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执法
㈠ 公安局一线执法执勤是干什么的
公安来局一线执法自执勤是最基层执法执勤岗位的民警。
一线警察,不是一个法定概念。一般指工作在最基层或者处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最前沿的警察,以区别那些从事领导、指挥、文字等工作的警察。其本意是强调这类警察最辛苦罢了。我们应该理解和敬重警察的工作。
无所谓一线、二线警察之分,其任务都是一样的,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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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直辖市公安局,正厅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部级)。如天津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
地级市公安局,正处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厅级),属市政府工作部门。如:东莞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为市公安局直属正处级机构,行使相当于地区公安分局的执法权限,并享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审批权限 。
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长可以高配副处级)。如:屏南县公安局、弥渡县公安局。
派出所,股所级或者副科级、正科级建制等(所长可以高配)。
㈡ 警察执法是不是要两人以上可以执法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㈢ 警察执法时,居民有权向警察要求出示证件吗
居民有权要求警察出示警察证。
第一,便衣警察要主动出示,无需居民要求,第回二,着装警答察可不主动出示警察证,但是老百姓要求出示的时候,警察应当出示。
首先,不论是警察城管或者其他公职人员,都应该持证上岗,执行公务的时候,应该主动出示自己的证件,下一步才是执法。
另外,警察执法的过程中,也要遵纪守法,不能暴力执法,一旦有这种情况发生,我们要即使拍照录像取证,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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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第三十四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十八条: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进入居民住宅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二十三条: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㈣ 巡警暴力执法可判多久刑
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警察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暴力执法,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
国家条文是有规定的,但在现在的社会中,要求警察素质不断提高,科技强警,同时要做到文明执法.如果你认为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过激,或者你个人认为不能接受的行为,你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规定,记下他的警号,然后对他进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条 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四十九条 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㈤ 巡警或城管大队取得综合执法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由巡警或城管大队进行综合执法是目前综合执法比较典型的形式,适用于城市管理领域。城市管理比较复杂,涉及公共安全、卫生、市容等多个领域,而且,有时一个公民的行为往往违反多项行政管理规定,如街头无照小摊贩占道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同时违反了公安、工商、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行政管理的分工,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都有责任进行管理。因此,有的地方就建立了巡警制度,由巡警对公共场所或城市主要街道进行综合管理,或建立城管大队,由城管大队对公共场所、主要街道、市场等秩序进行综合管理。从巡警或城管大队进行综合执法的这种制度可以看出,实现综合执法需要一定条件,这些条件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点: 1、一般是在综合管理领域。如城市管理、市场管理、港口管理、运输管理等领域。 2、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有的行政管理事项,需要进行高度统一的管理,法律将管理权赋予特定的行政机关,这种管理权,就属于特定行政机关的专属管理权。如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税务机关对税收的管理;海关对出入境的管理等。这些领域的管理权是不能转移的。不能再设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来行使由这些机关专属行使的管理权。 3、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行政机关的职权都是法定的,改变或者合并行政机关的管理权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权。
㈥ 警察违规执法怎么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警察所属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投诉协商解决或者走国家赔偿程序;
对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㈦ 关于警察执法的问题。
1、“要罚款的钱按法律来说会要他孩子付吗?不给会怎样?”:
(1)孩子没有这义务,何况你们已经离婚,你也管不着这事。
(2)给了,这钱有可能会打水漂了;不给,有可能来要钱的人会给你耍横,但他来要钱并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记他出示证件、直接拿出你的离婚证告诉那人你们已经离婚,让他该找谁去找谁。他再耍横你可以打110报警。
2、“请问警察来做这样的事是否需要穿警服,是否能单独一人,态度蛮横,是否有过错? ”:
(1)正常的情况下,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被处罚的人,即使是被处罚的人(你前夫)本人在,也可以让来人出示证件、索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处罚决定书和正式的行政处罚票据的,被处罚人可以拒绝交纳罚款。更何况你不是被处罚人、也不再与被处罚人有什么关系呢。
(2)而且,按《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这样大数额的罚款,不应是当场收缴,应是让被处罚人到指定银行去缴纳。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执法应穿制服、两人以上共同执行、并应出示证件,向被处罚人送达处罚决定书。
(4)对于该“警察”的行为,如果是真警察,你可以向其所属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应给予处分,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㈧ 请问几个关于警察执法的法律问题
你说的抄是人家警察在那儿抓人或出警,你在旁边拿个手机拍摄,说实话不算违法,但是如果警察制止你,不要你拍摄,你就不能拍,普通公民还得有个肖像权不是,如果拍摄导致影响他们执法,或者引起群众围观什么的,就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严重的话构成妨害公务
㈨ 警察执法
人民警察执法办案规范
(一)、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
(二)、严禁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
(三)、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家或者依法处理;
(四)、严禁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
(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返还被侵害人的财物;
(六)、严格按照规定及时退还保证金;
(七)、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八)、严禁对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及时出警制止;
(十)、严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过程中,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
(十一)、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