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击处分事件
『壹』 失火罪的认定标准时什么出自哪里如果未构成失火罪应对案件如何定性
失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
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
最后,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
资料可参考:http://ke..com/view/10883.htm
『贰』 玩舰娘里头赤城说的雷击处分是什么
1941年12月7日,“赤城”号作为日本航空舰队旗舰,参与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太平洋战争最初6月内,由赤城号作为旗舰的日本第一航空舰队向西扫荡南太平洋至印度洋海域,在拉宝尔攻略战、达尔文港空袭、印度洋海战中屡战屡胜,创下无敌机动部队的名声。1942年6月中途岛海战中,“赤城”号是机动部队指挥官南云忠一海军中将的旗舰,被美国海军企业号航空母舰的舰载俯冲轰炸机命中三颗炸弹,引起飞机库内加满油的舰载机和未运回弹药库的鱼雷爆炸,虽然并没有沉没但是也失去了动力。考虑到大型船舰的拖曳可能会招来更多空袭甚至被敌方给掳获,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山本五十六下达了“中止中途岛海战,赤城自沉处分”的命令,执行护卫任务的第四驱逐队(“舞风”、“荻风”、“野风”和“岚”)各自发射了一条鱼雷进行雷击处分,4发鱼雷中命中了3发,赤城号于次日凌晨(1942年6月6日凌晨2时10分)于北纬30度30分、西经178度40分沉没。
『叁』 “铜须门”事件是怎么造成的
就是网络恋情乱七八糟的。。。
具体
4月12日夜,一起婚外恋被苦主披露在网上,流言蜚语和指责谩骂像沙尘暴一样,刮过互联网的天空。“铜须门”事件随着各色人物的出场,高潮迭起,当事人“铜须”也“荣幸”地挤进了网络十大人物风云榜。
我们在最初的帖子中可以看到:
事件男1号:铜须,魔兽世界麦服联盟“守望者”公会会长,现实身份不详。
事件男2号:锋刃透骨寒,魔兽世界麦服联盟“妖妖战士”,现实身份不详,事业小成。
事件女1号:幽月儿,锋刃透骨寒的妻子,家庭妇女,“守望者”公会会员。
丈夫揭露网友为第三者
锋刃透骨寒是猫扑论坛4月12日新注册的用户,他于当天夜里11点发帖“2区麦维影歌守望者发生的丑闻:一个让你更珍惜爱人的理由”,揭发自己的妻子与铜须有染。他描述了自己痛苦的感受,“那一瞬间,我知道了一种感觉:有如雷击。当时我看不见自己的脸色,我只知道,我的脸色或许已经惨白,惨白到心里。”
但是锋刃透骨寒的矛头更多指向的不是自己的妻子,而是铜须。
他说,“铜须,我给过我们彼此机会和信任了,我错了;我一直认为男人就该有海一样的胸襟,我错了;有些人不知道这个字需要一撇一捺来书写。输了婚姻我有亲情,我有友情,我有自己努力的工作,你又赢得什么???”
