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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现状

发布时间: 2020-12-07 00:23:46

❶ 认定违法占地地类,是以规划为标准还是以现状为标准

国家规定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专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属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每年度国家组织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在对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及行政区划变化进行外业实地调查基础上,获取变化地类图斑、土地权属(宗地)、行政区划数据,实时对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更新。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通过对违法用地的勘测定界,并将有关坐标数据套合到上一年末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或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或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示的现状地类,即可判定违法用地占用土地的地类。

❷ 在案件未判决之前擅自改变现状属于哪种违法

如果没被采取限制措施,法院没通知各方不得擅自改变现状的话,是不属于违法行为的,只是需要对造成的扩大的损失,或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责任就是了。

❸ 判定土地违法性质是依据现状还是依据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1)它是一项国家措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4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第18条).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其编制必须符合全国规划,并实行逐级控制.(2)它是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1号)明确指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第21条):“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第4条).(3)它是土地利用上最具权威的规划.《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第22条).“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23条).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规划设计等也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进行.(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定作用主要体现在:①它是审批各类土地利用项目的法定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预审建设项目用地,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乡(镇)建设用地、农民住宅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项目用地,都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土地利用项目均不得批准.②它是使用土地和开发、整治、保护土地的法定依据.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确定了每块土地的用途.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类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没有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用途.③它是依法查处违法批地、用地的法定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和使用土地的,要分别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是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重要依据.

❹ 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的,其中一方私自改变利用现状属于什么行为是否违法

这是民事纠纷,没有违法这一说

❺ 如果在中国堕胎是违法的行为,中国的现状是什么样

在国内堕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小心怀上了不想要的,怀孕的时候生病了怕影响胎儿发育的,或是知道胎儿畸形是男是女选择性别的,每个懂事了的人都能知道怀孕了不想要可以打掉,很简单的一件事,一两千元搞定,所以做爱可以不负责任乱射,怕什么,怀了打掉就是。但堕胎对女人来说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因为中国法律没有对堕胎有什么严格要求或规定,所以有很多因此衍生出来的问题,人性上的,社会上的等等。如果中国法律制定堕胎是违法行为的话(腐败问题先放一边哈),那么会对人性,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和改变呢?人口会激增吗?避孕套避孕药产量会大增吗?单亲妈妈会更多吗?男人女人会对性爱更谨慎一些吗?

❻ 男子违规闯妇科遭殴事件现状如何

4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向违法行为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妇科医生王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王某签字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处罚三日的处罚。

医院对患者违反医院就诊规则和《病人约章》,无视医院患者隐私保护措施,擅自拍摄医生的不当行为予以谴责; 同时医院认为,医生在维护病人权益及就医秩序责任同时,必须保持专业。作为医护专业人员,尤其应该理智控制情绪,避免过激行为。

该院在该份声明中还表示,医院尊重警方调查结论和事件依法处理,同时将启动对当事医生的纪律聆讯调查,及开展更多医患沟通培训。

❼ 我国违法药品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我国违法药品广告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严燮 胡天佑

摘要:本文阐述了我国违法药品广告泛滥而且屡禁不止的现状,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关对策,对防治我国违法药品广告,规范各广告主体的行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药品广告;违法;对策
分类号:F71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067(2010)04-0207-01

作者单位:严燮(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江苏,210009)
胡天佑(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江苏,210009)

参考文献:

[1]潘琪.违法药品广告存在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药房,2007(18):2408-2410.
[2]叶飞云,黄碧尚,黄煌辉,吕华鹰,徐飞燕,卢林峰.论药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2006(6:)197-19B.

