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违规操作导致伤害
㈠ 电焊机违规操作的危害
电焊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安全危害的原因有操作不当、管 理不善和附加危害三大因素。
1.电焊机安装或操作不当产生的安全隐患1)在焊接过程中,操作人员常接触带电的设备或者器 件,在更换焊条、调节焊接电流时都要直接接触电极、极板; 电器安装不符合规范,电器装置运行出现故障;操作人员没有 按照操作规范作业,都有可能导致触电。2)施工现场带电的接线头、接线柱、连接板或者破损的 电缆等外面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或直接裸露在外,人体部位接 触上后,会引发触电。3)小容量的电焊机长期过载使用,一、二次绕组绝缘击 穿后与人体接触,也会导致触电。4)电焊机在水泡、雨淋或受潮等情况下,会导致绕组绝 缘水平降低,如此时电焊机外壳没有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人体 接触到外壳后就会触电。
2.现场管理混乱产生的危险施工管理不善产生安全隐患。很多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意识不强,物品堆放混乱,不能及时清理。若随意丢弃的金属一端与电焊机的带电部位接触,另一端与电焊机外壳或其他金 属(如焊接金属)接触,此时如操作人员触碰到电焊机外壳 或者焊接金属,极易造成触电的危害。
3.电焊机工作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附加危害1)在电焊机工作过程中,高温容易导致焊条、焊件和药 皮蒸发、凝结汽化,形成大量烟尘,对人体呼吸道和肺部伤害 较大;同时,弧光强烈辐射作用还会使周围空气产生臭氧、氮 氧化物等有毒气体。2)在焊接过程中电火花飞溅,如果没有对易燃易爆物品 及时清理,易引发火灾。3)焊工在电焊弧光直接辐射下,容易引发眼睛和皮肤疾病。
4.电焊机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很多工程管理中,人们只重视电焊机在使用中的安全管 理,对于电焊机安装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导致电焊 机在投人使用时出现安全事故。因此必须重视安装中的监督 管理。1)电焊机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亲自操作或者在专业人 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之前,要确保线路连接正确无误。如果 电焊机露天放置,应该采取防雨措施。2)在电焊机的开关箱内,必须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 护器,在对导线绝缘性能进行确认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接 线安装。同时,由于电焊机的容量较大,在选择开关的 时候,应该选择通断电源迅速的自动开关,而不能选择 手动开关。3)必须确保在电焊机的一次侧和二次侧都同时加设防触 电装置,排除触电隐患。
㈡ 工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害,我单位需要付什么责任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害,单位需要对工人进行赔偿。
上工伤保险,可以走工伤认定程序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
(2)设备违规操作导致伤害扩展阅读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㈢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违规操作或者是造成安全事故伤害顾客,怎么解决
如果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不应当在公开的商场内操作。
㈣ 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伤害算工伤吗
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伤害属于工伤,员工违规操作造成伤害也属于工伤,故意犯罪、自残或者自杀的除外。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设备违规操作导致伤害扩展阅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㈤ 员工违规操作造成伤害
你好:
1 同一人可以再次作证。作证内容的采信,需要其他证据来应证。
2 劳动仲裁应该受理。
3 你方应该主张是劳务关系。否则,赔偿费较高的。
㈥ 劳动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导致受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吗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㈠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内因受到事故容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第16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你在上班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上述条例规定。虽然发生事故有你违规操作的原因,但受伤结果并非你故意为之,只能算过失造成,这不属于条例第16条规定的三种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所以工厂的说法是不对的,你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雷编辑 钱红
㈦ 工作中的违规操作受伤是否算做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专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我属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员工受伤虽为其自身违规操作所造成,但显然不是上面说的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也不是因为醉酒导致伤亡或者自残及自杀的,仍应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工人因违规操作受伤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㈧ 违规操作机器所造成的伤害,怎么赔偿
应该都要赔偿的,还又误工费的
㈨ 员工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的是否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回事故伤害的答,都应该认定为工伤,不管是否有责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
㈩ 工人违章操作造成伤残,怎么处理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如下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你叙述的情况只要符合前两条规定,不存在最后一条的情形,应当属于工伤,按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