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放贷
㈠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会承担法律责任
㈡ 银行贷款审核不严,信贷员违规操作违规放贷,套路贷如何起诉银行
这个你完全可以起诉我信用社以及信贷员这是他们之间的违规操作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并且前列没有拿到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的证据去起诉。
㈢ 这算银行违规放贷款吗
这已经不是银行违规的问题了,按照你说点问题这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你应该马上报警,这应该是银行业务员个人的问题,但是银行也要承担责任的,建议你马上报警
银行行长违法放贷,造成银行损失的,或者侵害当事人权益的,其行为违法,当事人可以向人民银行举报。人民银行在地方现在都成立了银监局,当事人可以向银监局举报。
法律依据:
《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4)银行违规放贷扩展阅读:
银监局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二、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三、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四、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十五、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十六、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㈤ 怎么举报违法放贷
拨打报警电话就可以,非法放高利贷警察会立案的。虽然法律规定中专对于证据的类型作属了如上列举,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更加注重证据的使用,即证据能不能被采用,证据能证明什么等等,而不太关注具体的证据到底属于几种形式中的哪一种证据。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八、电子数据。
(5)银行违规放贷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同时指出关于证据的若干问题: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㈥ 银行是否违规放贷
虽然合同上和借款借据上都是你签的字。但是你只要证明存在欺诈、银行方存在违规的话合同就无效,也就是可以撤销,就不会对你造成太大损失,关键是在合同,至于信贷员违规操作,是银行和违规操作信贷员以及咋骗人之间的事情。至于银行对你的损失进行补偿,看最终的责任追究了。找个律师吧。先好好搜集证据。
㈦ 银行贷款审核不严,信贷员违规操作,如何起诉银行
虽然合同上和借款借据上都是你签的字。但是你只要证明存在欺诈、银行方存在违规的话合同就无效,也就是可以撤销,就不会对你造成太大损失,关键是在合同,至于信贷员违规操作,是银行和违规操作信贷员以及咋骗人之间的事情。至于银行对你的损失进行补偿,看最终的责任追究了。找个律师吧。先好好搜集证据。
㈧ 发放了违规贷款,银行人员犯了什么罪急急急·······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刑法规定
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4款规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本罪的构成
本罪的构成要件特征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不仅会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破坏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反国家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也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对造成的重大损失的后果是过失的心态。但是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则可能是故意的。
五、本罪的认定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在行为人因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时,才能以犯罪论处。对行为人的贷款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造成损失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2、划清一罪与数罪。行为人犯本罪时往往兼有以贷谋私,收受贿赂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因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同时也构成了受贿罪,应以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金融信贷方面犯罪,犯罪主体相同,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在放贷对象方面,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关系人;本罪的对象是非关系人。
(2)构成犯罪的损失金额不同。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造成较大损失即构成犯罪,而本罪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省联社政策法规部 耿春翔 林朋
㈨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贷款怎么处理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贷款,你可以向银行投诉,只要工作人员有违规贷款的情况下,那么你都可以投诉工作人员,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