于是,网友同情的潮水涌向锋刃透骨寒,唾弃的口水泼向铜须。帖子点击量在一天内达到十几万次。
事件升级的导火索是锋刃透骨寒贴了一段幽月儿(风歌夜曲)与铜须(Zxxs)的QQ聊天记录,并且公布了铜须的QQ号。
这些私密的聊天在网上急速流传,以此为题的帖子铺天盖地,从猫扑到天涯,再到门户网站。对奸夫淫妇的道德义愤成为网络舆论的主流,甚至有人自告奋勇要当武松,去上门追杀铜须。
网络追杀令再现江湖
万人追堵踩猫女的一幕再次上演。
锋刃透骨寒在原帖中留下了足够的线索和关键词,比如“燕山大学”、“守望者公会会长”,再加上铜须的QQ号。很快就有网络“狗仔队”查出铜须的真实身份:铜须真名郑某,是秦皇岛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今年毕业,本人家住廊坊,郑某的照片、国外的女友姓名、手机和家里的电话被曝光。一举成名的守望者公会被卷进风暴的旋涡,公会高层的TS(一种聊天工具)语音聊天也被偷录剪辑,随即放到网上,引发了新一轮的骂战。
有人在网上发出江湖追杀令,以此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挽救崩溃的希望,为日益轻佻、浮躁、混乱和扭曲的当下,提供一些治疗和拯救的经验。”
与此同时,魔兽世界的虚拟审判也在浩浩荡荡地进行。2区麦维影歌服务器出现了大批1级的小号联盟,他们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组建了几百人的公会“守望慰问团”,他们在虚拟世界中以静坐、游行、谩骂、自杀等形式集体声讨公会会长铜须。
当事人发出澄清视频
失去了铜须马甲的掩护,郑某的现实生活被彻底扰乱了。
4月18日下午,猫扑网站的编辑(网名魔鬼天使)接到郑某代理人孙先生的电话,希望删除社区里的相关讨论。李翔说,猫扑仅能保证客观地把郑某的澄清言论发布出来。经过协商,孙先生终于将郑某的澄清视频发给了猫扑。
郑某在视频里否认了偷情事件,“在这里我告诉大家,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不知道是哪位朋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来编这个故事诽谤我。”
“还有对于我的朋友吧,有影响。有一个0034的电话号码,是我的朋友UP的,那个照片也是UP的,就是胖胖的,我希望你们也不要再打扰他。我也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也不要往我家里、朋友那里打电话啦,或者有其他想法的人,今天我们家里接了一个电话,是要钱的,是敲诈。”
视频过后,郑某消失了。
事件真实性遭到怀疑
魔鬼天使告诉记者,孙先生曾留下郑某的一个临时手机号。但是两天后打时,这个号码不存在。记者按照网上流传的郑某手机和家里电话打过去,无法接通。孙先生再也没有和魔鬼天使联系。
魔鬼天使曾在站内给锋刃透骨寒发过消息,试图和他对话,没有回音。锋刃透骨寒发完后续的两个帖子“让生活继续”和“最后声明”,也消失了。最后声明中他说,“我承认,关于‘丑闻’一篇文章及QQ聊天内容等多为杜撰,游戏已经结束,各位爱YY的继续,本ID人间蒸发。”
记者在燕山大学找到郑某的同学,他们证实视频上的确是郑某本人。
有少数人开始怀疑此事的真假。万一这件情事子虚乌有,网友的道德审判无疑被釜底抽薪,多数“陪审员”仍然坚持以前的判断:偷情的可信度极高,锋刃透骨寒可能是不希望此事越闹越大,故而改变说法,平息风波。
本版文字据《南都周刊》报道
■网友评论
因为虚拟游戏的撮合,因为虚拟空间的大字报,一名大学生和偷情的字眼连到了一起。
网友们怒了,玩家们怒了,网络追杀令再现江湖,网络中的当事人被剥光了,现实中的当事人也被剥光了。
网民们集聚起的愤怒,再次彰显着网络大众的冲动和力量。
踩猫事件发生以后,就有评论指出网络讨伐是一种值得警惕的暴力。而反观“铜须门”事件,网络舆论也几乎全部是一边倒的诅咒,“害怕了吧,颤抖了吧,偷情者!让你死无葬身之地。”丑闻主角郑某是千夫所指,网民恨不得杀而后快。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精神的鼓励下,黑客们掘地三尺,也要挖出虚拟世界里的真实身份,个人的隐私权被露骨地践踏。
■走访
学生:觉得郑某挺倒霉的
有学生认为,存在玩网络游戏发展到真人报复可能
本报讯 “铜须门”事件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燕大的学生们反应平常。记者在燕大校园内随机采访发现,很大一部分学生并没有听说“铜须门”事件,而了解此事的学生则无一例外对事件保持了宽容和不在意的态度。
