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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法防控

发布时间: 2020-12-12 23:18:44

『壹』 教师怎样预防和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1 知法,守法,懂法
2 严格要求自己
3 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贰』 教师在工作中怎样预防和杜绝违规和违法行为

(一)建立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

(二)建立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
建立教育事故仲裁委员会,严格教育执法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建立全面的教育法律监督机制
监督是法律得以实施的一项重要保证。教师侵权行为之所以没有做到违法必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少有效的法律监督约束。监督机制和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是依法治教的根本保证。

(四)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普及教育法规
教育法律的实施,不仅要有执法队伍来执行,更重要的是靠全体公民自觉去遵守,这就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加强教育法律的宣传,让广大教师和学生认识教育法律的预防和保护作用。

(五)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
注重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学校可将依法治教的目标和工作内容分解细化,形成责任共同体,使责任共同体依法完成各自的职责,从而使学校工作规范化。

(六)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是减少侵权行为发生、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主要途径。首先要加强教师对学生权利的认识,让每位教师都深刻体会学生的法定权利以及侵害学生权利应负的责任,从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教师对相关案例的学习。

(七)加强学生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要加强学生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识。例如在小学开设教育法规图片展、开设各种讲座;在中学开设法律课程,重点教授学生权利的知识等,让每个学生都能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八)加大安全教育力度
大力推行社会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内师生的安全观念。加强学生的安全观念,使学生学会自我防范,防止因为教师的违法行为造成学生的身心伤害。

