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过的处分期
㈠ 公务员记过处分的期间为几个月
记过处分是出自2007年6月1日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他是指对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每种处罚都有其对应的处罚时间,这些都有相关的具条例规定。所以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没有统一的处罚时间,而是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㈡ 记过处分有什么严重后果吗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能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㈢ 纪律处分中,记大过的处分期为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公务员法》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㈣ 大学记过处分(处分期一年)是什么意思 会记档案么
记大过会记录到档案的哈。。。
㈤ 什么叫“记大过”处分很严重吗对未来发展有影响吗
记大过是处分的一种,介于记过和降职之间的一种处分方式。
是一种内部的处罚行为,相对来说,不是很严重;但会记录在你的档案上。
对未来发展的影响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一共六种。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5)记过的处分期扩展阅读:
被记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被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1、记过处分是出自2007年6月1日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是指对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每种处罚都有其对应的处罚时间,这些都有相关的具条例规定。任免机关必须按照一定的处罚条例对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我们在生活中容易混淆记过与记大过这两个处分,其实他们是不同的,记大过比记过更严重。
3、事业单位的:
根据规定,被记过人员的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自决定处分之日起12个月内, 被记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被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得参加本专业 (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 (评审)。 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公务员的: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㈥ 行政记过处分多长时间可以取消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知识拓展: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记过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记过处分的期间,为12个月。也就是说,在受记过处分的12个月内,影响调资。
㈦ 受过行政记过处分解除处分后多少时间才不影响
警告处分时间为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不称职;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不称职; 第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㈧ 请问:行政记过处分一般影响几年的考核
除了受警告处分以外,受其他处分之后在解除处分之前都是不定考核等次的。
㈨ 大学的记过处分有多严重
大学的记过处分很严重,甚至会影响到学位证发放。
(9)记过的处分期扩展阅读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按照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考场纪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违反学校勤工助学活动章程及助学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临床学习过程中,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按照医学部临床教学过程中学生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