两名生物工程系的大二女生小郑和小李是被采访的学生中对事件情况听闻最多的人。她们大概在事件发生的三四天之后从网上知道了这件事。她们认为事件中“老公”的做法欠妥,“这种事情应该两方面都有责任吧,不过,那个老公的做法还是太过分了。”
测控系大四的学生王灿是在燕大的校内论坛上了解到这件事的,之前他听说过一点。王灿“觉得郑某挺倒霉的”,这种事(网恋、婚外恋)其实也算正常,但现在郑某成了网上谴责的焦点,对他不公平。另外几名信息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则认为这是个人的事情,别人没必要插手太多。“多无聊”、“做自己的事吧”、“玩好自己就行了”,诸如此类的话。
实际上,郑某在燕大读的是继续教育学院脱产班。学院不在燕大本部,而是在燕大本校东面相隔不到一里地的地方,与燕大职业技术学院一起拥有一个独立的校园。郑某是计算机专业的本科生,这一级的学生住在燕赵二号和燕赵三号。记者从郑某学校那确定郑某的宿舍在燕赵三号xxx房间。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见到了郑某隔壁宿舍的一位同学刘练,经询问得知,郑某很早就不在宿舍居住了,他跟几个朋友在外面租房子住。
“很开朗”,这是刘练对郑某的主要印象。此外,刘练说郑某的电脑技术比较好,听说在外面兼职较多,因此自己是挺佩服他的。对于网络上的“铜须门”事件,刘练和宿舍的另一位同学都表示并不相信真有此事。另一位同学告诉记者,玩魔兽游戏玩到真人PK的屡有发生,甚而至于动用武力使人受伤的也不是没有,因此他认为郑某在游戏过程中得罪了什么人而被人报复是有可能的。
学校:不想穷追猛打
认为是个人行为,有法律上说法再作处理
本报讯学生们对郑某是谅解的态度,校方对郑某也没有穷追猛打。一位学校行政部门的领导说:有人给学校打电话,问怎么处理郑某。他就去网上看这件事,学校和郑某接触过,他本人不承认这件事,等到有法律上的说法再说,事实没清楚之前,不会有任何处理。虽然这件事现在对学校影响是不太好,但首先这是个人行为。
继续教育学院书记张志平告诉记者,学校对这件事很重视,为此开过会。学校对此的观点是网络上的事情可真可假,很难调查清楚。张志平说,除非这件事纳入了法律的范围,有公安机关介入,否则靠学校去调查网络上的事情无从下手。张志平认为在这件事中,很多人是把肉麻当有趣。鉴于此,就算学校有心去调查这件事,现在也并不是最佳时机,否则就成了“推波助澜,无聊上加无聊”了。
据他透露,事情发生后,郑某就回家了,现在学校也联系不到他。记者问如果这件事最终确认是真的,学校会怎么处理?张志平说,如果是真的,那就是涉及到道德的问题,学校会按照管理条例来进行处分,估计不会达到开除的地步。
在整个事件中,只有一个人表示出激烈的态度,那就是郑某的辅导员张静双老师。事件发生后,有网民将张静双的名字公布到了网上。记者打电话过去时,张静双非常激动,还没等记者说完,张静双就大声说,“你们不要跟着起哄了,这事儿有意义吗,你们不觉得很无聊吗?”在连珠炮似的说完这些话后,张静双挂掉了电话。
『肆』 森林火灾的中国案例
1、2009年2月12日12时30分左右,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高砂镇端溪村突发森林火灾,由于风大火势迅速蔓延,山火已经蔓延七个村庄,烧毁山林二千余亩。福建省正组织各种专业力量全力扑救火灾,已转移群众八百余人,有关部门尚未接到人员伤亡报告。
2、2009年2月11日16时,湖南长沙县金井镇新沙村新屋组村民因烧田埂引发的森林火灾,经当地干部群众500余人奋力扑救,到12日5时,火势得到完全控制,过火面积约12公顷。金井镇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汤杨在组织其他人员撤离时被大火包围,不幸殉职。
3、2009年2月12日中午11时许,湖北咸宁潜山林场发生森林大火,至午1时30分许,过火面积已超过500亩。因咸宁市公安、消防、林业、电力等部门人员和附近数百名村民扑救及时,很快扑灭了大火,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警方透露,此次起火原因是有村民在山下砍伐路边野草后焚烧引起,该名村民已被警方拘留,而潜山林场总的过火面积尚在调查中。
4、2009年2月12日14时左右,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白腊乡、赤水镇、后山镇、观兴乡、麻城乡、水潦乡和古蔺县德耀镇、马嘶乡、箭竹乡九个乡镇相继发生森林火灾。13日4时30分左右,大火被全部扑灭,火情附近群众及扑火人员等均未出现伤亡情况。
