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保护违规案例
❶ 举几个保护文化遗产的例子
修长城.
❷ 当前我国文物保护方面有哪些不足
目前,在文物保护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大方面:
一、文物保护点的法律监管相对空白
1.在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级别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都有《文物保护法》规定有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法条规定,而文物保护点的相应管理规定和处罚依据缺失,执法中仅能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的广义范畴来进行保护。
二、现行法律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
1.文物违法建筑拆除难度大。
在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责令改正的应用较广泛。责令改正是行政机关依照职权,要求违法当事人对不法状态予以纠正,使之恢复为合法状态的一种措施,不具备强制性。而文物执法机构缺少行政强制权,在文物执法中难以采取强制措施及时的保护,仅存在罚款的处罚,一些群众错误的认为,只要实行了行政处罚,缴纳了罚款,他们之前的违法建筑就可以合法化,就可以不予改正,给文物执法造成极大困扰。如现行法律能对责令改正给予明确定义,则能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更为有力的保护文物资源。
2.修缮和装修的概念模糊。
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业主对执法检查的疑问,称对自有房产装修、修缮受到过多约束。而“装修”为近代词汇,是指对家居内部的装潢、修饰。针对文物本体而言,对文物的改变或改动法律定义仅存在“修缮”一词,指修理、修补。对装修和修缮难以做出明确区分和界定。
3.文物维修经费使用方面,文物保护法指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文物保护工程耗资一般较大,现今的文物维修经费主要向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倾斜,而大量存在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因欠缺维修而逐渐毁败。
4.执法中经常引用的《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困难。其一为由谁认定,《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1、对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专业性问题,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员提出意见;2、文物的鉴定,应当以办理案件的文物行政部门所在地省级文物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国家文物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办理案件的文物行政部门的申请,对省级文物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进行复核。而事实上,各地县级文物保护所都缺少专业人员,出具鉴定结论困难;其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具体程度如何界定。建议由地方性法规明确认定主体和对造成严重后果程度的说明。
5.《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中“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幅度较大,五万以下的幅度却没有制定,只有责令改正,且没有具体的内容,呈现处罚空白,具体操作起来也非常困难,存较大疑惑,建议由地方性法规对罚款幅度内再进行违法程度区分或提交上一级立法部门重新讨论。
笔者查阅了我省历年来文物违法案件,不可移动文物占大多数,而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案件中,涉及古建筑的违法又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这些古建筑随着年代的流逝,需要进行一定的维修以保持原样,涉及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往往维修经费有一定的保障,涉及私有不可移动文物,因为种种原因,遭时间风化和人为原因破环的案例还很多,造成的损失有些确实比较痛心。所以,作为监管部门,我们要更清醒的认识到这些问题,在探讨的同时,也应拿出更好的办法,使这些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❸ 中国现代破坏传统文化遗产的具体事例
专业回答
在中国就没有保护很好的文化遗产,
一,常州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毁坏古代文明,偷梁换柱拆文物,移花接木造假古董,已在全国闻名
二,成都柏条河开发引争议 被指破坏都江堰文化遗产
