上也存在偏差。目前的现象是人为地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放到对立面上去。群众看到高速交通秩序混乱,给自己的出行和安全带来不利时,非常希望高速交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尽快改善交通环境;但交警一旦严格执法起来,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有些人就会感到不能适应了,所以这种心态的普遍存在对改善执法环境十分不利。
(二)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也日渐增多,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来自五湖四海,由于高速交警执法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广泛性,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群,给交警执法带来了严峻考验。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群众法律观念不适应。在阻碍执法、侮辱谩骂交警行为人中,大多数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素质差,没有将法律内化为潜意识的行为准则,未形成维护法律秩序的自觉性,遇事往往狭隘地从私利出发,只愿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当交警正常执法,不能满足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时,容易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甚至错误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利。二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适应。目前影响执法环境的因素很多,但交警队伍自身的因素也不容忽视。部分交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艺术、工作水平等自身素质欠缺,执法不够规范、不够文明、不够理性,时常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或者无原则的迁就妥协,让部分群众认为越闹越有理,这严重的损害了高速交警执法的权威和人民警察的尊严。另外,一些交警同志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确、现场处置能力不强,办事不严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执法冲突增多。
(一)转变民警思想观念,解决好自我认识的问题
首先,交通执法要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我们交警执法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任务、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我们的执法活动面对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其目的也是为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要严格执法,所有的执法活动必须要立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就要求一线高速交警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的问题。1、切实树立群众意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交通管理工作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解决执法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和谐警民关系。2、切实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就要增强交警在交通管理执法中的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人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将服从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忠于法律的观念入脑入心,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维护公平正义。3、切实树立责任意识。从微观上讲,要强化执法过错就会被追究的责任意识,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和民警身上,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激发广大高速交警的执勤执法热情,强化责任感。使每一位民警都能认识到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塑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也是加强我们交警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
(二)加强民警自身修养学习,解决好工作能力的问题
俗话说:工善欲其事,必先利其器。因此,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基础。民警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评判执法质量的标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对交警的理解与支持。因而,作为高速交警特别是一线的高速交警,要具有良好的修养,扎实的基本功。首先要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善于着眼政治,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洞察社会舆情,分析处理敏感问题。其次,要有娴熟的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款要能够背熟和运用。这是讲究执法艺术的前提。再次是知识面要宽、广,除了精通有关法律外,还要博览群书,有针对性的学习管理学、行为学、心理学等科学原理,拓宽知识面,为艺术执法增添艺术细胞。四是要具有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的预见能力,掌握执法的主动权。五是要练就能言善辩的口才,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明规范的用语,使受罚者无把柄可抓。六是要有稳定心理素质,遇变不惊,处乱不慌,临危不乱,在复杂的场合里保持沉着冷静。做到怒不变容,喜不失节,辱不冲动,修身养性,内正其心,外正其容,热情但不失威严,灵活且不失庄重,耐心则不失果断,坚定中不失柔韧,干练中不失细腻,言谈举止得体有风度。
(三)坚持人性执法,解决好理念的问题
高速交警在路面值勤执法时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因此,民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树立正面标兵,坚决克服违纪违法现象,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舆论平台,使每个民警时刻谨记为群众谋利益,树立服务意识,始终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的工作理念,把服务意识贯穿到执法和管理的每个环节,体现到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理解群众、体谅群众、考虑群众、关心群众。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掌握好处罚得对不对、妥不妥、严不严的问题。作为一线高速交警在值勤执法中如何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处罚权,除了需要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要了解违法者的心态:第一,执法者与受罚者都是人。绝大多数违法者主观愿望上不想违法,更不愿受到处罚和指责。第二,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多数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调解消化处理的。所以,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对于交通违法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警告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使得广大交通民警以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当好人民的公仆。
(四)讲究艺术,解决好执法方法的问题
高速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是管理者,受处罚者是被管理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一对矛盾体。交警执法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矛盾运动的转化过程,管理也是服务,如果处理得好,矛盾可以化解或缓解。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就有可能激化。在不降低执法力度的前提下,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取得被纠处者的理解和配合,巧妙运用的语言技巧,委婉的向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使执法平稳有序,这是每个基层交通民警每天都要面临并回答的颇具难度的现实问题。
综上所述,高速交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道路安全法--路面执勤执法规范》实施,把握以上几个原则,执法态度要谦和。在执法中多用平和话语、少用刺激语言,多用关怀口吻、少用训斥语气,做到待人有阳光笑脸、办事有阳光操作、助人有阳光温暖、问题用微笑解决,让违法者内心有所震捍,让自己的人生价值有所体现,让高速交警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推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