泸州市应急办表示,此次森林火灾叙永县的过火面积为1150亩,古蔺县过火面积还在核查中。初步分析,此次森林火灾是农民野外用火造成的。叙永县两名生产用火(烧草木灰作农肥)涉嫌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当地正在组织清理明火,防止死灰复燃。起火面积和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2009年2月12日下午4时左右,贵州毕节市海子街镇彭家寨村和层台镇付家沟村境内相继发生森林大火,森林大火已造成当地村民2人死亡2人受伤。截至12日23时20分,彭家寨村的森林大火已被扑灭,当地消防官兵仍在紧急扑救付家沟村的森林大火。
6、2009年2月12日下午,云南昭通市彝良、镇雄、大关、盐津、威信5个县的十几个乡镇不同程度发生森林火灾或森林火情。由于当地风力很大,达到七级,且山高坡陡,救援人员无法靠近,火势难以控制,加之火灾发生的林区或地方交通通信极其不便,甚至不通公路或是通信盲区,因此扑救难度极大。
火灾发生后,当地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300余人到罗坎乡、1000余人到小草坝林场进行扑救。截至13日9时30分左右,发生在彝良县小草坝乡和镇雄县罗坎乡的森林火灾基本扑灭。9时50分时,当地扑救人员正在清理火场,直到确认大火完全扑灭。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杜永胜日前表示,受一些地方持续干旱和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2009春季,中国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部分地区出现历史最高的森林火险,已具备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质和天气条件,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4)雷击处分事件扩展阅读
森林火灾的种类:
一般分为地表火、林冠火和地下火3种。
1、地表火:火沿林地表面蔓延,烧毁地被物,为害幼树、灌木、下木,烧伤大树干基部和露出地面的树根等。一般温度在400℃左右,烟为浅灰色,约占森林火灾的94%。
按其蔓延速度和为害性质又分为两类:急进地表火蔓延快,通常每小时达几百米至千余多米,燃烧不均匀,常留下未烧地块,为害较轻,火烧迹地呈长椭圆形或顺风伸展呈三角形;稳进地表火,蔓延慢,一般每小时仅几十米,烧毁所有地被物,乔灌木低层枝条也被烧伤,燃烧时间长,温度高,为害严重,火烧迹地呈椭圆形。
2、树冠火:火沿树冠蔓延,主要由地表火在强风的作用下引起。破坏性大,能烧毁针叶、树枝和地被物等,一般温度在900℃,烟柱可高达几千米,常发生飞火,烟为暗灰色,不易扑救,约占森林火灾的5%,多发生在长期干旱的针叶林内,一般阔叶林内不大发生。
按其蔓延速度和为害程度又分为两类。急进树冠火又称狂燃火,蔓延速度快,火焰跳跃前进,顺风每小时可达8~25公里,树冠火常将地表火远远抛在后面,形成上下两股火,火烧迹地呈长椭圆形。
稳进树冠火又称遍燃火,蔓延速度慢,顺风每小时为5~8公里,树冠火与地表火,上下齐头并进,林内大部分可燃物都被烧掉,是森林火灾中为害最严重的一种。火烧迹地为椭圆形。
3、地下火:又称泥炭火或腐殖质火。火在林地的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地表看不见火焰,只见烟雾,蔓延速度缓慢,每小时仅4~5米,持续时间长,能持续几天、几个月或更长,可一直烧到矿物质层或地下水层。
破坏性大,能烧掉土壤中所有的泥炭、腐殖质和树根等,不易扑灭。火烧后林地往往出现成片倒木。约占森林火灾的 1%。火烧迹地呈环形。多发生在特别干旱的针叶林地内。
世界上95%的森林火灾属于中度和弱度,较易控制和扑救,约有5%的森林大火和特大火灾很难控制和扑救,为世界各国森林经营中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树干火:分别利用树干熏黑高度及其转换后的火强度与虫害发生数量进行一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二者与虫害发生数量间的线性关系比较显著,火强度与虫害发生数量的线性关系更显著些。
『伍』 上海铁路局局长为什么因温州动车追尾事故被就地免职
因为事情影响很严重。
据前方浙江日报记者证实,上海铁路局局长因温州动车追尾事故被就地免职。23日晚20时34分,D3115次与D301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地点杭深线永嘉至温州南间。截止目前,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210人受伤。
