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审批表
『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患者转诊审批表盖哪个章
县医院开的转诊单,加医院的几个章。到省农合办加几个章,到所转到的医院加章(有时间限制3天,过了很麻烦),带回和所住医院的详细病历(非病历本),入院,出院,病情证明几个单一起,加章后才有效,60天内报销
『贰』 办理海兴县新农合转诊、转院审批表需要带什么东西
一般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住院证明,要带上患者的户口本(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叁』 企业参保女职工异地生育转诊审批表咋填
生育保险属于市级统筹,各地要求的材料、程序、填表要求等都不一样的,需要对应当地的社保要求填写。
建议向单位经办人具体咨询。
『肆』 异地转诊手续怎么办
异地转诊流程:
1、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
2、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
3、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
4、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
5、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时将转诊信息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参保人转往市外就诊后,需要再转诊的,应当由就诊的市外医疗机构出具再转诊证明。
(4)转诊审批表扩展阅读:
异地转诊条件
1、所患疾病
属疑难疾病,经承担转诊业务医院组织专家会诊,无法确诊的。
2、所患疾病
受本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
3、转往异地就诊医院,应当是当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
4、转诊异地就医医院诊疗水平原则上应高于本市,且每次转诊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住院治疗。
『伍』 没有转诊转院审批表可以报销吗
农村合作医疗在县医院也只能报销40%,鼓励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补偿按1—3级医院设定三个报销级别,每个级别设四个报销节段,封顶线为住院费用的40000元,
若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住院,应连续计算。如:第一次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费为2000元,按60%报销1200元,第二次县级医疗机构住院为10000元,按40%报销4000元,合计两次住院报销5200元。住院费用在封顶线40000元以上部分不予补偿,总补偿金额最高每人不得超过24000元。
『陆』 我要办理成都市外转诊审批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医生拒绝签字,怎么办
送点票子什么的吧,现在有些黑货真不是东西的
『柒』 太仓工伤什么时候需要转诊审批表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内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容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2、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伤认定(鉴定)结论。
(2)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3)工伤职工的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
(4)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医药处方。
(5)工伤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或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专科或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捌』 办转诊转院审批表有哪些手续,麻烦吗
你好!到你医保卡所在社区医院挂号窗口跟工作人员说,她会指导你怎么做,不麻烦的。
『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转诊手续如何办理
一、非急诊手续办理:
1、持医保卡、医保证、身份证、转诊单、入院证到医保中心备案。
2、再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
二、急诊办理手续:
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市外治疗的,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转诊审批表》。
2、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报市医保中心批准后,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3、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9)转诊审批表扩展阅读: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