『叁』 如何有效预防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 ,就从重从严处理。就像严打一样。

『肆』 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机制是什么意思

(一)网格与责任
1.全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级负责制。
管委会是第一级责任网格,街道办事处是第二级责任网格,各村、社区是第三级责任网格,规模较大的社区可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划分责任网格,网格划分要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2.管委会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一级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区域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街道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二级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各村、社区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三级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管委会对本区域内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负总责,负责领导区域内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协调解决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两街道负责落实本辖区的防违、控违和拆违工作任务,每个网格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行动,并做好后续跟踪管理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开展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劝阻、上报违法建设行为,组织开展无违法建设小区、社区、村创建工作。
4.国土、城管执法、水利等部门为执法主体。
上述各执法主体要密切与各街道的联系,建立日常巡查、分片联系等制度,落实专人联系网格,明确责任,依法负责涉及土地、规划、水利等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并按照各街道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有关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工作。
5.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做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工商、环保、建管等部门负责对涉及的违法建设停止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登记、变更手续。
供电、供水、供气单位负责对涉及的违法建设停止提供电、水、气服务。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转供电、转供水、转供气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拆违工作中的安全保障,对阻碍拆违以及暴力抗法的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
监察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进行监督,依法依规查处监察对象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行为。
(二)巡查与举报
1.实现巡查与举报相结合,完善违法建设行为发现机制,做到信息灵、情况明、阻止快。
2.各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组织专门队伍,开展日常巡查,以村(社区)为基础网格,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每次巡查不留死角,并做好巡查记录。
3.国土、城管执法、水利等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执法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分片分块做好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并配合责任主体做好处置工作。
4.各街道和各执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交流,需要移交的,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各责任主体对执法部门通报和移交的问题不得推诿和拖延,否则将进行责任追究。
5.各村、社区、物业公司等基层单位要落实专职或兼职日常巡查员,明确违法建设防控发现责任,实施日常巡查报告制度。
建立街道联村(社区)干部的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劝阻、报告违法建设行为。
(三)制止与拆除
1.对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拆除,在管委会的领导下,以街道办事处为主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履职,协同配合。
2.在巡查过程中对现场发现有堆放建筑材料现象的,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跟踪管理,及时查明情况,防控源头。
3.无论巡查或举报发现,对在建的违法建设,各责任主体必须组织力量,及时予以阻止。
当事人不听劝阻的,按照职责权限,由相关执法主体出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依法查封施工现场。
4.对已建成的违法建设,由相关执法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依法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按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拆除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责任主体要协调各方力量,并积极组织做好有关强制拆除工作。
5.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复绿、复耕等后续跟进管理工作,巩固拆违成果,防止出现拆后重建、屡拆屡建现象。
6. 建立拆违工作档案,每一处违法建设档案都要有违建人、违建时间、详细位置、面积数量、拆除时间、拆违工作人员等基本信息,并附有拆前、拆时、拆后等现场照片,以备查考。
(四)监督与考核
1.将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纳入对各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占一定的分值。
2.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顶风违建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挂牌督办案件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有力、成效明显,实现“零新建、违必拆”目标的责任主体给予奖励。
鼓励举报监督,对举报新建、在建较大违法建设行为实施奖励。
