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国土违规
Ⅰ 贵州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的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宗旨。以提高参与宏观调控能力、严格资源管理、加强整顿规范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保障,不断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和基层建设。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 严把土地闸门,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不断显现。
● 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发展更加有力。
● 突出耕地保护,资源保护制度更加落实。
● 深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合理。
● 加强地质工作,地质勘查取得新突破。
● 坚持标本兼治,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
● 狠抓基础建设,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及基层建设不断夯实。
● 加大推进力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
● 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7615246.61公顷。其中:农用地15268847.90公顷,建设用地546721.23公顷,未利用地1799677.48公顷。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减少18708.83公顷,建设用地增加6114.63公顷,未利用地增加12594.20公顷(图1)。
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中的园地有所增加,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有一定增加。原因是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增多、水库移民和环境移民安置、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
(二)土地利用情况
1.耕地面积结构变化情况
全省年初耕地4504987.69公顷,年内减少13070.90公顷,年内增加 2012.88公顷,耕地面积净减少11058.02公顷,年末耕地 4493929.67公顷。
全省耕地增加2012.88公顷,增加来源为:土地整理254.35公顷,开发1283.39公顷,复垦276.8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98.25公顷(图2)。
图3 2006年贵州省耕地减少去向构成
2.建设用地
2006年贵州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强化对土地资源总量控制,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紧缩“地根”,从规划用途、项目性质、用地规模、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把建设用地审查关,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用地计划指标重点用于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及教育、医疗、卫生等薄弱环节的建设,对能耗高、污染重、工艺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停止土地供应,较好地满足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没有发生违反规划、超计划批地等问题。2006年全省审批用地431宗,批准面积48593.98公顷,农用地36639.45公顷,耕地15731.17公顷。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9宗,批准面积43434.61公顷,农用地32613.14公顷,耕地12271.69公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422宗,批准面积5159.37公顷,农用地4026.31公顷,耕地3459.48公顷,分别占国土资源部下达年计划的92.77%,99.98%。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土地开发整理投入明显增加。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增加农用地1678.39公顷,为计划的28.9%,其中耕地1595.67公顷,投入资金6760.94万元。
二、矿产资源现状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已发现矿产110种以上,发现矿床、矿点3000余处。其中72种矿产不同程度探明了储量,主要储量产地1344处。以煤(煤层气)、铝、磷、锰、金、重晶石、水泥原料等最具优势,不仅资源丰富,而且现实经济优势明显,在全国或西部大开发中占有重要地位。具体如下:①煤矿是贵州省最重要的能源矿产,现有资源储量514.81亿吨,集中分布于西部的六盘水和毕节地区,尤其是可供开发利用的低硫优质煤丰富;②贵州是中国铝土矿的三大产区之一,集中产于中部,资源储量4.44亿吨;③贵州是我国三大磷矿的集中产区,是富磷产出最多的省区,集中于开阳、瓮福和织金等地区,资源储量27.4亿吨;④锰矿集中分布于遵义与松桃两地,资源储量7711万吨;⑤贵州是中国率先发现具工业价值微细粒浸染型金矿的省区,也是该类型金矿探明储量最多的地区,主要分布于黔西南,资源储量233.20吨;⑥重晶石集中分布在黔东南地区,资源储量1.15亿吨;⑦贵州是沉积岩的“王国”,水泥用灰岩及其配料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遍及省内各地。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地质勘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取得很好的找矿成效,商业性勘查投入比往年有所增长。2006年全省共投入地质勘查经费32206.88万元,比2005年增长34.7%,其中:中央财政拨款90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655.50万元,企事业投入22603.42万元,其他资金6047.96万元。全省地质经费投入中煤矿占50%左右。
2006年经地质勘查新发现矿产地8处,其中:煤矿1处、钒矿1处、铅锌矿3处、钼矿1处、金矿1处。新查明矿产资源情况:煤矿4204270千吨、钒矿62700吨、铅锌矿141870吨、铝土矿733万吨、金矿5868千克、磷矿13573千吨。
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潜力调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通过调查,全省共有大中型国有矿山35个,属于危机矿山的已达22个。晴隆锑矿、戈塘金矿、独山半坡锑矿、息烽磷矿4个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对外地质勘查工作开始起步,省有色地勘局在安哥拉国签订了卢卡拉和曾扎铁锰矿权合作经营合同,该合作项目已取得探矿权,探矿权面积5432平方千米,预测铁矿资源量10亿吨,锰矿资源量2亿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改革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新政策,贵州省规范管理行为,严格矿权审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严格不同矿种、不同区域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授予方式;并规定煤、磷、铝等矿种的行业准入条件。2006年对符合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的申请,经审查后,新立探矿权522个,采矿权1414个。截至2006年底,全省经批准登记的有效勘查许可证1143件、采矿许可证8241件,批准登记面积24830.75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780.53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矿山企业7379个,其中大型矿山31个,中型矿山74个,小型矿山2329个,小矿4945个。矿山从业人员310037人,矿产开发产值191.47亿元,比2005年增加46%。利润45.52亿元,比2005年增加84%。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全省各市、县制定了本地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按要求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位置、名称、用地面积、开发利用情况等内容。