三,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曾经有一面城墙倒塌,与旅游公司只懂盲目开发不去保护有关
四,故宫大修破坏故宫百年历史格局
五,日本暴徒蓄意破坏兵马俑(1983年) 1983年11月23日,日本大阪21世纪协会专务理事加藤良雄代表该会会长松下幸之助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对在大阪展出的一件中国秦始皇兵马俑文物被损坏一事向中国方面道歉
六,释永信的种种事端就是对千年禅宗祖庭的严重破坏
七,西安古城墙中竟然开网吧,说什么城墙应该发挥商业作用,古今合璧,没什么不好,这就是破坏
来个转帖
文革”中被破坏的珍贵文物清单如下
1、炎帝陵主殿被焚,陵墓被挖。焚骨扬灰。
2、造字者仓颉的墓园被毁,改造成了“烈士陵园”。
3、山西舜帝陵被毁,墓冢挂上了大喇叭。
4、浙江绍兴会稽山的大禹庙被拆毁,高大的大禹塑像被砸烂,头颅齐颈部截断,放在平板车上游街示众。
5、世界佛教第一至宝,佛祖释尊在世时亲自开光的三圣像之一八岁等身像被捣毁面目。
6、孔子的坟墓被铲平,挖掘,“大成至圣先师文宣王”的大碑被砸得粉碎!庙碑被砸碎了,孔庙中的泥胎塑像被捣毁。孔子的七十六代孙令贻的坟墓被掘开。
7、和县乌江畔项羽的霸王庙、虞姬庙和虞姬墓,香火延续两千年,“横扫”之后,庙、墓皆被砸成一片废墟。“文革”后去霸王庙的凭吊者,见到的只是半埋在土里半露在地上的石狮子。
8、在横扫一切的风暴中,霍去病的霍陵也遭了殃,香烛、签筒被打烂之外,霍去病的塑像也毁于一旦。
9、颐和园佛香阁被砸,大佛被毁。
10、王阳明文庙和王文成公祠两组建筑包括王阳明的塑像,全部在“文革”中被平毁无遗。
11、古城太原的新任市委书记三把火,第一把是砸庙宇,全市一百九十处庙宇古迹,除十几处可保留外,通通毁掉。他一声令下,一百多处古迹在一天之内全部毁掉。山西省博物馆馆长闻讯赶到芳林寺,只捡回一包泥塑人头。
12、医圣张仲景的塑像被捣毁,墓亭、石碑被砸烂,“张仲景纪念馆”的展览品也被洗劫一空。“医圣祠”已不复存在。
13、河南南阳诸葛亮的“诸葛草庐”(又名武侯祠)的“千古人龙”、“汉昭烈皇帝三顾处”、“文韬武略”三道石坊及人物塑像、祠存明成化年间塑造的十八尊琉璃罗汉全部被捣毁,殿宇饰物被砸掉,珍藏的清康熙《龙岗志》、《忠武志》木刻文版被焚烧。
14、汉中勉县“古定军山”石碑,也因诸葛亮是个“地主分子”而被砸毁。
15、书圣王羲之的陵墓及占地二十亩的金庭观几乎全部被毁,只剩下右军祠前几株千年古柏陪伴书圣失去了居所的亡魂。
16、文成公主当年亲自主持塑造的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二人的塑像(安放觉拉寺),被捣毁。
17、合肥人代代保护、年年祭扫的“包青天”墓,也毁于一旦。
18、河南汤阴县中学生将岳飞等人的塑像、铜像,秦桧等“五奸党”的铁跪像,连同历代传下的碑刻“横扫”殆尽。
19、杭州革命青年砸了岳庙,连岳飞的坟也刨了个底朝天。岳武穆被焚骨扬灰。
20、阿拉腾甘得利草原上的成吉思汗陵园被砸了个稀烂。
21、朱元璋巨大的皇陵石碑被拉倒;石人石马被炸药炸得缺胳膊少腿;皇城也拆得一干二净。
22、海南岛的天涯海角,明代名臣海瑞的坟被砸掉,一代清官的遗骨被挖出游街示众。
23、湖北江陵名相张居正的墓被红卫兵砸毁。焚骨。
24、北京城内的袁崇焕的坟被夷成了平地。
25、黎平故里安葬的是明末名臣何腾蛟,他的祠堂中的佛像被扫了个一干二净,而且把黎平人最引以为荣的何腾蛟的墓给挖了。
26、吴承恩的故居在江苏淮安县河下镇打铜巷。他的故居不大,三进院落,南为客厅,中为书斋,北为卧室。几百年来,曾有无数景仰他的人来此凭吊此故居和他的墓。可是“文革”时《西游记》成为“封、资、修”(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里的“封”,吴氏故居也就“被毁为一片废墟”。
27、红卫兵掘开蒲松龄的坟,教书匠蒲松龄真穷,墓里除了手中一管旱烟筒、头下一迭书外,只有四枚私章。他们对蒲氏私章不屑一顾,弃之于野。尸体被捣毁。
28、建于1959年的吴敬梓纪念馆在“文革”中被铲平。
29、山东冠县中学红卫兵在老师带领下,砸开千古义丐武训的墓。掘出其遗骨,抬去游街,当众批判后焚烧成灰。
30、张之洞的坟被刨开。张是个清官,墓里没一点珍宝,红卫兵将张氏夫妇尚未腐烂的尸体吊在树上。张氏后人不敢收尸,任尸体吊在树上月余,直到被狗吃掉。
31、北京郊区的恩济庄埋有同治、光绪两朝的宫廷大总管李莲英的墓,凿开的墓穴里,只有头骨,不见尸骸,衣袍内满是珠宝,后不知所踪。
32、河南安阳县明赵简王朱高燧的墓被挖毁。
33、黑龙江黑河县有座“将军坟”,因为属于“帝王将相”,也遭到严重的破坏。
34、宋代诗人林和靖(967-1028)的墓也在被毁之列。
35、清末章太炎、徐锡麟、秋瑾,乃至“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中的杨乃武的墓,都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口号声中做了牺牲品。
36、一位年轻的中学老师领着一帮初中生以“让保皇派头子出来示众”为由,刨开康氏墓,将他的遗骨拴上绳子拖着游街示众。革命小将们一边拖着骨头游街一边还鞭挞那骨头,好像相信康氏灵魂附着在骨头上似的。游完街,康氏的头颅被送进“青岛市造反有理展览会”,标签上写道:“中国最大的保皇派康有为的狗头”。
37、浙江奉化县溪口镇蒋介石旧居,蒋氏生母的墓被上海的大学生领导的宁波中学生掘开,其遗骸和墓碑都被丢进了树林。
38、南漳县为抗日名将张自忠建造的张公祠、张氏衣冠冢和三个纪念亭均被破坏。
39、杨虎城将军,虽被国民党处决,仍是红卫兵眼中的“国民党反动派”,墓及墓碑都砸毁。
40、新疆吐鲁番附近火焰山上的千佛洞的壁画,曾被俄、英、德等贪婪商人盗割,卖到西方。但那运到国外的壁画毕竟被博物馆珍藏,并未毁掉。而中国人自己干的“破四旧”却重在一个“破”字:将剩下的壁画中的人物的眼睛挖空,或干脆将壁画用黄泥水涂抹得一塌糊涂,存心让那些壁画成为废物。