对违法建设行为防控不力,出现新建违法建设未及时发现,发现后未及时报告、移交,接到报告、移交后未及时处置,处置后未及时复绿、复耕的等问题的,要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伍』 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少数公安民警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和道德标准都发生了变化,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败坏了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如何通过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呢?笔者浅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问题根源 (一)社会因素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在新形势下,一些民警经受不住商品经济的冲击,思想道德防线沦陷,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仰发生危机,理想信念产生动摇。受物质金钱的诱惑,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减弱,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扭曲,疏于律己,贪图小利,行为迷失了方向。二是执法观念出现偏差,颠倒了公仆关系。有些民警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徇私枉法,收受钱财,直接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主次颠倒,热衷副业。有的民警热衷于经商、做生意,工作消极,责任心不强,甚至经受不住拉拢腐蚀,与不法分子称兄道弟、“权钱交易”,成为涉黑犯罪的保护伞。 (二)队伍教育管理乏力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够重视,致使民警接受教育学习的时间得不到保证。目前,基层公安机关对民警思想政治教育在认识上存在着偏差,学习形式单一,内容千篇一律,没有特色和新思路。个别单位甚至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思想政治教育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即便组织一些培训和学习,往往是走过场,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很难取得实效。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缺少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工作的重点往往放在事后处理上,日常监督缺位,致使一些民警违法违纪心存侥幸。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鉴于领导职位和人际关系的考虑,履行职责时畏手畏脚,不敢秉公执纪,动真碰硬,对待问题视而不见。发现问题瞻前顾后,不敢上报,以拖、推、瞒等手段平息问题,不做处理,导致一些民警有恃无恐、我行我素。 三是大多数单位制度建设,存在“重制度、轻落实”的现象。下发制度过多、过滥,纸上谈兵,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有章不循,形同虚设,导致民警对制度漠然视之,麻木不仁。 四是一些基层单位为创先争优,应对考核,对问题隐瞒不报,违法违纪行为不查不究,内部消化处理。队伍管理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时,就紧抓一阵,没有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甚至个别部门领导害怕问题暴露多,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和前程,拼命“捂盖子”,致使问题越积越多,越来越大,反复发生。 二、对策与措施 (一)探索新思路,完善队伍管理制度 一是创新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基层所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力表彰,对于工作失误特别是出现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英雄模范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和学习公安系统先进典型的廉政事迹,积极倡导“以史为鉴知兴衰,以人为鉴明荣辱”的自律警风,教育引领广大民警忠于职业、忠于家庭,心系百姓,甘于奉献,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 三是从优待警。政治上要考虑基层民警的需求,在完善用人机制上下功夫,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升资晋级、提拔任用工作。物质上关心民警,通过提高福利待遇,健康体检、落实年休假、发放加班补贴、购买保险等方式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切实解决民警的实际问题。 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纪检、督察等内部职能部门要把眼界放宽,不仅同人大、政协、检察院、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还要充分依靠群众和现代网络舆论监督,多渠道、多方法,形成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杜绝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五是创新队伍培训教育制度。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培训教育理念、科学的训练方法,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执法练兵。同时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完善网上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执法监督”模块作用。加大信访倒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依法行政,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和不规范执法,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二)以“争创民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 公安工作任务主要落实在基层,公安队伍最辛苦付出最多的是基层民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最多的也是基层民警。因此开展“争创民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这就要求基层所队要注重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同步发展,及时发现民警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建立健全遵纪守法的长效机制,大力营造和谐清廉的警营氛围,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彻底根除违法违纪的生存土壤。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纪检部门要坚持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决克服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做到发现一起,就及时查处一起。 二是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坚持诫勉督导,立足于动态监督的原则,对工作中存在一般性问题的民警进行教育、帮助,跟踪问效,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陆』 如何预防招标采购人违纪违法行为

