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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的情形

发布时间: 2020-12-08 13:57:16

Ⅰ 劳动法:关于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Ⅱ 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在公司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反之则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

(2)违法辞退的情形扩展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Ⅲ 哪些情形不得辞退人民警察哪些情形应当辞退

人民警察应当辞退,以及不得辞退的情形,1996年8月15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 》,其中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一)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三)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四)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同时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后仍不改正的,或者经培训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一)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的;(二)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三)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四)酗酒滋事或者经常酗酒的;(五)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的;(六)不按规定着装,警容不严整,举止不端庄的;(七)对遇有危难情形的群众拒绝提供救助的;(八)文化、业务素质低,不适应公安工作的。
另外第五条还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错误比较严重又不宜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应当予以辞退:(一)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二)违法实施处罚的;(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四)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的;(五)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个人、组织的;(六)给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者给违法活动提供保护的;(七)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八)不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的;(九)不执行公务中贪生怕死,临阵脱逃的;(十)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的;(十一)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十二)诬告他人,压制和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的;(十三)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的;(十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关于不得辞退,第六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一)因公负伤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严重疾病或者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三)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

Ⅳ 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有哪些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内一并且没有容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对于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除非其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Ⅳ 辞退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辞退的分类:


1、即时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性条件(《劳动合同法》第42条)。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Ⅵ 公务员有哪些情形,不得辞退

按照新修订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公务员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比如对于公务员的辞退,就规定了很多种情形,如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违纪违法的,都可以辞退。

其中比较受关注的一条,就是不胜任现职工作,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但是,下列四类公务员,即使不胜任现职,不接受单位有关工作安排的,也不能辞退,具体都有哪几类,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第一,因公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在职公务员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不得将其辞退。公务员因公致残的,可以享受工伤有关规定政策,不能因此而丢掉工作,如果是指丧失部分工作能力,单位要根据其工作的能力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得安排其无法胜任的工作。如果是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经过医院等有关部门认定,可以办理退休。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定是因公致残,如果不是因公的,不能享受上述政策。

第二,患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

这里的患病负伤不是指因公,而是个人原因,因公本来就是不能辞退的。那么医疗期是怎么界定的呢?这个就得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了,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参加工作10年以内的为3个月,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为6个月。参加工作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6个月,最长的为24个月。在这个期限内,是不得辞退的。同时,公务员患病或者负伤,在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

第三,女公务员在孕期哺乳期的

这一条,是专门针对女公务员的保护政策,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的,单位不能因为不胜任工作,不接受单位工作安排等原因进行辞退。毕竟这个时候辞退公务员是不人道的,也是女性公务员压力最大的时候,这个时候辞退可能导致伤害到无辜的孩子。当然,要注意的是,产假、哺乳期都是有规定的。

第四,其他法律规定情形

这一条主要是兜底条款,如果有其他法律有规定不能辞退情形的,也是不能辞退的。当然,这里指的是辞退,不是指开除,辞退主要是指有一些违反纪律规定,但是又不适宜进行开除公职处理的情形,才这样处理。如果是违纪需要开除处分的,那该开除还是要开除的。

Ⅶ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该给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

(7)违法辞退的情形扩展阅读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Ⅷ 违法辞退员工有哪几种情形,合法辞退员工要注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来问题的基本都是自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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