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⑴ 住建部、建设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成立方式以及各自职能
关系:
这三个词具有相同意义。住建部,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即目前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是住建部的前身,是当时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历史沿革及成立如下: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成立:
(1) 建设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 住建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职能
(1)建设部: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建设部。建设部是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建设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并发布;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六)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七)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制定部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九)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培养规格;指导部管各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一)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部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2) 住建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住建部的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⑵ 想问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厅是一样的部门们吗如果不一样那两者职责分别是什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一般应该是房管局但各个地区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有房管局有的没有如果没有房管局的话就在建设局;县:跟市的情况一样。
⑶ 请列举我国与建筑业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与建筑业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容
即:住建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是管理公司的省级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等。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是隶属于建设厅的事业单位。
五、建筑工程管理局
建筑工程管理局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建筑安全、专业承包资质认证等工作。
六、建设委员会
主管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正局级行政机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八、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与公司主要有关的职责:塔机的备案、使用;安全质量管理;培训等
⑷ 急急急!!!!!!!沈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叫什么名字
两个部门,你看看具体内容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起草本市地方性建设行政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本市地方性建设行政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协调,对全市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
·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
·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监管与协调有关城建专项费用的征收工作。
·参与编制城市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建设工作;
·对全市房地产开发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
·负责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市场。拟定市场管理政策和运行规则,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咨询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工作;
·负责发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负责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负责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工作;
·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情况的综合与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全市建筑业的管理工作;
·负责建筑施工及安装企业、市政公用、环境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供水、供气、城市客运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综合协调公用事业生产、经营、价格、服务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
·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燃气的管理工作。
·管理城市建设科技工作;
·研究制定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和新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与设计招投标管理;
·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编制建设工程抗震和综合抗震防御体系区域规划;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执行与实施;
·组织编制全市交通综合规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研究制订城市交通管理方案、交通设施建设计划和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铁路、民航、邮电等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
·负责村镇建设工作;
·负责各县区村镇规划、建设情况综合、协调及检查指导工作;
·管理全市建材产品应用、节能、住宅产业化工作;
·研究制定新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计划,推广新型建筑材料、部品及节能技术;
·管理城市建设信息系统;
·指导建设系统学会、协会工作;
·市建委党委为中共沈阳市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全市建设系统党的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行政工作实行思想政治领导,保证本系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对本系统干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委机关中层干部和直属单位党、政、群团领导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及基本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制定行业作业标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和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设施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资金计划,经市政府综合平衡后,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审核专项规划、设计方案。
(四)承担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方面和市政工程建设市场行政审批的责任,负责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和市场准入工作。
(五)承担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资质审核,监督管理市政、园林行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党群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市容景观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城市防汛办公室)、法规调研处、安全和经济资产管理处、财务计划处、人事处,以及 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 纪委监察审计处。
----局直属单位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市绿化管理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运河风景区环境管理处、市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市园林规划设计院、北陵公园、东陵公园、南湖公园、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浑河景观管理中心、园林绿化监管中心、园林植物保护中心、市容景观设施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工程市场管理办公室)、市政工程建设处、市政工程造价站、市城市建设学校等21个单位。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58号
----邮政编码 110015
⑸ 深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
深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深圳市住建局。
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来)贯彻执行城乡建设自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城乡建设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组织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负责筹措和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城建规费的征收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等等。
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是什么单位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是当地的建设局(住建局)或建设委员会,这3个部门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主要职责:
1.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论证;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制定和推荐使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本。
3.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审查和鉴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监督合同履行,调解合同争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城镇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的监督管理责任。
5.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各类公用企业的资质审核、审批、报批工作。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扩展阅读: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属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有关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⑻ 如何理解向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里的“备案”
向其备案,就是你有建设项目,要有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并报送他们审核批准。象你所说的风景名胜区内的违规建设,一是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二是旅游相关行政部门也有责。不过现在中国的上层法律是很好,但地方来就不好说了。比如说现在的防雷,按以前的建设行政检测费是很低的,不过我们的气象部门看到房地产的钱很好赚取,指定相关部门来检测施工,费用一下子就高了几十万甚至超过百万。再个一国家不是行政简批吗?但是审图公司审了后气象部门又要重新设计审核,使你的费用大大的提高。名义上是保证防雷安全,而我感觉却是资源浪费和赚取暴利,最终还得老百姓买单。
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哪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有一个,即建设局或者建委。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就多了,如园林局、市政局、环卫局、规划局、供水公司、供气公司、供热公司等。
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单位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你自己写好.他们审了给你盖章.他们那里有所有建设施工单位的名称,等级,和年检情况.如果你们没有年检,就麻烦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