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违处分 » 党纪处分的程序

党纪处分的程序

发布时间: 2020-11-21 02:02:43

㈠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其程序要根据处分轻重及受处分党员职务的情况确定:

给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的处分,一般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2/3以上的多数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1)党纪处分的程序扩展阅读:

案例:

广西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等2人被处分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苗崇刚违反政治纪律,打探案件调查情况,授意相关人员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负直接责任;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苗崇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违纪性质恶劣,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苗崇刚开除党籍处分;

建议由中国地震局给予苗崇刚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人民网-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广西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等2人被

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其程序要根据处分轻重及受处分党员职务的情况确定:
给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的处分,一般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2/3以上的多数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2)党纪处分的程序扩展阅读:
案例:
广西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等2人被处分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苗崇刚违反政治纪律,打探案件调查情况,授意相关人员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负直接责任;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苗崇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违纪性质恶劣,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苗崇刚开除党籍处分;
建议由中国地震局给予苗崇刚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人民网-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广西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苗崇刚等2人被

㈢ 纪委党纪处分签发程序

一、处分违纪党员的组织程序和审批权限
1.组织程序。调查组将形成的调查报告转交被调查人所在基层党委、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调查报告和支部大会决议报被调查人所在的基层党委;基层党委经集体讨论形成书面处分意见;调查报告、支部大会决议和基层党委的处分意见报纪委办公室。
2.审批权限。一般党员警告处分由基层党委审批,报纪委备案;一般党员的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由纪委审批;处级、高级职称及相当这一级党员的处分和其它党员的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批准;校级及相当于校级党员的处分,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经党委讨论报上级纪委或党委批准。根据党章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校党委、纪委有权直接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二、处分违纪党员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所犯错误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法和党的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2.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的目的。
3.坚持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处分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讨论违纪党员处分的支部大会,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上允许本人申辩和他人辩护,合理的应采纳;支部决议和基层党委的处分决定应和本人见面,并让本人签字;支部决议和基层党委的处分决定,必须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不能由少数人甚至个人擅自决定;支部或党委成员意见有分岐,应如实上报;处分决定批准后,本人不服可以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认真处理并传递,不得扣压。
4.纪检办公室依照党章和中纪委《案件检查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其它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坚决反对说情风。发现检举人确属诬告或证人出示伪证等妨碍案件检查的行为,应予追究。
三、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调查报告内容:
1.问题和案件来源
被调查人概况 初步核实情况 调查组组成
2.主要错误事实(含情节)
错误性质 证明材料
3.有关人员责任
4.被调查人对错误的认识
五、处分决定内容
标题:应明确什么组织对什么人或单位给予何种处分的决定。
正文:1.受处分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简历、现在单位及职务。
2.归纳错误事实,情节危害,明确应担当的责任。
3.本人对待错误的认识
4.对其错误的定性和处理意见、署名、日期;写明作出处分的组织名称,加盖公章,标明年、月、日。
六、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生效,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㈣ 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根据上述规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程序即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特殊程序即在特殊情况下,由县级(含)以上党委、纪委直接决定党员的纪律处分。实践中,对企业、农村、机关、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中的普通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履行一般程序的比较常见。

(4)党纪处分的程序扩展阅读:

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经过程序的注意事项:

在一般程序下,临时党支部没有处分决定权。临时党支部由执行某项临时任务的党员组成,党员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他们的组织关系仍在原来的党组织。由于临时党支部在组织上的临时性,它所担负的任务与正式党支部的任务也就有很大的不同。

临时党支部没有对违纪党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权,因此不能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决定。确需给违纪党员处分的,可以临时党支部名义将该违纪党员的违纪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上级党组织或转交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由他们决定是否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及给予何种处分。

㈤ 党纪处分包含哪些环节

对于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的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纪委审查批准。

1调查核实。党支部对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调查研究,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调查报告。然后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处分的初步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

2处分决定和所依据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支委会应将所要做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这里所说的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揭发检举材料、证明材料。
见面须两个人以上,并做好记录。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见面工作的同志应做出书面说明。

3召开支部大会表决。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其程序大致是
一、介绍违纪事实和调查结果;二、听取本人检查和申辩;三、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或为其辩护;四、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五、表决做出决定。进行表决时,同意者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处分决定,受到处分的人也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4材料整理上报。
处分决定形成后,应交受处分的党员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本人拒绝签字的,党支部应注明。上报的材料,一般应包括:处分决定、调查报告、证据材料、本人检查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

5宣布执行,通知本人。

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应报上级批准或备案同意的,自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生效。党支部接到批复后,应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及时向有关党组织转递。如本人无理取闹,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批评。

6对党员处分决定应当履行的手续。党支部对党员进行处分时,应按照要求写好党员的处分
决定和严格执行党员处分的审批手续。
党员处分的决定一般包括的内容:

(1)受处分党员的基本情况

(2)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情节、责任和危害程度

(3)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

(4)定性和处理意见。

㈥ 给党员以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给党员以纪律处分,其程序要根据处分轻重及受处分党员职务的情况确定:给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的处分,一般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㈦ 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应履行哪些手续

党员违反了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时,应履行下列手续:
①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委审查批准。给予党员干部纪律处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纪处分批准权限,报请主管党组织审批。
②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处分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受处分党员到会,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其辩护。 ③党组织对党员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认真听取其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党组织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定性和处分意见有不同意见时,要认真进行复核,合理的意见要采纳。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坚持错误意见或拒不签署意见的,应根据事实作出决定,并写出书面说明,连同本人意见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④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和本人对结论和决定有意见的,批准处分的党组织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专人或委托下级纪委同受处分人谈话,认真听取意见,进行必要的帮助和教育,并作好谈话记录。
⑤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或结论),经上级批准后,应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如果批准单位的意见与报批单位的意见不一致时,应连同批准单位的批复一并交给本人一份。
⑥处分决定批准后,要及时将批复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和给予其他行政处分时,应将处分决定抄送政府人事部门或其他有关组织。⑦决定和批准党员处分,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也不允许任何口头决定和批准,必须写成正式材料,履行报批、审批手续。

㈧ 党纪处分签发的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抄党纪处分决定作出袭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