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违法吗
1. 企业不给劳务工交纳社会保险是不是违法的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这并不违法。
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不签的话,视为同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一年期满之日起,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至。
不缴纳社会保险金的,除补缴外,还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1)劳务违法吗扩展阅读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雇用劳动者过程中希望通过各种办法规避《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达到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目的,通过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采取不同的用人方式雇用劳动者而不考虑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做法致使企业面临非常大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
1、支付双倍工资;
2、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补缴保险金甚至会产生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后果。
因此,企业等单位在雇用劳动者的过程中,为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应当自觉适用《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务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被判罚付双倍工资
2. 劳务公司虚开发票违法吗
劳务公司虚开发票当然是违法的,不管是什么公司和单位虚开发票都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的。
3. 企业对正式职工按劳务关系管理属于违法吗
企业对正式职工按劳务关系管理属于违法。
4. 用人单位私自让劳务工转正,算违法吗
你好,如果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请予以采纳为最佳答案!!!!!!!!!劳动法版规定权,公司必须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完必须转正,交金。至于劳务工转正没有规定。目前很多公司都是请劳务工,包括银行、机场等政府机构。公司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早已想到这点会与劳动法相冲突,就安排不同工种不同性质的工作,这样就不会违反法律也可保护公司利益了。(虽然有时不公平,劳务工与合同工干一样的活甚至跟多活,拿少的可怜的钱。)工作已经8年的劳务工想要转正的机会肯定是没有的,肯德鸡等快餐店也采用这种方法(甚至采用兼职钟点工)。这是剥削劳动力,无商不奸。对于这种公司,出路只有1条就是跳槽。
5. 劳务车收费违法吗
你好,如果是个人运输的车辆,收费是属于正常的收费行为,但是收费之后需要提供收费发票,不给收费发票发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投诉举报的,谢谢
6. 难道说劳务合同被劳务公司违法了一点办法没有了吗
并不是的,如果说劳务合同中有违法的行为的,那么这个份合同就是属于无效合同,就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维权
7. 给别的企业开劳务费发票是违法犯罪吗
1、在法律范围内,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不违法。如果不按法律给别的企业通过不正当形式开虚假发票就是违法的。
2、企业超越“经营范围”开具与真实业务相符的发票,主观上不存在偷逃税款的目的,客观上未实施“虚开”的行为且未造成少缴税款的结果,不能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论。
法律依据:《刑法》第20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发布的《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见,在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并不考虑开具发票是否超越企业“经营范围”或是否超越“发票使用范围”。
(7)劳务违法吗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属本罪的虚开: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民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
(3)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他人为自己代开其余的对不能反映纳税情况的有关内容作虚假填写。
如只是虚设开票人或不按规定时限提前或滞后开具日期等,虽属违法不实开具,但仍不是本罪意义上的虚开,对此不能以本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