事故伤者已在温州各大医院进行救治。事故现场正在紧张有序的清理过程中。此事故由于雷击失去动力致使追尾事故。
(5)雷击处分事件扩展阅读
国家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表示“铁路部门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向广大旅客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事故遇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受伤的旅客和死伤人员家属表示深刻的慰问。”
8月16日国家铁道部表示,国家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因“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首次新闻发布会上言辞不当被停职。 另据国家铁道部相关人士透露,王勇平将赴波兰首都华沙担任铁路合作组织中方委员。
在停职消息公布的同时,王勇平称,“我不想再和媒体接触了,我只想过安定的生活”。
『陆』 法律上这个案子怎么办
注意学校有 补充责任
出事时已满十八岁,因此,要是想追究学校的责任,要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网址是http://ke..com/view/438069.html?wtp=tt
也就是以下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02年8月21日教育部令第1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二十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
第二十三条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
第二十五条 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上述学校中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其他教育机构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与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处理有关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处理完毕的学生伤害事故不再重新处理。
『柒』 消防安全小故事
故事一:
两个98年出生的新兵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报道,排长集合全体成员欢迎他俩到来,并让郭班长带着他俩。一开始,两个新兵起床晚、集合慢、体能训练吃不消,并且有点心不在焉,郭班长看了他俩的表现没少批评,这两个新兵内心对这里和郭班长也反感起来。
几个月后,在一次救火中,这两个新兵负责通讯员的工作,可是因为他们两个在平时准备中出现疏忽,对地图中那个火灾单位的方位记录出现了问题,导致救火的最佳时间晚了10分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事后,在总结会上,排长批评了这两个新兵,并给予了处分。可两个新兵并不服气,觉得这件事情没有想象的严重,只不过几分钟而已,还跟郭班长起了言语冲突。总结结束后,郭班长又让他俩在外面站军姿检讨,连站3天。第一天天下大雨,站完之后,其中一个新兵在第二天选择离开消防队。另一个新兵犹豫了一下还是留了下来,然后第二天晚上依旧站军姿检讨。
随后,郭班长把这次事故的严重后果以及一个消防员的自身应有素质、理念和职责跟留下的那个新兵(小王)谈了谈,并提到自己当年的类似事件,给这个新兵带来启迪。
一次仓库着火,消防队紧急出动,(各种匆忙集合的状态可以展现:洗澡,睡觉之类),到达现场之后,新兵小王想要冲在前面救火,被郭班长拉了回来,随后跟着郭班长去救火。在仓库里面,支架即将倒塌,郭班长推了小王一把救了他,自己的胳膊却受伤了。在郭班长的病房前,郭班长看着小王笑了,小王却哭了。
在随后的日子里,小王在救灾中表现越来越好,在一次救火中,一个人救出了一个老奶奶和一个小孩,在随后的表彰会中,表彰为优秀个人,小王看着老郭,看着队员们,大家都笑了。在当天的日记里,小王写道:“消防兵,难说神圣,难说伟大,但他让我找到了自己,找到了新的家。”