2.土地一级市场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使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全省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634宗,面积1546.4公顷,收取地价款75.02亿元,比2005年增加41.03亿元。其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552宗,面积1089.52公顷,收取地价款69.21亿元。
3.土地二级市级
全省土地二级市场共转让61.46公顷,收入1.22亿元;出租41宗,面积26.77公顷,获租金110.09万元;抵押202宗,面积34.69公顷,获抵押价款1.21亿元。二级市场的运作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促进了存量土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拟定下发了《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省、市、县各级在价款收入地方分成中的分成比例,并明确了收缴管理办法,理顺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分配关系,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为地县政府切实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全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1205宗,出让价款达5519.21万元。流转探矿权煤矿2宗、价款100万元,采矿权70宗、价款1032.54万元。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发现违法行为12914件,涉及土地面积1310.6公顷,其中耕地771.94公顷;其中有10864件是通过动态巡查发现的,涉及土地面积623.28公顷,耕地368.38公顷;有6847件违法行为被及时制止,未形成违法案件。与2005年相比,实际发生的违法行为件数上升37%、总面积下降12%、而耕地面积上升14.86%。本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结案5701件,涉及土地面积1297.71公顷,其中耕地752.59公顷,结案率为90.6%。全省共拆除违法构建物面积8883.86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635.52百平方米,收回土地35.49公顷,其中耕地20.61公顷,收缴罚没款6073.03万元。
土地违法行为虽然得到一定的遏制,但反弹冲动不容忽视。2001~2005年,违法案件件数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年度内新发生违法案件亦呈下降趋势,但2006年年度内新发生的违法案件却呈较强的上升趋势,件数比2005年上升了62.96%,涉案面积和占用耕地面积分别增长了218.27%和152.01%。通过两次与监察部门开展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检查,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清理,对各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又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清查发现经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一度被打压下去的土地违法行为又有“死灰复燃”现象,形势不容乐观。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度全省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43件,其中企事业单位834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62.10%;集体28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2.09%;个体481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35.81%。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中,非法开采1316件,占违法案件的97.99%;非法勘查24件,占1.78%;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3件,占0.22%。其中无证开采260件,非法转让260件,越界开采130件,破坏性开采17件,其他366件(主要是查处省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本年结案1280件,结案率为95.30%。吊销勘查许可证6件,吊销采矿许可证289件,收缴罚没款4963.59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42名(不包括联合办案追究的刑事责任人)。
通过矿产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加大了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主要表现在:①针对非法转让矿业权频繁、恶意炒作矿业权、造成纠纷不断的问题,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的通知》,对非法转让矿权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②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2006年9月~11月,经过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深入扎实的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专项行动;③对省政府决定关闭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进行了吊销工作。通过以上工作对全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案件的查处是2005年的2倍,吊销许可证是2005年的42.14倍,罚没款是2005年的4.33倍。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根据现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实践,报经省政府批准发布了首批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执法依据182项,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于2007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06年全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件,比2005年增加17件。2006年受理61件,结案55件,未结案件6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情况
全省县级以上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人员共55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718人,占总人数的31.08%;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4203人,占总人数的76.04%。
2006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参加各种院校培训人数674人次,学历教育459人次,通过各类院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和政治素质。
七、地质环境与矿山环境