出版日期:2010年4月5日

❽ 目前哪些法律有待提高,违法成本太低,达不到打击惩处的效果如何才能让改变这些现状

这法律现在非常健全,要改变这种现状那得从长计议。

❾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对如何预
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
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
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
教育,心理娇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对青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
、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就福建省漳平市来说
,自2002年以来,该市就有青少年犯罪案件85件140人,其中抢劫28件5人,盗窃
36件48人,寻衅滋事28件15人,故意伤害5件6人,敲诈勒索3件8人,绑架2件2人
,拐卖妇女1件5人,强奸1件1人,故意杀人1人。青少年犯罪率与前几年相比呈明
显上升的趋势。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
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
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
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
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
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
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
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
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我市一名少年犯杀人
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
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
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
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
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不时的腐蚀着青少年纯洁的心灵。
青少年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大千世界。当今社会难免残
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
神文明建设不相称和丑恶现象。一是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
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
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
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
;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如今年发
生的一起绑架案。犯罪嫌疑人林真鸿、蒋江材在看了香港大篇《插翅难逃》之后
,深受张子强的影响,便在现实生活中模仿张子强的绑架手法,绑架了漳平某私
营业主吴某的岳父,企图勒索60万巨款。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
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
人生观。在行为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
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差,平时很少给
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
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
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
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
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
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
。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
、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
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
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三是
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
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四是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
,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
灵,影响了身心健康;五是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
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六是学校缺乏与家
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
“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七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
情况缺乏全面掌握;八是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致使一
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易走上
邪路。
(四)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一是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
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二
是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
图;三是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
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四是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
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对策
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他们的生理和心理
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
,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其中,家庭环境的质量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
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
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调查还表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当中,不利
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更重要
的是我国目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
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
(一)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
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
,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
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
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
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
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
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
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
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
实际操作。
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
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结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研究表明,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
起来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
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村镇、社区
经常性的开展健康、高雅的活动,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
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素质。
(三)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
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己正己
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
,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
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
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
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四)社会是保障,政府应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
少年无序流动。
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
偷、抢等。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岗位与务工人员数失衡,造成务工
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
(五)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
界观。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
、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
;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
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
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
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
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
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六)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
年的改造工作。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
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
联合,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行引导、教育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
,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
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七)团组织充分发挥青年阵地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
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
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
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
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
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
罪的目的。
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青少年犯罪存在着:结伙作案多,严重犯罪多,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手段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及反复性强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有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尚不考虑1992年起将立案标准上调的因素)(1),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在1980—1989年的10年间,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自1990年以来的近10余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65%左右。(2)这中间,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3),我国也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结合新的社会实际,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进一步深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根据省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的选题安排,笔者就此题谈一些粗浅看法,以求教于诸位同仁。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4)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5)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6)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对这个下限存有不同意见。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7)笔者对此予以赞同。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犯罪是一个社会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有人类学家曾尖锐地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一个文明趋向于更高,或许还是更有价值的目标时,社会性越轨(犯罪)的可能就越大。”(8)“任何一个国家既然以现代化为自己的社会目标,不管其社会个性如何,恐怕均不能幸免现代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9)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犯罪的严峻态势并不奇怪。我们对待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除了前述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外,与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点(如机体需要增多、性成熟,和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模仿、猎奇等),以及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总体上偏年轻(10)的客观情况,使得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率较高。我们应针对这一犯罪现象,探讨、总结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据报道,今年9月在安徽合肥市易山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一抢劫案件,18个被告中,只有一个19岁,其他均为未成年,最小的才15岁。这是一群在城市游荡的孩子,一没钱就几个人凑在一起,窜到街上,见人峰拥而上,先打后抢。(11)更有甚者,近几年来不断有青少年组成的带有封建帮会色彩和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净干些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抢劫、敲诈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称霸一方。2001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园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年仅14岁的少年被捆绑双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此案告破后,挖出了一个犯罪团伙。这个团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2岁,他们成立了“好汉帮”、“神龙教”,还有敢死队,其中有“老大”、“军师”、“打手”等。少年“黑社会”已露端倪!(12)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比如,据报道,去年上海市一名17岁的少女因母亲对其管教太严,竟用刀将其母亲砍杀致死。在日本,2001年初,神奈川县一所中学的两名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耐心规劝,居然动手“修理”了8名老师长达1小时,造成2名老师下鄂骨折,一名怀孕女教师险些流产。时隔不久,日本西北部一中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训斥,放学后用一把小刀连刺老师十刀,致老师惨死刀下。(13)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笔者曾办理的一起郑××故意杀人被害人代理案(案发于1999年8月15日),仅仅是两人因打台球发生口角,郑××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被害人连捅四刀而致人死亡。笔者还承办过一起李××抢劫案,李××是一个高中学生,平时在班上表现、学习都不错,在一天打台球时,仅仅是因跟随一个同学找另外一学校的学生出气,主犯在打人过程掏走了30多元钱,结果李××因构成抢劫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我们所曾办过一起强奸案,三个被告均为未成年人,一个才15岁,但在对付舞厅小姐实施强奸时,显得非常“老练”。另据报道,2001年2月8日,北京海淀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本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案,该公司在交纳上网费时,发现在北京电报局的163上网帐号被人盗用,累计损失达40余万元。经公安部门认真排查,终于将本市第一个黑客——年轻的在校大学生卢某抓获。(14)实际上,现在很多制造病毒的“高手”都是青少年。再者,犯罪的低龄化也比较突出。13、14岁的小孩动辄拿刀伤人、杀人,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浅析

