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予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规定,行政机关专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属)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⑵ 公务员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经2007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公布的文件。该《条例》分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程序、不服处分的申诉、附则7章55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予以废止。
处分种类和适用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⑶ 党纪处分有几种如何区分
一、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二、处分的区分:
1、情节轻重不同
五种处分中,按情节轻重由低到高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适用情况不同
五种处分统一适用于除违法犯罪党员的其他党员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而对于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处分时间不同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
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处予处分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销党内职务;
4、留党察看;
5、开除党籍。
⑷ 什么情况下对违纪党员可以免予处分
关于免予处分的情节有:
①对不 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 等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③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 加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经批评教 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④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 表现的。
②对不明真相参加会道门或者 邪教组织的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⑤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 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 建设,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4)处予处分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⑸ 公务员有两种以上予以处分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⑹ 什么是免于处分免于处分应当具备的情节有那些免于处分与不予处分有什么区别
1、免予处分,是指党员违反了党的纪律,其所犯错误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但是由于错误较轻,并且具有免予处分的情节,因此,有关组织决定对其免予应给予的纪律处分。
2、“免于处分”和“不予处分”区别:
免于处分是指党员所犯错误较轻,根据有关处分条例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但具有免除处分的情节,经过有关组织做出的免于处分的书面结论。免于处分的前提是该党员所犯的错误较轻,按照某些处分条规的规定只能给予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并且有三种减轻处分的情节之一的,即:主动检查交代错误;主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地阻止危害发生的。如果只是错误比较轻,而没有减轻处分的情节,或只有减轻处分的情节,而错误严重应受撤销职务以上处分的,一般不得免于处分。
而不予处分是指党员所犯错误显著轻微,根据有关条规规定,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经党组织研究做出的不予处分的决定。不予处分的前提,是该党员的错误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处分。
⑺ 处分处分的拼音
处分的拼音是:
chǔ fèn
注音:ㄔㄨˇ ㄈㄣˋ
处分,指处理,安排,对犯罪或犯错误的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决定。
基本解释
1. 对违反法律或犯错误的人按情节轻重处罚。
免予处分。
2. 处理;处置。
处分适兄意;那得吾自专!——汉乐府《孔雀东南飞》
处分封疆大事。
引证解释
1. 处理;处置。
《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
唐元结《奏免科率状》:“容其见在百姓,产业稍成,逃亡归复,似可存活,即请依常例处分。”
《金瓶梅词话》第四九回:“ 宋御史 道:‘年兄还坐坐,学生还欲到察院中处分些公事。’”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五十一回:“百官不敢异同,皆曰:‘相国处分甚当。’”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四十章:“李信转向红娘子说:‘你回老营去睡一会儿吧。我马上把家务事处分一下,准备好明天早饭后率领人马起程。’”
2. 调度;指挥。
《晋书·王敦传》:“既而侃为弢将杜曾所败,敦以处分失所,自贬为广武将军,帝不许。”
《魏书·崔玄伯传》:“表等诸军,不为不足,但失於处分,故使小盗假息耳。”
《梁书· 韦放传》:“乃免胄下马,据胡床处分。”
唐· 李德裕《驱逐回鹘事宜状》:“若如此可行,即幽州兵马,望且令於本界屯集,待候处分。”
3. 吩咐。
南朝· 宋· 刘义庆《世说新语·尤悔》:“﹝谢安﹞曾送兄征西葬,还,日莫雨驶,小人皆醉,不可处分,公乃於车中手取车柱撞驭人,声色甚厉。”
宋杨万里《晚兴》诗:“处分新霜且留菊,辟差寒日早开梅。”
元郑廷玉《后庭花》第一折:“我奉着廉访夫人处分,留不到一更将尽,则登时将你来送了三魂。”
4. 决定。
《晋书·王彪之传》:“及简文崩,羣臣疑惑,未敢立嗣。或云,宜当须大司马处分。”
《新唐书·南蛮传上·南诏》:“有内算官,代王裁处;外算官,记王所处分,以付六曹。”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七:“大人虽如此说,甥女岂肯心伏?必得闻舍人自来说明,方好处分。”
5. 指决策,措施。
《南史·刘穆之传》:“从平建邺,诸大处分,皆仓卒立定,并穆之 所建。”
宋叶适《通直郎致仕总干黄公行状》:“时国有大丧,内禅甫定,诸处分尚多草创,人心忧恐。”
6. 改革。
《晋书·刘颂传》:“将士武吏,戍守江表,或给京城运漕,父南子北,室家分离,咸更不宁。又不习水土,运役勤瘁,并有死亡之患,势不可久。此宜大见处分,以副人望。”
7. 谓举事。
《南史·鲁爽传》:“孝建元年二月,义宣与爽谋反,报秋当同举。爽狂酒乖谬,即日便起兵…… 义宣、 质 闻爽已处分,便狼狈同反。”
8. 处罚;惩罚。
宋苏舜钦《乞用刘石子弟》:“臣近到阙,闻黄德和以退军及妄奏刘平、石元孙叛逆,朝廷已从军法处分。”
《儒林外史》第二十回:“潘三哥的这些事,便是我做地方官,我也是要访拿他的。如今倒反走进监去看他,难道说朝廷处分的他不是?”
洪深《青龙潭》第二幕:“现在宽限到八月一日。再不造起,县长要得处分。”
●在法律上:
处分是指对某项财产在实时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这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的最基本权能。
⑻ 免于处分还是免予处分
书面的话用免予处分好
⑼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后果是什么
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⑽ 公务员免予纪律处分和不予纪律处分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免予纪律处分和不予纪律处分的区别是:
免予处分是指公务员所犯错误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应该给予纪律处分,但具有免除处分的情节,经过有关机构作出的免予处分的书面结论。
不予处分,是指公务员所犯错误显著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经有关机构研究作出的不予处分的决定。不予处分的前提,是公务员的错误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