41、山西运城博物馆原是关帝庙。因运城是关羽的出生地,历代修葺保养得特别完好。门前那对高达六米的石狮子可能是全国最大的。“文革”时那对狮子被砸得肢体断裂,面目全非;母狮身上的五只幼狮都砸成了碎石块。
42、安徽霍邱县文庙,雕梁画栋、飞檐翘角,龙、虎、狮、象、鳌等粉彩浮雕皆为精美的工艺美术品。房饰浮雕在“文革”中统被砸毁。“文革”后省、县拨款数万修葺,“尚未完全复原”。山东莱阳文庙,大成殿雕梁画栋、飞檐斗拱,气势雄伟……“文革”期间,大成殿被拆除。全国四大孔庙之一的吉林市文庙,“破四旧”中严重受损,荒废多年,“文革”后历时五年方修复。
43、唐代高僧褒禅结芦安徽含山县花山,死后弟子改山名为褒禅山。宋王安石游览此山,作《游褒禅山记》后,褒禅山遂名扬四海。因是“四旧”,褒禅山大小二塔被炸毁。
44、全国最大的道教圣地老子讲经台及周围近百座道观被毁。
45、宋代大文豪欧阳修的《醉翁亭记》经另一宋代大家苏东坡手书,刻石立碑于安徽滁县琅王牙山脚当初欧阳修作文的醉翁亭,存世已近千年,前去革命的小将不仅将碑砸倒,还认真地将碑上的苏氏字迹凿去了近一半。醉翁亭旁堂内珍藏的历代名家字画更被搜劫一空,从此无人知其下落。
❹ 求文物保护失败的案例
黄鹤楼么~~
水泥框结构带电梯的
特别的强~
❺ 有没有关于保护历史文化的事例,比如说国人坚持维护本国的历史文化
樊锦诗从北京大学毕业后,扎根戈壁沙漠40多年,潜心于敦煌石窟的考古研究,为敦煌莫高窟这一人类宝贵的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作出了杰出贡献,被誉为“敦煌的女儿”。她提出了“莫高窟治沙工程”等13项文物保护工程,独创了一套新型砂砾岩石窟崖体裂缝灌浆、风化崖面防风化加固的材料、工艺和技术,使莫高窟文物保护环境得到改善,本体病害和损毁得到遏制。她规划出新世纪敦煌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蓝图,首次提出了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敦煌壁画、彩塑艺术永久保护和展陈利用的构想并付诸实施。她运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及唐代前期的分期断代,成为学术界公认的敦煌石窟分期排年成果。她积极开展文物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成功解决了敦煌石窟研究和保护的有关难题。她牵头起草的《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成为甘肃省第一部为保护一处文化遗址作出的专项立法。她编写的26卷大型丛书《敦煌石窟全集》集中展示了敦煌石窟百年研究的成果。她是中共十三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望采纳
❻ 名人保护文物的故事
一直在思考我国文物的现状和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10月去了晋祠,本来就是去玩的,但是看到一些画面真的很痛心。可能是东西太多了,随便拿出一件东西可能岁数就上千年,在看到别的国家一些一二百年的东西我们会嗤之以鼻,我们战汉的东西都要分分成色,这是别的国家想都不能想的,所以面临着很尴尬的事情,即使一些发达国家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先进科学技术面对中国文物都是一个挑战,因为他们本国并没有如此悠久又繁复的物件,而我们国家的技术又迟迟跟不上这些文物的面世速度,这是许许多多搞收藏的人所头疼的。
有些远了,近处我所看到的是一些可能在专业人士眼里文物价值和历史价值并不是很高的文物正在遭受劫难。
这是放碑石的地方,风化严重,许多碑文的内容已经不能辨识。
它们已经给自己站成了墓碑,群冢。
没有玻璃罩子,对不起,我还是拍照了,好在没有开闪光灯,只是我为什么能拍照呢?并没有人看管。当然群众的自觉性有待提高,但是管理层也有诸多问题吧?如果我不拍照,谁知道这一幕惨状?
同样的。
碑林,随意的拓,也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手是可以随意的摸,随便给旁边什么K什么J的,他们都会供奉爷爷似的保护起来。
如果前面的都不去保护的话,那这个是不是应该受天谴啦?《晋祠铭》,当年由唐太宗李世民撰文并书。
碑额。
❼ 结合具体案例,阐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之间的关系
例如西安,一方面在城市更新中要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了历史文化,另一方面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中开发了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促进城市更新.
❽ 关于破坏文物的例子,并说保护措施的资料
保护文物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事:
(1)不可过度开发,文物遗迹所承受的参观能力是一定的,超过了这个能力,文物肯定会有所损毁,这种损毁可能是微小的,、不易察觉的,但等到你发现它的时候,恐怕已失去了补救的可能。
(2)在维修扩建文物古迹时,应保持它的原汁原貌,不可轻易加入现代的元素,最好是能做到“修旧如旧”,雷锋塔前修了自动扶梯,我个人觉得就破毁了整个雷锋塔址的味道,修建者当初也许是好意,但结果令人不敢苟同。
