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大过的处分期间是
㈠ 什么叫“记大过”处分很严重吗对未来发展有影响吗
记大过是处分的一种,介于记过和降职之间的一种处分方式。
是一种内部的处罚行为,相对来说,不是很严重;但会记录在你的档案上。
对未来发展的影响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一共六种。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1)记大过的处分期间是扩展阅读:
被记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被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1、记过处分是出自2007年6月1日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是指对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每种处罚都有其对应的处罚时间,这些都有相关的具条例规定。任免机关必须按照一定的处罚条例对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我们在生活中容易混淆记过与记大过这两个处分,其实他们是不同的,记大过比记过更严重。
3、事业单位的:
根据规定,被记过人员的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自决定处分之日起12个月内, 被记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被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得参加本专业 (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 (评审)。 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公务员的: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㈡ 公务员记大过的处分期限是多少个月
根据《公务员法》第九章第58条,记大过处分的期间为18个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也有这样的规定。
㈢ 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间是否能提拔任用
不能提拔重用!要等到处分期满后!晋职规定可以晋职!
㈣ 什么是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党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正式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该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所谓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的政纪处分。《条例》规定:行政处分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类型。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违纪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㈤ 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可以调动工作吗
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综合以上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是能够调动工作的。
㈥ 公务员受到记大过处分的期间一般为多长时间
记大过是18个月
㈦ 行政记大过期间
行政记大过处分期为一年,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㈧ 什么是行政记大过处分
行政记大过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九、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十、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十一、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十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十三、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四、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六、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十七、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十八、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十九、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二十、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二十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十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十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十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二十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㈨ 纪律处分中,记大过的处分期为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公务员法》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