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法规
1. 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体系包括( )
你好!选ABCD
会计法规体系
一、会计法律——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
三、会计规章——财政部以财政部长令发布实施的会计文件。
四、会计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不以部长令形式)发布的会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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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会计人员相关的法规制度有那些
财务会计制度有哪几种?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3. 当一名合格的会计需要了解相关的哪几部法律法规制度
会计应遵循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可靠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分期核算的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一致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小编再送一个2018年ACCA资料包可以分享给小伙伴,戳:ACCA资料【新手指南】+讲义+解析音频
1.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会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具有价值,关键是看其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是否相关,是否有助于决策或者提高决策水平。
3.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这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全面、客观地评价过去、预测未来,从而做出决策。
5.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不一致。
6.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7.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及时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所有者或者其他方面作出经济决策,具有时效性。
拓展资料
会计原则是会计工作的指导性规范。对财务会计基本规律的概括与总结。比如稳健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等。实际工作中,会计原则常与会计准则相混用。美国先使用“会计原则”,后流行“会计准则”。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即美国的会计规范经历了从“有限的、指导性”的规范(会计原则)发展成“数量可观的指导性和技术性并重”的规范(会计准则)。
新准则下财务会计一般原则的变更
新准则下只有8个基本原则,取消了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
其中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第十七条)、谨慎性原则(第十八条)、实质重于形式(第十六条)原则,也强调了可比性(第十五条,把原准则的一贯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合并为可比性原则)、相关性(第十三条)、明晰性(第十四条)、及时性(第十九条)、客观性(第十二条)原则。
另外,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并入会计分期基本假设,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中(历史成本属于会计计量范畴,因此将历史成本原则在新增的第九章“会计计量”中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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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谁知道与会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1)通用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各行业共同行业务如货币性资产、应收账款等业务的处理。
2)特殊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如外币业务、租赁业务等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3)财务报表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主要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和信息披露的准则。
每一具体会计准则一般包括引言(准则范围)、定义(某准则涉及的概念)、一般确认原则、一般计量方法、一般报告原则、一般提示事项、附则(解释权和生效日期)七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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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会计法律制度一览
一、会计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二、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7、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16、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财务制度
1、企业财务通则
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
4、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6、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7、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8、医院财务制度
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0、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
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12、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3、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14、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5、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7、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8、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9、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21、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22、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四、会计准则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
3、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
4、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
6、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10、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
1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五、审计准则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2、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
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七、会计核算方法
1、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3、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
5、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6、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7、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8、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
9、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10、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1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八、会计处理规定
1、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2、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4、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5、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
6、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7、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8、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9、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0、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11、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
12、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
13、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
1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15、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
16、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17、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18、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9、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
20、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
21、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22、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3、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
24、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
25、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26、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
27、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28、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
29、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0、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1、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3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35、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九、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1、《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规定
2、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准则问题解答
3、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问题解答
4、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
5、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6、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十、其他会计制度
1、财政部关于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
3、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4、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5、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
6、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7、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
8、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9、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10、关于短期投资收益核算问题的复函
1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暂收款等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
6. 会计法律法规的含义是什么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是会计工作规范的总称。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按权威和法律效力区分,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制定的会计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如《总会计师条例》; 第三层次是指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规章制度,比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等等; 第四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其他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制定的适用于本部门、本地实际情况的会计工作管理的规定、办法、规则、通知等等。
7. 如何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一)适应发展需要,积极修订会计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现行会计法律法规,如《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等修订制定工作。我们已将《会计法》实施相关问题研究作为2012年的会计重点课题,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重点研究,全面、深入了解《会计法》实施的情况和问题,为修订《会计法》做准备。目前《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已递交有关机构研究讨论审议,同时,我们将紧锣密鼓地启动《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对修正案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细化,为顺利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法》奠定扎实基础。今年我们已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总会计师制度框架研究的课题工作,课题对《总会计师条例》的修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为今后修订完善《总会计师条例》打下了基础。
(二)应对环境变化,加快完善会计规章制度。密切结合我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际,充分考虑我国会计工作发展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会计规章制度。抓紧完善和制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会计规章以及其他会计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与国际惯例协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并推进全面、平稳、有效实施;推进完善注册会计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管理会计的法治环境。通过报刊网络等平台及时发布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将会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印发宣传读本等有效形式,弘扬会计法治精神,增强会计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广大会计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有奖征文、表彰先进等多种活动,广泛宣传依法管理会计、依法开展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会计法治环境。
(四)强化执法检查,保证会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完备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等于一纸空文,甚至比没有法律影响还要坏,其结果不仅会损害法律的尊严,也将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政府的权威。因此,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开展各项会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好《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会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探索推进会计法律法规实施的新举措和新方式,加强会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加强对违法单位的后续管理和必要教育,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健全会计执法机构,加强会计执法队伍建设,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过硬的会计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会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8. 环境会计的披露法律法规有哪些
目前,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比较落后,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比例也不高。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只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中有两处涉及环保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完善。
(一)加强对环境会计的宣传、教育及监督
(二)加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
要加强对环境会计理论的研究,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理论,对环境会计进行深入的探讨,解决成本确认、计量等基本理论问题,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体系。
(三)建立健全环境会计法律法规
建议我国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二是制定高质量的环境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扩充报表体系;三是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即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设计会计制度,使环境会计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四)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一种是会计报表内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在于向环境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使用者及其信息本身的范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应以会计报表为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是会计的三大主要会计报表,它们也正是环境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对于资产负债表而言,可以加入必要的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所有者权益等相关科目进行有关报告;对于损益表而言,则加入必要的由于环境问题而带来的收益和损失,从而计算出最后的利润;而对于现金流量表也是如此。
另一种是表外信息披露。新颁布的《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三部分内容: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所以环境会计要素信息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说明书中披露,并且形式多样,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数字的;可以是详细的,也可以是简略的。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运用独立的环境会计信息报告。
9. 会计工作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