(3)保护文物不是仅靠政府的力量就能解决的事,要靠每一个人的保护意识,当我们漫步在白堤、苏堤,饱览西湖美景时,我们不经意间的一个行为,比如吐痰,乱扔东西都会破毁我们身边好不容易保护下来的文物古迹。因此,提高全民意识是关键。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所以文物十分珍贵,我们也应该爱护文物。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文物有这样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由人类创造,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二是成为历史的遗存,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按照国际上的一般惯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
在中国古代文物中,有大量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 各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尽管有文献记载的描述,但是因为缺乏具体的形象,人们不可能真切地了解其历史特征。只有文物,才能将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艺术形式生动地展示出来。
在中国古代文物中,有大量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 各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尽管有文献记载的描述,但是因为缺乏具体的形象,人们不可能真切地了解其历史特征。只有文物,才能将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艺术形式生动地展示出来。
通过对文物的鉴赏,不仅可以体味文物本身的艺术价值,还可以联想到文物制作者生活的历史时期的文化风貌和时代精神。鲁迅有一篇《看镜有感》,写到自己在鉴赏古镜时的感想,其中“遥想汉人多少闳放”,“汉唐虽然也有边患,但魄力究竟雄大”等认识,都体现出十分透彻的历史眼光。他由一件文物而涉及历史,涉及时代风格的变迁,涉及近代化,涉及国民性,进行了十分深刻的文化分析。不过,他说“海马葡萄镜”是“汉代的镜子”,却是一种误会。现在考古学者已经明确知道,这种镜是唐代制作。“海马葡萄镜”又称“海兽葡萄镜”,也有“禽兽葡萄镜”、“天马葡萄镜”和“瑞兽葡萄镜”等称呼。
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成为人们自立和进取的精神支柱。文物体现了不同国家和民族长期形成的共同的心理倾向、意识风格、生活习俗等。因此,从某种角度可以说,文物是民族文化的一种象征。另外,文物又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也就是说,文物不仅是各个国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而且也是全人类的共同的文化财富。 现代社会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人为的和自然的破坏和损坏文物的因素显著增长,文物保护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64年6月发起了历时6个月的保护文物古迹的国际运动,要求各成员国充实和改进保护文物的技术和法制措施,同时要求各成员国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使文物的价值观念家喻户晓。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8年11月,第20届会议又通过了《关于保护可移动文化财产的建议》。
中国原本就有保护文物的传统。秦始皇曾经派千人打捞沉没在泗水的周鼎。汉武帝得到出土的铜鼎,将年号改为“元鼎”。据《宋书?五行志》记载,西晋的武库中收藏有孔子穿过的鞋子和汉高帝斩白蛇剑。 《吕氏春秋?节丧》中写道,对于盗墓行为,要“以严威重罪禁之”。《淮南子?论》说,当时法律有“发墓者诛”的条文。唐代法律包括制裁盗墓行为的内容,《唐律疏议》卷一九有关于对“发冢”者处以刑罚的明确规定。 明代法律还规定,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私有土地,凡地下发掘得到的古物,限期上缴国家,否则予以惩处。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文物都是十分珍贵的,我们应该保护文物,保护中华上下五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
❾ 有没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得当的例子
国内估计不好找,你可以去了解下国外的一些文化遗产。
国内的也许就只有泰山,黄山之类的自然遗产了。
❿ 文化教育权的侵权案例有哪些
