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未成年
1. 行政处罚对未成年处罚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行政案件询问多大年龄的人需要法定监护人在场
未满16周岁。行政案件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
1、《内治安管理处罚法容》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教师到场。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 行政诉讼法对未成年人适用吗
【行政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保护未成年人作了哪些规定?
(1)侵害未成年人的内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容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2)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3)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4)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5)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6)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8)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4. 行政案件,询问未成年人笔录时,是否要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谢谢,请回答
法定代理人出现在诉讼活动中。
未成年人做笔录,通知的是其法定监护人。
5.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将给予什么样的处罚
《行政处罚来法》第二十五条源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
(5)行政未成年扩展阅读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
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6. 我想问一下:未成年人可以行政复议吗
一是未成人年满十五周岁,具有限制公民权利,可以就自己受到影响的权益或者受到的行政处罚、处理进行明确的表达,这种情况下可以自己进行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未成人无法行使其权利,则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7. 未成年人行政处罚对以后的影响
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案件分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回,从轻或者答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如合法,处罚后基本上对日后没有影响;如违法,可向公安督察或者检察院反映,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解决。
8. 行政案件:未成年人询问笔录,是否要求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在场谢谢请回答
是必须要家属(监护人)在场的。
9. 民法刑法行政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界定
未成年人是指实抄体法上的界定:民袭法:未满十八周岁的都属于未成年人。刑法也是一样的,都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它和刑事责任年龄是两个概念,法律上的未成年人都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行政法上的也一样,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规定,在适用上也是一样的,就是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