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处分
① 留置物为法律上的处分权利 是什么意思在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上的。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就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产生的权利非约定产生。
《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是注意,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
(1) 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留置物返还请求权。
(2) 就留置物为法律上的处分权利。
(3) 留置物所有人有提供相当担保而使留置权消灭的权利。留置物所有人行使该权利,须取得留置权人的同意。我国《担保法》第88条第(二)项规定:“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权消灭,亦即此意。
② 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 怎么理解
理解:这个财产处分,是对抗遗嘱的,而且是公证遗嘱的,所以,不能再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而必须是其它的法律行为(处分行为),如出卖,生前赠送等,很多。包括事实上的处分也一样的意思。这样,才能对抗公证遗嘱的效力。当然,后作一份公证撤销或变更前公主遗嘱也行。综述:1再公证2法律处分(非遗嘱)3事实处分(非遗嘱)。
③ 惩罚,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④ 属于法律上的处分的是
A!
B不产生任何的法律关系,纯粹是道义上的好心
C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就没什么法律关系.如果是租了别人的房子进行修缮,根据租赁合同,这笔钱应该找房东拿
D这也是道义上的问题
所以真正扯得上法律关系的就只有A
⑤ 法律上的处分和事实上的处分有什么区别
是否是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由主管意愿去改变法律关系,并作出一定行为。
例如,买卖合同
事实行为是当事人没有改变法律关系的意愿,只是通过一定的作为,符合了我国的法律规定,而改变了法律关系。
例如,无因管理,拾得遗失物,先占……
你的例子应该是事实行为
⑥ 法律上处理与处分的区别是什么
“处理”是指执法机关依照职权对于相对人或者物实施的行为
“处分”来源于处分行为,是指那些直接使权利发生取得、丧失和变更效果的行为,比如卖房子时变更产权登记的行为就是处分行为,另外还有负担行为,如卖房子时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
⑦ 什么叫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法律上的处分来是指通过具源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进行的处分行为,比如赠与中的交付,对物权的抛弃等,法律上的处分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事实上的处分是通过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进行的处分,比如吃馒头就是对馒头的处分,一般因为不牵涉社会利益,也不产生法律意义。
⑧ 下列处置属于法律上处分的有
答案是AB
法律上的处分是按权利人的意志处置财产的一种权利。也就是说法律上的处分是一种权利的处分而不是事实处分。通过以上概念可以看你这道题:答案A是房屋所有人将拥有所有权的房屋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是一种权利处分,也就是法律上的处分。B答案是所有权人将对物的所有权放弃的行为构成法律上的处分。C答案和D答案是一种事实上的处分,因为原材料和消费品的权利是不确定的,通俗的说,原材料和消费品可能是消耗人的也可能不是,这种消耗不一定是基于权利的处分而只能肯定的是事实上已经处分了。
⑨ 哪些行为属于法律上处分 哪些行为属于事实上处分
处分和处分行为的内涵处分作为民法上的基本概念,其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指权利人对物或权利加以变更或消灭,使其形态加以改变,如把木材加工成桌椅;法律上的处分是指通过法律行为,改变所有物的法律状态,如租借,转让,设定他物权。要使物或权利发生处分上的效力,不仅要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为债权行为(如买卖合同),而且还要使物权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变动,(如动产之交付或不动产之登记),使其价值得以实现,实现交易目的。诚如梁慧星先生所言,法律行为可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前者是发生债权债务之行为,故又称为债权行为,如租赁、保证;后者是指使特定权利直接发生得丧变更之行为,如抵押权的设定行为,商标权的转让行为。动产或不动产的买卖虽然属于债权行为,但是债权的行使或债务的履行结果将导致物权的移转、变更,因此既包含负担行为,也包含处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