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发生地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版府具权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刑事法规中也对“犯罪行为发生地”有具体规范。根据《刑法》第六条的“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规定,就可以认为,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释义】 本条是对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规定。
地域管辖,也称区域管辖或属地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政府之间横向划分其和其所属部门(含其他有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在各管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简单讲,就是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着手地、经过地、实施(发生)地和危害结果发生地。受处罚行为的核心要件是违法。违法行为发现地的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一般应由最先发现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管辖。
一、从行政处罚的目的来看,行政处罚是以行为事实的发生为依据的。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秩序,即对被破坏了的(关系、过程、财产等)迅速予以恢复,对良好的予以维持并加以促进,使其发展。这些都必须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对合法行为予以保护、鼓励来实现。
二、从受处罚行为的性质来看,行政处罚的管辖应以行为发生地为依据。受处罚行为的性质,严格来讲,属于侵权行为的范畴。对侵权行为的处理,一般都采取属地主义原则。因此,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行政处罚管辖的属地原则。
三、行政处罚管辖的效率原则,也要求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应根据行为发生地来确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一)管辖的区域要适中。
(二)管辖与机构设置相适应。
(三)与我国行政机关的实际分工有关。只有那些依法代表国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行政上法律关系,并依法获得行政处罚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也只有这些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获得行政处罚管辖权。同时,为了防止出现管辖空白,本法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管辖。
3.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违法行为发生地扩展阅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
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4. 什么是违法行为发生地
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在其实施过程中任何一个阶段被发现,该地方都可以成为违法行为发生地.
结合其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来分析,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开始地、行为经过地、行为终了和发现地(查获地)等。
5. 刑法违法行为由发生地公安机关处理是依据哪条刑法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程序的法律。为了使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得到正确处理,不仅要有各种民事法律、经济法律等实体法,而且要有一个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这个法律,便是民事诉讼法。 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经济案件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我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4月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开始施行的。 这部民事诉讼法分4编、29章、270条。广义的民事诉讼法,除此之外,还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批复、指示、通知等文件。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是司法程序法,它们有些原则是共同的。 比如: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公开审判;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合议制;辩论原则;回避原则;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各自的诉讼权利等。此外,民事诉讼法还有一些特有原则。 比如: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可以调解;当事人自由处分与国家干预相结合;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社会支持起诉等。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诉讼,就是俗称的打官司。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事实,查获并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目前,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它共分4编164条,具体规定了刑事诉讼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系统地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它是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 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以及怎样进行处罚,它是实体法。对于实体法来说,诉讼法又叫程序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就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 刑法,是刑事诉讼法存在的前提;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得以正确实施的保证。 两者互相依存,是缺一不可的“姊妹法”。
6.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界定依据
你说的是关于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的规定吧!
行政处罚以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为一般原则,即违法行为发生在何处,就由当地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其中,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地和违法行为的结果地。
7. 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
律师解答:
本题属于判断题,是驾驶员理论考试的常考题。本题答案为正确。举例版说明就是:你在权西安市学的驾照,因为工作的关系你去了上海,但是你没有把你的档案放到上海,所以当你在上海被扣12分,驾照被暂扣的时候,你又不可能专门回西安来恢复驾照(时间和金钱太浪费),所以你就只能在上海申请重新学习和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驾照重新恢复使用。
8.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吗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从而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以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地作为行政机关管辖行政违法活动基准点是比较科学的。首先,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便于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案件的管辖,适用起来范围较广,既包括实施违法行为地也包括危害结果发生地,它囊括了行为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全过程,无论违法行为人在其实施违法行为的哪个阶段被发现,都可以立即依法就地给予行政处罚,有利于行政机关及时有效地打击行政违法活动;其次,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进一步侦查,便于调查、取证,可以有效地节省执法机关的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再次,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符合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的原则.
9. 如何理解“违法行为发生地”
《工商行政管抄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袭规定》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条规定是工商执法中地域管辖的依据,但实践中,对颇有争议,概括起来,分为广义说和狭义说,前者认为“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着手地、实施地、经过地、结果地,即包括了实施违法行为的各个阶段所经过的空间。而后者认为,“违法行为发生地”仅指违法行为实施地,不包括其他地方。 从比较权威的解释来看,《行政处罚法》出台后,全国人大法工委编写的有关行政处罚法的释义中对“违法行为发生地”作了广义上的理解。所以,不论是行政执法机关,还是司法机关,一般以此为依据解释“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含义。从广义上理解有利于案件的查处,避免违法行为陷于真空地带而得不到及时惩治。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实践中也应从广义上理解“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