招标采购人是招标投标重要主体之一,是招标采购的“东道主”,其能否依法依规履行招标采购义务,不仅直接关系到项目招标采购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能否规范招标采购,从而从根本上预防和避免招标采购人违纪违法招标采购行为的发生。 一、招标采购人可能产生违纪违法招标采购行为的主要表现 (一)项目招标采购条件不具备易导致违纪违法招标采购现象发生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对项目招标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招标采购受理应具备的立项批文、图审、建设规划许可等前置条件不具备就以种种理由为借口,迫使招标平台为其办理招标采购业务,招标平台如顶不住外来压力把关不严对申请招标采购项目予以受理即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二)因谋划不周导致招标采购后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中相互扯皮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采购项目前期谋划不周、考虑不细,对招标采购后可能产生的问题、矛盾没有预见性,结果导致项目招标采购建设后甲乙双方扯皮问题不断,严重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招标采购单位存在潜在意向中标人影响公正招标采购及标后监督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存在潜在意向中标人,其中标后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扯皮,最终招标采购单位都把责任推给招标平台,责怪招标平台不负责任没有为其招到好的施工单位等。 (四)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采购项目不能做到超前谋划影响招标采购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采购项目不能做到超前谋划,且在谋划过程中不能及时同招标平台对接,同时在谋划时也没有充分考虑到为项目走招标采购程序专门留出充裕的时间,导致项目在招标采购上时间不够用,招标平台如按规定程序为其招标采购,结果就会影响工程项目按计划开工,招标采购单位就会对招标平台有意见,认为是招标平台在刁难他们,最后招标采购单位把工程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的原因和责任全都推给了招标平台。如果招标平台违规为其简化招标采购程序,一旦招标采购后出了问题,招标采购单位仍把产生问题的原因推到招标平台。 (五)招标投标单位不按规定签订中标合同影响招标采购项目后期实施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同中标单位通过不及时签订中标合同、或是违反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擅自附加部分合同条款(或是擅自删除部分合同条款)、或是违反相关规定私下签订“阴阳合同”等途径来规避监督,一旦在工程建设中甲乙双方发生扯皮等问题,招标采购单位就把责任全推给招标平台,责怪是由于招标平台监管不到位才导致上述问题的发生等。 (六)招标采购单位不尽监督职责影响中标合同履行的问题。在中标合同履行中,招标采购单位不能充分发挥自己作为业主单位的职责,对施工单位履行中标合同监督不到位或在监督过程中与施工单位无原则地打成一片,一旦因施工进度滞后等问题发生扯皮时,招标采购单位就会把责任推到招标平台的头上,责怪招标平台没有为其招到好的施工单位或是责怪招标平台招标后不去监督中标合同的履行等。 (七)无第三方机构对招标项目造价进行复核影响造价结果客观公正的问题。造价机构所做工程造价完成后没有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来对其造价进行复核,招标平台因无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无法判断其所造的工程价是否做到规范合理,如果其造价严重超出市场应有的实际价位,就会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如果其造价严重低于市场应有的实际价位,极易导致招标过程中流标现象反复发生等问题,无论其所做的是高造价还是低造价,都会给招标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和难以预料的后果等,一旦因此产生不良后果,招标平台又将为此而“背黑锅”。 (八)招标采购单位无原则地压缩招标采购时间易导致对招标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由于部分招标采购单位无原则地通过压缩招标时间来赶原计划的开工期,容易导致招标平台无法对其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一旦招标采购后产生不良后果等,招标采购单位就会把责任推到招标平台的头上。 (九)项目招标采购方式和投标单位资质条件的确定由个别单位说了算易导致违纪违法招标的问题。项目招标方式和投标单位资质条件的确定(不含项目立项审批时已确定招标方式的项目)不应由个别单位或个别人说了算,这样做会导致招标平台在该项工作中无法履行审查把关的职能,极易产生其确定的招标采购方式和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违反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十)项目标后监管不到位影响工程按序时进度建设交付的问题。由于没有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招标采购项目标后监管机构,极易导致除业主单位对中标单位履行中标合同进行监督外,其他机构都不愿意再对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中标合同情况进行监管,最终形成招标采购项目的标后监管盲区,在具体项目建设中往往因监管不力造成招标采购项目不能按期交付使用。 (十一)受理招标采购业务时把关不严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实施的问题。由于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受理招标采购业务时不能顶住外来压力,加上部分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原则搞人情讲面子等,将部分招标采购手续不全或存在一定瑕疵且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招标采购项目办理了招标采购手续,致使项目在招标采购后产生各种不应有的矛盾和纠纷等,从而导致该项目不能顺利建设交付等。 (十二)评标专家和中介机构数量有限导致其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开评标的问题。由于县一级境内及周边地区的评标专家和中介机构数量有限,致使在建立评标专家库、中介机构库时入库门槛较低,加上把关不严导致库内评标专家和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的入库评标专家连个中级职称都没有,有的中介机构业务人员素质较低,语言组织能力达不到要求等,故存在着部分评标专家和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因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跟不上,而出现在开评标现场应答质询和处置相关问题能力较差,严重影响开评标的效率、质量和效果等问题。 (十三)部分垄断行业办理招标采购业务仍坚持由其自己组织造价影响造价结果公正性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专业性较强等特点,造成部分垄断行业延续至今,在搞招标采购项目需要造价时仍由其自己去组织完成,且无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其造价结果进行监督复核,加上在招标采购时因项目建设专业性太强,从而导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绝大多数都是其行业内部的单位,其这一做法严重影响项目造价结果的公正性和招标结果的公正性等。 二、对策建议 针对招标采购人可能存在以上违纪违法招标采购行为,为了避免国家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因违纪违法操作而导致出问题、犯错误,同时也为了节约政府采购资金,实现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规范运行,建议地方党委、政府通过“四个一”的办法予以解决,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招标投标主体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共同努力形成抓好招标投标工作的合力,进一步推动基层招标采购事业科学健康、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一)开好“一个大会”。为了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地方党委、政府有必要在每年初召开一次由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招标投标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部署当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招标投标工作。 (二)印发“一个文件”。地方党委、政府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地招标投标工作开展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工作若干意见》,对各招标投标主体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提出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等,使其成为指导本地做好今后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举办“一次宣讲活动”。地方党委、政府每年初组织举办一次由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参加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中宣讲大会,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为参会人员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普及招标投标知识,增强招标投标各方主体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投标工作的自觉性。 (四)开展“一次大检查”。由地方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从县纪检监察、招标采购、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本地各招标采购单位依法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组主要检查各单位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特别是依法对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实施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单位是否存在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导致应招不招、是否存在将采购项目变通名目签订“阴阳合同”导致规避招标投标采购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招标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作者单位:安徽省凤阳县招标局)

