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法漫画
1. 有关法律的漫画
其实没太多关于法律的动漫,大多数都是和侦探破案有关的
柯南,金田一,就不用说内了
欺诈猎人容,侦探学园Q,多重人格侦探【漫画,血腥慎入】
另外,本宫广志工作室制作的具有魄力的真实法律漫画作品《法庭》倒是有一部游戏:《警察2170:法律力量》游戏的话还有,《逆转裁判》系列大概就这些和法律有点关系吧。望采纳,谢谢~
2. 关于安全或法律的漫画(小学生可画)
您好!恩~来~这个嘛、源要看你是要画单幅的还是一张纸格成几个板块的【感觉这种画可爱点】
幼稚一点的就是直接画个斑马线、然后XX老师牵着小朋友......【汗。。交通安全。。】
要不、、额、、可以自己想象一下、画成一格格的那种漫画,首先第一格可以画个小朋友还什么的问老师如何........【主题】第二格、第三格就画上。比如说‘不要一个人走偏僻的路’就话一个人走在一偏僻的路 、旁边带点文字表示是老师说的...以此类推........咱也怎么明白啦....
3. 漫画人物触犯了哪些法律
如果你是出于故意的目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对方经过鉴定要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结果,才有可能构成犯罪。虽然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会违法,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群人打是属于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流氓动机而成帮结伙进行殴斗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说明]
一、 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本罪,其余人则不为罪。
二、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对直接行为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 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处罚。
法律并不能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有事可以好好商量,最好避免打人这样的过激手段,既伤别人又害了自己,希望可以帮到你。
4. 我想得到一些关于法律的漫画
本宫广志工作室制作的真实法律漫画作品
5. 法制教育漫画怎么画
你好杨幂与小甜甜
不知道你要哪种类型
总之
给你看看吧
一:酒后开车(法制教育漫画)
呵呵呵就只有这些了
采纳吧!
6. 耽美汉化组汉化的漫画犯法吗法律上有规定吗
这跟是不是耽美漫画无关,事实上汉化组未经作者授权汉化漫画是侵权行为= =
7. 急求 关于法律漫画的图片!
你说的太笼统,给你这些看看可以吗。谢谢内采纳o(∩容_∩)o ~
---------------------------------------------------------------------------------------------
8. 有关法律漫画的问题
到威客网去进行任务悬赏吧.
只给点破金币有什么用?
又不能当饭吃.
还是厚道点,给100元出来就有人应征了
9. 什么叫法制漫画
为配合“六·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形式,实现“寓法于乐”、轻松学法,回满足“法律六进”答需求,湖南、四川、甘肃、内蒙、广东、江西、西藏、新疆等全国十多家省(市)依法治省(市)办公室联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精心编辑出版了《普法漫画》连续出版物(月刊)。
《普法漫画》主要栏目为“新法图解、专家讲坛、机关说法、企业与法、法在校园、社区学法、法在农村、军营话法、各地资讯、法规速递”等。
《普法漫画》(月刊)是面向基层以讲解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正规出版物,每期刊登各类法制漫画200幅,全书图文并茂,寓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具有权威、准确、实用、及时、通俗、幽默、生动、活泼等显著特点。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套普法类漫画连续出版物,也是适应时代发展,创新普法形式的重要举措。
总的来说 应该是用幽默的漫画来 体现法律 教育人民。
10. 关于保护自我法律漫画 4张
耳光付账
摩洛科在饭店里吃了一顿美味的午饭,需付一卢布,可他连一个戈比版
也没有,于是权他问店老板:“请告诉我,在此地,如果有人打了别人的一
记耳光,官司打到法院,他会被罚多少钱?”
“我想,五个卢布吧!”
“好吧,”摩洛科说,“请您打我一记耳光,再给我剩下的四卢布找
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