㈧ 浅谈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摘要 :当前抄,交警执法行为袭不规范的现象较为突出,不仅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声誉。正值公安实战部门加强交警规范执法之时,本文从交通警察的执法环境、执法中常见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剖析,对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的执法技巧进行分析,并从执法语言方面作出了论述。 关键词 :交警;执法;规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及实施,公民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同时 对于交通意识的提高却还远远不够,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远远赶不上经济的发展, 再加上大幅提高的处罚额度,使我们的执法环境更加复杂。 所以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总是受到各个方面、多种形式的干扰和牵制, 这就要求我们交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杜绝粗暴、野蛮执法,要做到依法、文明执法,这样既维护了交通秩序,压减了交通事故,又处罚了交通违法行为人,而且还能尽可能少的接到被处罚人的投诉。为了适应现阶段复杂的执法环境, 在这里就如何规范执法谈谈我个人的理解,供大家参考: 一、执法环境相对困难 (一)交通参与者交通意识不强。

㈨ 36浅谈如何走出路政执法困境

(一)、存在的问题
治理车辆超限是一项长期、繁重、复杂的任务。在我市这样一个经济处于发展地区,依靠公路建设拉动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治理超限运输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困难较多。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1、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交通路政部门对超限损害公路的行为依法处理的依据不足,缺乏路面执法必需的强制手段。现在车辆超限已经得到遏制,超限运输问题日渐突出。因超限引发公路堵塞和交通事故的“黑点”不断增加,仅靠路政的路面巡查难以根除。
2、个别市县和部门重视不够、配合不够协调,人力、资金投入不足。治理工作是关系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长期任务,仅靠一两个执法部门的人力和资金投入,执法成本高,人力、资金不足,设备、房屋、场地简陋,长期治理难以为继;目前的工作机构和执法、检测人员思想不稳定,经费无保障;现有的固定和移动治超站点不能适应公路四通八达的现状和有效控制、杜绝超限观象。
3、源头治理不严、执法不够规范。源头治理是治理超限的重点。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建材、煤炭、钢材等装载地的管理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小煤窑、砂石场鞭长莫及,不能有效控制源头超限现象,给路面治理带来很大压力。部分市县的移动治超检查站没有卸货场地,白天检查、夜间不检查,超限车辆采取昼伏夜行、越站转运的方法逃避检查和卸载;有时源头超限现象出现季节性“反弹”。短途运输超限车辆在部分路段和时段内比较集中,治超站点因人员、警力不足不能逐车进行检测;部分超限车辆越站后被重复处罚;有的结伙“冲卡”,扰乱检查秩序,危及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源头治理不到位,车辆非法改装入户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煤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的沙石、钢材、建材等都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关注点,甚至是支撑点,治理难度大;违法超限驾驶员记分扣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车辆营运证年审发放没有真正与“黑名单”制度挂钩起来全面实施;多头执法导致超限卸载措施执行不够坚决,重罚款、轻纠正,以罚代管现象普遍等。
4、“干扰多、阻力大,困难多、压力大,问题多、矛盾大”的问题和现象突出。车辆超限手段多样化、形式垄断化、违章集团化和社会干扰复杂化等外界困扰因素,导致治超安全风险大,成本高和执法显失公平。如超限运输车主或司机不配合执法,甚至动用在政府公权部门任职的亲戚朋友为其说情,干扰执法。
5、受利益驱使,躲避检查。部分严重超限车辆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逃避治超检查,扎堆停放在该段公路两侧,少数车主故意利用夜间堵塞交通,试图扩大事态造成影响,以达到肆意超限运输的目的。受高额利润诱惑,暴力抗法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货运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一线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有的恶性冲卡甚至执刀威胁、围攻殴打执法人员,有的强行冲卡致自身车辆翻车,有的故意冲撞执法车辆,有的电话甚至直接上门威胁威逼执法人员及其家属。
6、不法份子“黄牛”滋生出现。 收取不菲的好处费是当前“黄牛”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而使得众多超限车辆数次逃避了处罚。据了解,有的“黄牛”一个月收取一辆超限车好处费高达1万元,这些“黄牛”通过在治超检查站门前、主要干线公路附近蹲点,严密“监控”路政执法车辆和人员动向,及时向超限车主通风报信,正是他们的乐此不疲给治超工作增加了难度。有关职能部门不管不问,交通秩序管理无序,疏导不力,造成该路段成为超限治理的“盲区”和“空白地带”。