『柒』 一篇关于基层央行防范违法违纪案件的调研

当前央行职能调整后,央行由原来的以监管职能为主向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职能转变,原有的内控机制建设也亟需调整完善。在职能转换过程中,一些基层人行的干部职工利用职权或内控制度不完善之机进行经济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其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及涉案数额仍不容忽视。因此,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研究解决预防基层人民银行职务犯罪工作尤为重要,它已成为人民银行系统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人民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当前人民银行职责出现了一些变化,其职务犯罪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从近几年的案件特点来看 ,基层人行领导干部和会计出纳、联行、国库、发行等岗位,仍是人民银行发生案件的主要风险部位。

一 基层行领导干部岗位。

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的重大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

2、违反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亲友及他人谋取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活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

3、违反人民银行规章制度,授意、指使、纵容、包庇其他人员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越权、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等。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监督,必然产生腐败。

二会计、出纳、复核员岗位。

1、多头开立经费账户,不按规定审核票据凭证;

2、对账不及时或不对账;

3、设立“小金库”以权谋私收受他人钱物,贪污存款利息;

4、虚开、多开发票贪污公款,拖欠、挪用公款,或合伙私分公款;

5、操作代号、口令被破解、盗用,个人名章被盗用;

6、工作变动或临时离岗不办理交接或交接不清。

三电子联行岗位。

1、编押机与编押机操作手册管理不善,造成失密、被盗用;

2、先发出往账、后清算资金,错发、漏发、重发及假电,迟发、擅自发出查询查复书;

3、联行对账、查询、查复不及时、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假账、错账;

4、印、押、证混岗操作,对提交的往账信息不审核,盲目进行复核操作。

『捌』 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和违纪违法现象有哪些,呈现出什么特点

廉政风险是指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具体包括思想道德回风险、岗位答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体制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主要表现形式为:
思想道德风险是: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脱离实际,弄虚作假,软弱涣散,以权谋私等。岗位职责风险是: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使得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业务流程风险是:由于工作程序不规范、不严谨,自由裁量权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行为失误的因素,主要涉及的是部门或科室。制度体制风险是:未能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外部环境风险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以及行业的潜规则,对正确履行职能行使权力的干扰,以及个人生活圈和社交圈的不利影响等风险因素。

