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1.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些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和留党察看二年,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党章规定的其他党员权利仍然保留。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留党察看期间的党龄予以保留。
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其党籍。对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期满后还不能恢复党员权利,但又没有完全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延长留党察看一年,到期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条件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1)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扩展阅读:
1、留党察看是比撤销党内职务更重的一种处分。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后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无须另外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也不能再担任新的党内职务。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或者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职务的职务。恢复党员权利两年后,可以按规定晋升职务。
3、给予违纪党员留党察看处分,应同时按规定降低其待遇。
4、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二年(或三年)处分影响期满,晋升工资档次、级别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可以依据“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等规定晋升工资。
6、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月度奖金,直至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后的下一年度起恢复发放。
7、受处分当年及本年度不进行考核、参加考核不定等次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放效能奖金。
2.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和留党察看二年,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回处分条例》第十二答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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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后其党内职务怎么处理
留党察看是党纪律处分比较严重的一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员权利和专职务受到限制。属
1、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受处分前所担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无需再履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手续。
2、党外职务建议撤销。如果留党察看的党员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领导职务,一般肯定会同时撤销。如在政府担任的职务会同时撤销。
3、处分撤销后职务安排。对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时间内,不得让其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其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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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党察看的处分是比撤销党内职务更重的一种处分,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所谓“党内职务”,是指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各种职务。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又违反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应开除其党籍,不能再给予其他党纪处分。至于犯一般性的错误,经过教育,本人诚恳认识错误并积极改正,在其他方面还没有完全丧失党员条件的,对其错误可作为察看期间的表现,到察看期满时全面考虑,一并处理。对原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党员,可延长留党察看一年。
参考资料:网络-留党察看
4. 留党察看一年满后,工资能恢复么
留党察看是党内纪律处分的一种,这种处分并不直接影响工资的降低与晋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受处分前所担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无需再履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手续。如果其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还应当在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同时,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领导职务。党员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具体时间可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确定,但留党察看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起始时间从有权批准给予此种处分的党组织的批准之日计算。
可见,留党察看处分,往往会配以行政处分,而行政处分是会对工资造成影响的,因此,工资是否恢复要看行政处分是否解除。需要注意的是,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在处分解除以后,职务和工资不视为自动恢复。
5. 对党员的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对党员的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留党察看是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之一。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党的纪律
第四十一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四十二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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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6. 留党察看处分有什么影响和后果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党内职务自然撤销,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6)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7. 受到留党察看的党员处分期满后怎么办
受到留党察看的党员处分期满后会恢复党员权利。
根据《办理程序试行办法》:
第二条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办理手续,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到及时、公正。
第三条 实行权利告知制度。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前30日内,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委(纪委)应当书面告知受处分的党员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相关事项。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第四条 实行留党察看期满公示制度。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接到受处分党员申请后,于期满后15日内必须在其所在党支部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在留党察看期间如有违纪行为的,党员群众可以向所在党支部、上级党委(纪委)署名举报。
第七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又没有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一般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第九条 因其他特殊情况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无法形成决定的,县级以上党委(纪委)视情况,有权作出是否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
第十条 恢复党员权利的时间,从留党察看期满时算起。
8. 留党察看一年三年不能任职,以后能再任职吗
留党察看期满之后可以任职。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
(8)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二条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四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9.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一年内又违反廉洁纪律该怎么处罚
接下来进入一个更严重的纪律处分——留党察看!分为留党察看一年和二年,最多不超过二年 。党员如果不知悔改,在察看期间又违反党纪,那么将被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10. 党员留党察看处分期间还有的权利
党章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从上述规定分析,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间,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依然享有党章第四条规定的其他七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