犯罪原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各种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力度及其作用机制所构成的能引起犯罪行为发生和犯罪现象存在与变化的罪因系统。狭义的概念,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地引起犯罪结果发生和犯罪现象变化的现象及过程。(15)但“犯罪行为是一系列因素的表现,这些因素既是个别的,又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交织在一起,如果孤立地看待这些因素,就一定会歪曲其性质。”(16)“任何孤立的引起犯罪的决定性因素,都不能发生犯罪,犯罪的产生不仅要具备许多决定性的引起犯罪的因素,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个人的人格特征,尤其是不同类型犯罪的巨大差异。”(17)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要对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学、有效对策。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前文谈到的我所曾承办的三名未成年人强奸案,三个被告人的家庭都是离异家庭,其共性是对孩子缺乏关爱。法庭教育时,这三个父母都痛哭流涕,说对不住孩子,表示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可以吃小灶,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惧毁;差学生则破灌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
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若运用不好,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在邪道上越走越远,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一个18岁的黑帮“老大”——王海,在其自述中谈到:“有一次上课迟到,老师罚我在教室的角落里举砖头,我心里发狠就用砖头一下砸在一张课桌上。 老师上来就踢了我一脚,我和他打了起来。就这样,我被学校记大过处分。我认真学习的日子也随之结束了。我和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混在一起,整天寻衅滋事。”(18)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前一段时间,笔者办理的刘×抢劫案,被告人刘×在学校、网吧门口强行向其他学生索要钱财,以满足其上网消费。他感觉这些都是小事,压根没有和犯罪联系起来。