(二)、当前超限运输治理中的难点
1、暴力抗法升级,仅靠路面治超难以解决根本问题。目前,以逃避超限检查、短途卸驳载、强行冲岗和以强抢超限车辆、聚集社会闲散人员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等带有黑社会势力的多种反治超手段并存的严竣形势致使我市治超工作严重受阻,恶劣的治超形势成为我市乃至全省公路部门的工作难点。治标不治本、仅靠公路部门单打独斗和路面治理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公路部门虽在法律程序上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罚款、卸驳载给予当事人经济上予以重罚,但除此外并不能对车辆、驾驶员起到任何的震慑作用,并不能使超限运输现象就此止步,而公路桥梁仍处于他们肆意超限碾压中。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决定他们置法律于不顾而屡治屡超的决定因素和原动力。如不改变这一现状,仅靠路面治超,货运车辆肆意超限现象和治超人员面临恶劣的执法形势仍无法扭转。这种现状在我市、我省乃至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可能普遍存在。
2、逃避超限检测手段多样。当前,尽管公路部门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但众多运输车辆为逃避超限检查,和公路管理部门打起了“游击战”,致使超限现象出现了“四个转移”,即从普通车型向超大车型转移,行驶路线从有检测站路段向无检测站路段转移,通行时间从白天分散通行向夜间集中通行转移,运输路线从高速公路向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转移。一些熟悉路线和治超工作规律的运输业主、驾驶员,则采取绕开国省干线,改走等级低的“羊肠小道”农村公路行驶,对于绕行点多面广农村公路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公路治超人员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随着治超工作力度的加大,超限运输业主和车主根据公路部门治超规律,采取游击战术利用凌晨,通过利用他们车多人多的优势,各自分工跟踪执法人员、车辆,然后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执法动向,以便超限车辆及时逃脱。
3、用卸载治超实际操作难度大 。为了避免以罚代管,交通部曾出台方案,要求对超限车辆进行卸载。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卸载作为政府治超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题。超限运输车被查处后,很多司机宁可选择罚款,也不愿意看到货物被强制卸载,因为货物卸载造成的损失,比罚款大得多。“卸货不当,只会变相增加司机负担。”据路政执法人员说: “我们最头疼的是卸货规定不好操作,因为车主总得把货运走,而路政人手短缺,不可能对一辆卸载车跟踪到底。车主出去又偷偷装上货,超限没治成,我们反而夹在中间挨骂。”行政手段是对超限车辆进行卸载和劝返。由于卸载的货物品种繁多,在强行卸载的情况下,路政部门必须考虑货物的堆放场所以及货物是否安全、是否腐烂变质等问题,同时卸载以及卸载货物的处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执法人员不仅要反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还需要有耐心去作思想工作,并且需要驾驶人员密切配合,因此操作难度较大。另外,卸货中还可能产生腐败问题,因为车主的货肯定要运走,而如果由政府有关部门为司机提供卸货场地、工具,很可能会出现场地一些职权人员吃拿卡要、变着法子为难司机的现象,这些不仅会变相增加驾驶员的负担,也会损害政府治理超限的决心和形象。
(三)保持“治超”成果难度增加
现行的治超模式重心是在路上查、堵,把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治超站,一旦治超站稍有放松,极易出现反弹,这也是目前治超面临的难题之一,治超成果难以巩固。主要体现在:
1、短期集中联合执法,七部门(或九部门)合作是可以实现的,但难以长期坚持。而且这种执法必须每天24小时不间断,一旦出现盲区,运输经营者就会找到漏洞,视机超限上路。
2、治超工作对一线员工的忍耐性和细心性也是一种考验,整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司乘人员和车辆,工作的全部就是查检和称重,技术含量不高,再加上目前对人员提升和考核的政策还处于研究状态。使工作人员难以看到个人的长远发展空间,所以长期在这一岗位上工作,一线员工难免觉得乏味和枯燥,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难以长期保持。

㈩ 浅谈如何做到公正执法

一、坚持理性执法,必须转变执法观念,用理性的思维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版
二权、坚持平和执法,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用平等谦和的工作态度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三、坚持文明执法,必须消除特权思想,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
四、坚持规范执法,必须强化队伍素质,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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