十大侵权盗版典型案例 1、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2015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改变权利管理信息的作品,违法经营额6、3万元,违法所得2、82万元。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于2015年9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2万元,罚款人民币12、6万元。 2、广东"DJ020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 2014年12月,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DJ020网"涉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莫某某开设"DJ020网",向公众提供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达62286首,且会员数量众多,仅2015年两个月内,在线支付的订单总金额为6240元,等待付款的订单总金额达257547、48元。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等规定,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于2015年6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网络服务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40元,罚款人民币131、8937万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 2015年6月,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运营的凤凰网以及苹果智能移动客户端软件"军事秘录合集"和"凤凰开卷"传播《中越战争秘录》一书,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点击数量大,且系反复侵权。 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3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等规定,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5万元。 5、安徽蒋某等销售盗版图书案 2015年2月,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蒋某等涉嫌销售音乐类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对蒋某开设的5家琴行进行全面检查,确定蒋某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其经营的图书中有31种、262本钢琴考级教程侵犯了上海音乐出版社的著作权。 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条等规定,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5年4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盗版图书,罚款人民币16.5万元。 6、河北张某某等印制盗版图书案 2014年10月,河北省保定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会同新市区公安部门依法对张某某等涉嫌印制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张某某等4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2014年4月起印制盗版图书,各人分别负责运输、组织工人等环节。专案组现场查获盗版图书29种共计67752册,涉及商务印书馆等9个出版社,涉案码洋
5726704元。 依据《刑法》第217条等规定,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日作出刑事判决: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朱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万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万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上海朱某某等销售盗版教材案 2012年,上海市版权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对某团伙通过互联网销售盗版教材案进行调查。经查,自2011年起,朱某某、游某某、喻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组建了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市场销售价格的销售非法复制的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教材的联盟。截至案发,该团伙共计销售盗版教材2万余册,涉案总值逾人民币2亿元,违法所得共计135万元。2013年2月1日、6月24日、8月12日及9月25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分别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喻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他17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此案为犯罪团伙销售盗版教材牟利的典型案件,涉案人数达20多人,影响力较大,具有较好的震慑作用。该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