❿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

浅析青少年犯罪与防治
中文摘要: 青少年成长成才备受社会关注,青少年犯罪已是当今社会的严重社会问题,爱护新一代,防治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好社会问题,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认识到青少年犯罪现状及成因分析,我们就应着手防治青少年犯罪,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快乐生活。防治青少年犯罪,要构筑起防控网络,政府宏观调控,社会中观约束,学校家庭微观感化。加强引导教育,提高道德素质,增强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环境,联合防治青少年犯罪,解决好各种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安宁稳定,倡导文明新风。关爱年轻一代,是我们的愿望,防治青少年犯罪,是我们的责任。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防治 接触 社会
青少年是祖同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社会的改造者。青少年兴则国兴,青少年衰则国乱。青少年成长成才备受社会关注,青少年的教育,青少年行为都要引起我们的注意。青少年犯罪已是当今社会的严重社会问题,爱护新一代,防治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好社会问题,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之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足以引起我们的关注。
看看这一个案例: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 警方缴获军用手枪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案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年仅十多岁的青少年,而其作案动机之荒谬,作案手段之残忍,为人所发指,其行为也为人所震惊。此案社会危害性极大,青少年犯罪,其所属的社会问题极为严重。我们理应提高认识,积极教育好青少年一代,防治青少年犯罪。
这仅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案例,从近来的犯罪案件中,我们可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
二是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
三是青少年犯罪类型呈扩展式发展。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
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增居高不下的同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急剧发展变化,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表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 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一般化趋向
(二) 青少年涉案原因和领域增多。
(三) 作案动机荒谬,手段多样残忍。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
(四) 滥用毒品现象严重。
(五) 网络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此外,青少年犯罪还呈现疯狂性、盲目性、冲动性、暴力性、模仿性和偶发性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从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看可见其犯罪的动机、行为是受各种因素影响的。青少年犯罪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一、接触引起犯罪
包括少年犯罪在内的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与关系密切的群体的接触交往过程中,通过交互作用学习得来的。这也又译为“不同交往理论”。由萨瑟兰于1939年提出,后来,D.格拉泽补充萨瑟兰的理论,提出了“不同认同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不但可以通过直接接触、交往而获得,而且也可以通过对别人意见、态度及行为方式的认同获得。青少年是个特殊群体,各方面还不够完善,思想道德意识也未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抵抗力和自控力也差,一经接触,容易染上不良习性,走上犯罪道路。上述案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等,本年少无知,在与人交往中臭气相投,为电子游戏所勾引,加上一些恩怨,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伤害别人,严重危害社会。此外,接触特别是身体上的接触最易引起性犯罪的发生,青少年精力旺盛,行为敏感,容易冲动,加上自控力不强,往往引起青少年的性犯罪。总之接触引起青少年犯罪率是很大的。青少年要提高分清主次、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觉悟,学会自我约束,避免犯罪的发生。
二、体型激起犯罪行为
犯罪与犯罪人的自身特性密切相关,人的体型可以反应其一些行为特征。