『玖』 浅谈如何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

预防违法违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途径。现对如何有效预防企业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浅谈一些看法。违法违纪是腐败的表现。分析腐败的成因,“贪欲”是腐败的动机,由于平时的教育抓得不牢,让事者思想开了小差。而企业的制度漏洞和监管不力又为腐败提供了条件。同时大多数人都存有侥幸心理,腐败的缺口便从小事、小节打开,事者从“摆手”、“推手”,到“最后接手”,越来越大胆,由“小贪”变成了“大贪”。弄清了腐败产生的动机、条件及事者心理,找准了病因,就可以对症下“药”了。第一剂药应是“安神健体剂”——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让事者“不想贪”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首先得注重日常教育,把廉政教育长期广泛的开展起来。通过廉政谈话、观看廉政教育片、学习廉政资料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其次大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突出重点,扩大影响。从我公司近年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来看,每次活动都得到领导的充分重视,参与教育人多面广,教育制度健全,教育方法得当,教育活动突出了主题,而且有总结有提高,推进了全公司反腐倡廉及生产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其三打造企业廉政文化,让企业员工产生共鸣。通过板报、广播、标语等各种不同形式的宣传载体,培养党员干部和职工健康的爱好和正确的是非观念;结合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日常表现,组织开展学习体会交流活动,明确廉洁理念,为员工营造良好的清廉氛围,强化企业员工廉政意识,培养员工的清正廉洁习惯,促使员工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和自我评判标准,从而增强员工们抵抗腐败的能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只有把清正廉洁打造成为与和谐向上组织目标、与员工自我价值实现相一致的企业文化,才能筑起廉洁高墙。第二剂药便是“强身壮骨剂”——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加强权利运行监控机制,让事者“不能贪”一是在规范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堵塞工程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人事任用等方面漏洞。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1)要重视选人用人,把放心的人放在不放心的岗位上。(2)要用制度管人,部门之间、部门内人员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如推行机械物资招标采购制度,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既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又降低了采购价格,进一步规范了大宗机械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和大堆料管理,保证了机械物资管理高效有序运行。(3)要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比如不能一个人既管钱又批钱,既当出纳又负责与银行对帐等等。(4)要实行岗位轮换,尤其是管钱、管物人员不应长期在一岗工作等。二是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强监督的针对性,有的放矢。从机制上保证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的落实,未雨绸缪,预防在先。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是否有效、监督是否有力、违规能否及时纠正和有效防范,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度,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力求把监督关口前移。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继续推行“双廉洁协议”,不断充实完善了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抓好基层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公司推出的公司所属项目(单位)党工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兼任项目(单位)纪检组长的制度,统一规范了纪检组长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三剂药就是“提神醒脑剂”——严格执法,惩防结合,让事者“不敢贪”违法违纪特别是一般性的违法违纪,有时看似没有造成什么后果,或没有带来什么影响,实际上反映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品行、精神状态、道德修养和事业心责任感。“一失足,将无所不至”,因此对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应实行“零容忍”责任追究。在事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小事小节小错”的面前,该教育的要教育,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该停职反省的停职反省,做到“零容忍”时时警醒、防微杜渐。特别是对那些明知违法违纪而为之的,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零容忍”要从早严惩。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对于预防违法违纪,我们不能一尘不变的用老方法,走老套路。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要求我们以科学的发展观,要求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管理,服务中心”。同时,只有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证“三剂良药”的“药效”。一是在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利用网络扩大教育面,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突出教育重点扩大教育面当前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建立本单位专门的廉政教育网页。近年来网络已成为越来越多人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我们施工企业来说,项目较多,人员分散,通过建立本单位廉政网页可以有针对性地即时开展员工廉政教育,有利于打造企业系统化的廉政文化、展示企业独特的廉政风貌,对在公司内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是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发易发人群。因此,在教育重点上,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是企业廉政教育的重点,而抓好 “一把手”领导的廉政教育又是企业廉政教育的重中之重。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效果?四川双流县开展的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方法。双流县要求新提拔任职的乡科级以上干部都必须参加廉洁考试。考试未过关者,一年之内不得提拔任用;考试成绩也将被记入其廉政档案。这种考试不过不得上岗的刚性措施,改变了“灌输式”的教育模式,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进行廉政学习。此外应加强对企业新生力量的廉政教育,坚持对新招聘的大中专见习生上一堂“清正廉洁,服务为民”的课,让廉洁意识尽快成为年轻一代的一种习惯和行为方式,为企业培养“根正苗红”的接班人。二是加强权利运行监控机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群众监督作用细化“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做到决策方式、范围、事项和权限明确、程序规范、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决策责任落实到人、决策过程记录完整等。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监督应体现同步监督,要深入到施工生产各个环节中去,监督其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做到监督到位且不越位。做好“四抓”:一是早抓预防腐败,二是常抓执行监督,三是时抓落实制度,四是狠抓发现苗头。针对目前企业内普遍存在着纪检监察部门创新不足、方法不多的问题,方面可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应依靠群众,发动职工群众多出点子、想办法。比如我公司某项目,为防止材料进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倒卖材料和重复过磅现象就想出办法,在磅房和料场重要部位安放摄像头,便于录像取证和远程监控,从而保证了材料安全。群众监督方面,扩大职工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使领导人员得到“广泛监督”。让职工群众清醒的认识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光是领导人员个人的事,也不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普通职工和党员干部一样,都是企业的一份子,大家都有权利和责任搞好企业廉政建设,为企业的发展出力。应设立畅通的与群众沟通的廉政网页等便捷信息平台,让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监督,提出建议,反映问题。三是在严格执法,惩防结合等工作理念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融入管理,服务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保护党员、干部为观点,严格执法,惩前毖后。惩前是手段,惩前的目的是毖后。允许人改正错误,注意把握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犯错误干部的处理,依据党政纪条规,做到恰如其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不能把他们一棍子打死。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是中心,发展是大局,在开展工作时始终做到“四不”: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维护党纪不含糊。总的说来,通过预防违纪违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根子上消除和压缩了腐败空间,这就解决了“治本”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应借鉴先进经验,开拓工作思路、善于总结提高,推进提高预防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机械化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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