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违处分 » 涉黄违法

涉黄违法

发布时间: 2020-11-26 02:21:29

1. 刑事拘留涉黄违法被通报的人会怎么判

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定罪处罚。

《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卖淫嫖娼属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现行的法律中卖淫不属于犯罪,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规定回如下 :
《治安答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 自己不涉黄,但是平台涉黄,犯法吗

基本上和你没复有太大的关系,我制国的法律明文规定,只有宣传和传播有关黄色资料才触犯法律,你只是平台上的普通用户,没有参与过宣传和传播黄色资料,因此你不构成触犯法律的行为,只是平台由于监管不力,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4. 法律上涉黄是指什么

涉黄无非三种形式,一是文字的(包括电子文字信息),二是影像的,三是声音的。

根据《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 ,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 学价值的出版物:

(一)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二)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三)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四)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 足以诱发犯罪的;

(五)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六)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 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七)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第三条 色情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第二 条(一)至(七)项规定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 毒害,而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4)涉黄违法扩展阅读

《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

不属于涉黄的范围:

第四条 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 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剖生理知识、生育知识、疾病防治和其他有 关性知识、性道德、性社会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出 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围。

涉黄鉴定部门:

第五条 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由新闻出版署负责鉴定或者认定。 新闻出版署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淫秽及色情出版物鉴定委员会,承担 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淫秽及色 情出版物鉴定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提 出鉴定或者认定意见报新闻出版署。

5. 涉黄人员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二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5)涉黄违法扩展阅读:

案例:三亚捣毁一涉黄窝点酒店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近日,三亚警方捣毁一涉黄窝点,当场抓获4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并于3月17日下午依法对涉案酒店正式下达了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今年2月22日晚20时许,三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在三亚鹿港海景酒店301、302房内,当场抓获4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并已依法对该4人处行政拘留并罚款。

在后续调查中,警方发现该酒店不仅存在卖淫嫖娼行为,还将19间客房作为出租房,长期对外出租且并未及时将入住人员录入相关系统内,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员及其行踪的信息管理,存在严重的治安和反恐隐患。

同时,该酒店未建立来访会客制度,未配备完备的视频监控系统,酒店内部安保力量、安保制度建设明显不足。

鉴于该酒店长期以来疏于管理,导致发生卖淫嫖娼案件而未能及时发现制止,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治安支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决定吊销鹿港海景酒店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于3月17日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旅馆业经营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要求经营者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证我市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外游客旅游休闲度假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良好环境。

6. 嫖娼违反什么法是怎么处罚的

嫖娼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会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第七十四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的时候,如果为犯罪人通风报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6)涉黄违法扩展阅读:

“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以付出金钱、财物为交换条件,与异性、同性之间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

卖淫是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之间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

卖淫、嫖娼与通奸的区别,关键是性关系双方是否实现了以金钱做交易,动用金钱(如果干部承诺利用手中的职权为对方办事也算)是卖淫、嫖娼;而什么都不用的叫通奸。

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给予收容教育或治安罚款等处理;如果是党员干部,给予处分;而对于组织卖淫、嫖娼的行为,则构成犯罪。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网络—嫖娼

7. 卖淫嫖娼属于什么类的犯罪

现行的法律中卖淫不属于犯罪,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7)涉黄违法扩展阅读:

处罚标准

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