由美国学者谢尔登提出,并由格卢克夫妇加以发展。认为少年犯罪的产生与其具有一定的体型及其相适应的性格有关。谢尔登将人的体型分为4种类型,并认为每种体型都有相对应的性格特征:①内胚层体型。这种人身体圆润肥胖,其性格特征为喜爱娱乐、外向、柔顺,几乎对任何体育活动和冒险活动都不感兴趣;②中胚层体型。这种人骨骼发达、肌肉健壮,其性格特征为喜欢冒险、爱好运动、专断大胆、争强好胜;③外胚层体型。这种人身体单薄、身材瘦长,其性格特征为精神抑郁、沉思内向;④均衡型。这是一种综合型体型,没有任何单一类型的突出持征。我们也常见那些熊腰虎背的人较恐怖,也许这与其本型有关,看那些犯罪嫌犯,大多也是这类人。青少年中中胚层体型者更有可能采取犯罪行为,而成为犯罪少年。当然,也有许多罪犯罪是其他体型的,但那也还有其他犯罪诱因。
三、见识贫乏,亚文化犯罪
许多青少年见识贫乏,经验教训不多,素质修养水平差,心胸狭隘,遇事冲动,往往会导致犯罪。亚文化理论认为少年犯罪是下层社会少年中亚文化发展的结果。由美国学者科恩等人提出。下层社会的青少年渴望达到中上层社会的生活目标,但是由于本身种种条件的限制,使得他们在学校或社会上的竞争中经常遭到失败或挫折,但是又无法忍受或妥善处理这些挫折,因而逐渐形成了不同于普通社会的价值观念,以此来克服社会适应中的失败与挫折,并且逐渐认为他们不属于正常的社会。于是,这些青少年自己结合起来,形成亚文化群,共同用反社会的行为来应付社会适应中产生的问题,这样的亚文化群常常被称为“帮伙”。上述案例中几个青少年犯 ,觉悟水平低,无视行为后果,残酷伤害他人,引发严重问题无知犯罪多么可悲。思想道德素质低,也反应亚文化问题。道德文化欠缺最易引起犯罪,这也要发人深思。其中男性道德观念往往低于女性,有一项调查中,对一些道德行为,女性都认为“总是错误”或“一般是错的”,而男性这样回答的甚少,甚至有不少答为这些行为并不错①。我们所发现的青少年犯中,好多都是男性。提高素质,消除亚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也可防治青少年犯罪。
四、机会促使犯罪行为发生
美国学者克洛沃德和奥林于1961年提出机会理论,认为下层社会少年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剥夺了他们获得生活目标或取得成功的机会,使他们没有机会以合法的手段达到目的,而只能以非法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愿望。这是多数青少年常走的路,走正道的不行,就选上捷径,以致辞走上了绝径。他们多盯着眼前的利益,甚至来不及想其后果。2004年5月20日早6点多钟,年仅15岁的在校学生颜某想趁父亲熟睡之机偷钱去网吧玩。因害怕父亲醒来打他,遂用铁锤将父亲砸死,拿143元钱到网吧上网。找不到机会,见有利可图,无视脚下深渊,就容易犯罪了。应根据青少年身心需要,及时开导他们,天是列绝人之路的。
五、及时遏制犯罪行为
犯罪是要及时遏制的,尽量避免犯罪的发生。对人的行为的遏制(或抑制、控制)有两种:一是外部遏制(主要是社会压力);二是内部遏制(主要是内在控制力)。当具有良好的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能力时,就能约束人们不致产生犯罪行为;当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减弱甚至消失时,犯罪行为就会发生。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提出的这个理论,要求外部和内在双重遏制,一齐控制犯罪意向。特别是对易冲动的青少年,这个不容忽视。
六、社会学习诱发犯罪
许多 犯罪行为是通过观察学习、聆听周围社会环境中人们的言行或直接体验犯罪活动获得的。某中学两名13岁男生偶然翻到了家长藏在家中的黄色录像带,二人看完后即模仿录像中的行为将邻居的少女****。获得犯罪行为的外部条件是家庭成员的示范和鼓励,亚文化群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中言语、文字、图像等符号的示范;犯罪行为由于得到外部强化而得以保持;犯罪行为由于模仿、不利处境的逼迫、诱因的作用、命令与强迫、妄想、酒精作用等因素而被激发。所以应积极引导青少年正确辨识不利因素,远离诱发犯罪的行为,注意学习文明先进的东西。
防治青少年犯罪
认识到青少年犯罪现状及成因分析,我们就应着手防治青少年犯罪,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快乐生活。防治青少年犯罪,要构筑起防控网络,政府宏观调控,社会中观约束,学校家庭微观感化。
政府宏观调控。主要通过立法和采取一些行政措施实现。政府预防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指挥系统,决定着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指挥系统的运转②。由政府出面改善和净化不利于其成长的社会环境,对出版物中有关暴力,****内容来加审核,保护其健康成长。
社会中观约束。社会是大课堂,纷乱繁杂,对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活动条件,严格杜绝感染青少年的败坏风气。
学校家庭微观感化。学校家庭是锻造良才的锅炉,是最纯洁的殿堂。其一心在于培养教育好青少年,给青少年以法制教育,理想道德教育,人生价值观教育,高师指导,亲情感化,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共同策划好其美好有明天。
加强引导教育,提高道德素质,增强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环境,联合防治青少年犯罪,解决好各种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安宁稳定,倡导文明新风。关爱年轻一代,是我们的愿望,防治青少年犯罪,是我们的责任。

注释: 亚文化(subculture),整体文化的一个分支,它是由各种社会和自然因素造成的各地区、各群体文化特 殊性的方面。如因阶级、阶层、民族、宗教以及居住环境的不同,都可以在统一的民族文化之下,形成具有自身特征的群体或地区文化即亚文化。亚文化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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