2006年全省共成功预报了13起地质灾害,避免1015人伤亡和4127.3万元的经济损失。兴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被成功地运用到5月21日兴义市白碗窑镇神仙岩崩塌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中,使灾区66户村民及煤矿企业共579人无一人伤亡。
完成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手机群发、信息发布、网上公布和电视预报工作。全省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全面展开,152人组成的宣讲团分赴18个重点县开展宣讲培训工作,同时采用农村远程教育系统、播放防治地质灾害知识专题片,全省共413万基层干部和村民接受了培训宣传。
地质灾害治理省级专项资金首批安排了思南、石阡、三都、桐梓4个治理项目共299万元,纳雍县鬃岭镇左家营村崩塌、沿河县城区滑坡治理、平塘县六硐石龙过江滑坡3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获国家治理经费50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启动。开阳洋水磷矿区、遵义锰矿、务川汞矿、万山汞矿、贵阳金西煤矿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获中央财政治理资金4440万元。
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稳步推进。平塘国家地质公园和关岭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万山汞矿国家矿山公园建设项目正在实施;绥阳双河洞、关岭化石群、织金洞、兴义4个国家地质公园再次获得国家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补助资金820万元;三叠纪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积极推进;首次编辑出版了《贵州省古生物化石精品》画册。
八、测绘测量工作
2006年,贵州省编制完成《贵州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贵州省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组织完成了100个GPS(C级)点的布设、埋石、测量工作和175幅1∶1万3D产品和320幅1∶1万地形图调绘;获得国家测绘局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专项补助经费250万元;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无偿提供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真正取得实效。测量标志管理纳入了建设用地和矿权审批监管流程,改变了测量标志迁建补偿的被动局面。测绘工作在宏观决策、资源管理、重大战略和工程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用地的矛盾
贵州省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地块破碎。贵州省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是我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耕地资源严重匮乏。因此贵州省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与经济建设占用耕地的矛盾比较突出,处理好严格保护与支持发展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占补平衡”工作体制与“占补平衡”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难度较大。
(三)地质勘查工作滞后,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不均
由于近年来国家对贵州省固体矿产勘查的投入减少,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的规模也在缩小,找矿的难度增大,因此找矿的成功率不高。商业性勘查资金大多集中在对已有矿产地的进一步勘查上,尤其集中在风险小的煤矿上,对国家急需的支柱性矿产的勘查投入很少,因此除煤矿外新发现的矿较少。
重要原材料产量年均增长率均在6.97%以上,锑、锰高达97%以上,煤、磷、铝土矿、锰等需求增长也较快,而资源储量的补充明显低于资源储量的消耗。为确保矿产资源稳定持续供应,迫切需要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尤其需要加强找矿理论研究、接替资源战略规划工作。
(四)矿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链短,资源综合利用率低
矿山生产规模以小型为主,除磷、锰、重晶石以大中型为主外,其他矿山均以小型为主。现有矿山中,小型矿山及小矿个数比例较大,矿山生产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低,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低,在开采炼冶过程中,综合回收率低,矿业加工产业链短,矿产品多为原矿或粗加工产品,精加工产品较少,经济效益不高。
(五)国土资源破坏和生态退化严重
由于贵州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由于山地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山高坡陡,喀斯特地貌发育,气候湿润多雨、降水集中,加之对资源开发利用不当,造成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目前贵州省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石漠化问题已经相当严重。贵州省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目前全省已调查到的地质灾害点13482处,其中有隐患的灾点7713处,受威胁人数达573012人,其中多为因采矿等人类活动而引起;矿山开采普遍存在重开发、轻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矿山开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和对生态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需尽快加大对环境的综合有效整治。
十、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及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为中心,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坚持从严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从严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2)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
(3)切实加强地质工作,努力实现找矿新突破。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5)大力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6)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新一年国土资源工作概括起来就是:守住一条红线,即坚决守住基本农田面积这条红线;提高两个能力,即努力提高参与宏观调控及资源的监测监管两个能力;统筹三个关系,即统筹兼顾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依法办事与提高效率三个关系;贯彻四个文件,即全面贯彻国发[2004]28号文件、国发[2005]28号文件、国发[2006]4号文件、国发[2006]31号文件四个文件精神;突出五个重点,即突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整理复垦、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地质灾害防治、反腐败体系建设五个重点;抓好六项基础,即切实抓好土地调查、基础测绘、队伍建设、电子政务建设、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六项基础工作。
Ⅱ 我们是贵州省,独山县农民!现在国家开发贵州!政府大量低价收购我们土地几万亩卖给开发商,平地良田、...
