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录像
『壹』 执法部门在执法时,可以拍摄视频或者照片吗
可以。
他们业务不精
第九条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叁』 执法记录仪录像属于行政公开范围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我想你需要公开的是应当作为证据来使用,那么如果是诉讼程序中,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肆』 行政拘留审讯是否规定全程录像
不用录像
第四条对下列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一)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二)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
(四)严重毒品犯罪案件,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数量大的犯罪案件;
(五)其他故意犯罪案件,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第六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
(二)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较强或者供述不稳定,翻供可能性较大的;
(三)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解和辩护人可能作无罪辩护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分歧的;
(五)共同犯罪中难以区分犯罪嫌疑人相关责任的;
(六)引发信访、舆论炒作风险较大的;
(七)社会影响重大、舆论关注度高的;
(八)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情形。
『伍』 只有视屏录像可以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吗
答:事实应该只有视屏录像可以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陆』 是否可以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随意拍摄录像
理论上不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是可以拍的,但实际上,呵呵,不然你试试!
『柒』 个人可以在行政执法的部门也采取录像录音吗
可以!为什么大家装摄像头,都在取证,保障自己的权益!
『捌』 在电影院拍照录像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还是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
这个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这个属于个人,未经电影院的授权非法盗录行为。
属于民事侵犯权。
『玖』 行政复议解答过程,个人可以要求录像吗
法院一般不允许个人录像的。你可以与他们协商。阿弥陀佛
『拾』 执法过程未录像是否违反行政程序
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公安部要求,在拍摄不影响回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答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
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对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果断依法处置,避免群众长时间围观。
对案件需要保密的,要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未成年人案件为由,告知拍摄者自行删除,严禁外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