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财产被处分
⑴ 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是否有效
当然无效 。死者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他人的财产,无权处分;另外,如果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应当法定继承。
法条链接:《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⑵ 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是否有效
当然没有。只能处分自己遗留的合法财产。
⑶ 立遗嘱人能处分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吗
立遗嘱人能处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因为立遗嘱人在死亡前是该财产的所有权人版,有权利按自己的意思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使遗嘱所涉及的财产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则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9.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⑷ 遗嘱什么情况下无效,遗嘱中处分了他人财产是否有效
无效情形:1、遗抄嘱人不具有完全行袭为能力。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4、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5、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5、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6、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7、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致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8、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9、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11、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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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遗嘱中处分的遗产后来灭失了,遗嘱是否有效
您好 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致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望采纳
⑹ 涉及个人财产处分的遗书是遗嘱吗
现实困惑
黄某自妻子去世后,伤心欲绝。无法经受思妻之苦的黄某,最终决定自我了断。在书写了一份遗书后,黄某跳河自尽了。黄某的弟弟在整理黄某的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书,遗书中涉及了黄某死后财产如何处分的问题,并有黄某的亲笔签名及日期。这份遗书可以被视为遗嘱吗?
律师答疑
这份遗书可以视为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有本人的签名和明确的时间,且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书遗嘱。本案中黄某所写遗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可以被视为有效的遗嘱。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0.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法理荟萃
法律尊重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尊重其对个人财产权利的处分。
⑺ 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算是遗嘱吗
现实问题
费某是位退休老人,有两个子女。自从妻子去世后,心情一直很沉重,渐渐有了厌世的念头,终于在书写了一份遗书后自杀了。亲朋好友在整理费某的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书,遗书中有关于如何处理死后财产的内容,还有费某的签名和日期。那么,费某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算是遗嘱吗?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在这则案例中,费某的遗书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有本人签名和日期,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按自书遗嘱对待,按照遗书内容进行继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0.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⑻ 立遗嘱人生前可否处分遗嘱中财产
房子已经卖出,卖出后的房子不再是遗嘱人的财产,遗嘱对房子无效。遗嘱无效的其中一条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致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导致遗嘱无效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三、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四、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五、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六、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七、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八、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九、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十、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十一、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⑼ 遗嘱处分他人财产有效吗
无效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很明显处分他人的财产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⑽ 立遗嘱后又对遗嘱财产进行了处理,遗嘱还有效吗
现实困惑
王某去世前,设立了一份遗嘱,称其房屋由长子继承,50万元现金由其次子继承。遗嘱设立后不久,王某又将遗嘱中的10万元现金拿出来,用于炒股票,全部被套。这种情况下,遗嘱应如何认定?
律师答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导致在继承开始前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应当认定为遗嘱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本案在继承开始前,王某处分了遗嘱中所涉及的部分财产,应当视为遗嘱被部分撤销。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9.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法理荟萃
处分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由财产所有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