故事二:
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的营地门口,一个有12年兵龄即将退伍转业的消防兵李班长正跟他的战友们道别,一一拥抱,用写字板写下彼此想说的话,合影留念。随后,排长让李班长给大家讲几句,李班长让小刘拿来了几个锦旗和一幅画,他指着锦旗和画说:这些锦旗就是我最想说的话,也是我最高的荣誉。
这一个个锦旗代表着一个个军民鱼水情的故事,他们或大或小,但都刻在这个老兵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李班长脑海中浮现了一些画面,回忆了自己在这片土地倾注的情感和得到的情感。
回忆:营地凌晨一点,警报响起,消防兵们袜子都没穿,紧急集合前往开发区恒创公寓超市救火。快速将超市附近的居民转移、疏散,以最快的速度灭火,将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灭火进行到天亮,李班长和其他消防兵全身都湿透了,脚被泡的很严重。在他们准备回营的时候,附近的大妈和超市员工给他们送了新袜子,几件暖和的大衣和几壶热水,并给消防队送了锦旗,李班长和其他消防兵很受触动。
后来的一天,李班长正和几个消防员在居民楼高空作业,捅马蜂窝,脸上被蜇了6、7个大包,疼得受不了。结束后回到营地,他们把蜂窝放在冰箱里,准备去买点药涂一下脸。此时又来预警,他们就紧急参与救火,在结束后,拖着沉重的身体回到营地,准备去买药。此时已经晚上,系统又接收到紧急信号,一个4岁小女孩的手被玻璃门挤住了,他们快速前往,精心切割玻璃,将小女孩救出。
第二天,孩子的父母送来了锦旗和小女孩为消防员画的一幅画。李班长和队员们从冰箱里拿出蜂窝,吃着里面的蜂蛹,拿着小女孩的画畅谈着。
在回到现实,李班长向队友们敬礼,背着背包离开,队友们排着队唱着排长写的兵之歌:“兵之歌是方阵中的呐喊…….警营军旅是一首难忘的军之歌”,大家情不自禁流泪。
故事三:
某大学实验室着火,消防队紧急出动,及时灭火,并随后给这所大学做了防火演习和宣传。
结束后,刚刚回到营地,准备吃饭,这时,排长接了一个电话。随后,排长把小张叫过来,跟他说:“你家里来电话说你父亲出车祸了,情况还挺严重,让你回家一趟,现在我给你批几天假你回去看看吧。”小张听后,立马回寝室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在他即将跑出营地的时候,警报拉响,小张立马回头冲到自己的消防服前,穿上衣服,跟着大家出勤。
到达高架时,发现一辆货车撞到了边上,司机有生命危险,小张耳边想起排长说父亲出车祸的话,脑子有点乱,但小张还是和几个同志拿着切割机冲了上去,花了6个小时把人救了下来,送往医院。
回到营队,小张准备走被排长叫住了,给他一张回家的火车票,朝他敬了一个礼就回去了。小张来到父亲的病房,家人责怪小张来得晚,因为其父亲伤势严重,差点熬不过去。小张跪在父亲病床前,此时父亲醒了,对小张微微点点头,一家人哭了。
排长跟小张父亲的医院了解情况,得知其医疗费出现问题,组织消防队进行捐款,并把钱邮寄给小张,并带了排长一封信,看完之后,小张朝医院的国旗敬了一个礼。
故事四:小和尚剃头
从前有一个小和尚出家后,开始学剃头。老和尚先让他在冬瓜上练习,小和尚每次练习完剃头后,总是将剃刀随手插在冬瓜上。后来在给老和尚剃头时,他也将剃刀随手插在了老和尚的头上。
从这则小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小和尚刚开始在冬瓜上练习时,就没有按章操作,也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才会在给老和尚剃头时,习惯性地将剃刀插在老和尚头上,酿成事故。
由此可见,习惯性违章危害很大!
故事五:“放心,没事!”
老李是一家工厂里的老师傅,有次在油架上进行高空作业,没有系上安全带,同事劝他:“老李,这样危险啊!”可是老李仗着自己多年经验,没有对此当回事“一会儿就行,马上就好了!”当老李终于完成时,抹了一把汗,站起来说:“这不……”话没说完,老李眼前一黑,从架子上掉落下来了……
侥幸心理,几乎成为我们最常见的违规心态。调查显示,68.2%的员工都曾有过因心存侥幸而不遵守操作规程的情况。他们为了省事方便,明知故犯一些明显的违章行为,还内心抱有“事情哪有那么巧,就算出了事也不一定能有事”的想法,结果却酿成了悲剧。
所谓的“意外”,其实都是意料之中。
『捌』 这是什么动漫
游戏《舰队collection》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