作为在外求学快要毕业的独山人。关注独山家乡的发展…………
Ⅲ 贵州省独山县黄后乡泗亭村政府引进开发商投资什么开发项目
我也是当地人,据说当地政府要修一条柏油路到泗亭村,打通泗亭的货运通道,也帮泗亭村解决通油路的事。。至于非法征用老百姓的耕地搞开发,到没听说。。最好先调查清楚再说吧。。。
Ⅳ 独山盛源国际的房子可以办房产证了吗
独山盛源国际的房子可以办房产证了吗;只要独山盛源国际开发商完善以下手续, 就能办理房产证。。。
需要开发商的各种国土手续办理齐。需要开发立项、规划报批、施工图审、修建手续、报建报监、预售证等等,的手续办理齐备。
还需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其它的消防、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这些完善后,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在办理房产证开始后,还需要3-6个才能拿到房证。
Ⅳ 独山子石化公司零容忍内容
独山子石化对各类违规、违章、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
什么是“零违章”,怎样做到“零违章”?该公司有了明确的界定,并确定了消除各种不良作业行为、实现“零违章”的框架性防范措施。
公司、炼油厂、乙烯厂安全、设备管理部门针对罐区隐患治理项目在罐区防火堤内的施工作业与现场管理,讨论制定了罐区隐患治理项目实现“零违章”防范措施。确定十项“零容忍”条款:能量隔离不彻底,无挂签上锁标志;罐区内动火作业下水设施(井)未封堵;作业区域未作警戒隔离;作业界面未交接确认;施工现场无有效作业票证或现场作业超出作业票证许可的范围;现场作业监护人未到位;施工现场不按劳保要求着装,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进入罐内登记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作业环境未实施可燃气、有毒气体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作业;电气设备无保护接零,配电箱无漏电保护。同时从能量隔离与界面交接、作业票证及监督检查、施工作业环境等方面确定了具体的防控措施。
确定违反“零容忍”条款的均为违章。除此以外的缺陷问题,发现后必须即时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违章处理,表明公司对违章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在前期大检修和当前罐区项目施工作业中,公司相继提出“零违章”要求。十项“零容忍”条款是从公司以往成功实现“零违章”作业中实事求是地总结出来的,用于规范各类现场作业和安全检查。
Ⅵ 六安独山机场扩建项目部占用农民土地怎么补
1、,修机场属于公共利益,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土地。2、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你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房屋拆迁补偿费)及青苗补助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3、如果是国有土地,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依照本条例给予的房屋价值补偿费,应当不得低于征收决定之日起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征收个人住宅,应当优先给予被征收人住房保障。?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实施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按以下三种情形及标准。? ? 1,低档被征收房屋包括棚户区平房、4层以下住宅楼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2倍;? ? 2,中档被征收房屋包括4层以上住宅楼、厂房、经营性用房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1.5倍;? ? 3,高档被征收房屋包括别墅、高档住宅楼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业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要求:? ? 1,必须能够提高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2,必须提高被征收人的居住环境;? ? 3,旧城区改建必须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安置房。? ? 4,不得用政府补助购房款并限制产权的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部分产权房、限制产权房作为被征收人的安置房。
Ⅶ 自然资源部 通报十六起重大事件
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6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16起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土地案件
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农业嘉年华项目案。2015年10月,南和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南和县贾宋镇北师村、邵屯村30.47公顷土地(全部为耕地)建设农业嘉年华项目。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督察下,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530.67万元。案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南和县政府向邢台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南和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某,负责立项审批的工作人员白某,南和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邢某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旭阳洗煤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建设洗煤厂案。2016年6月,保德县旭阳洗煤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占用保德县义门镇袁家里村11.10公顷土地(耕地3.36公顷)建设洗煤厂。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督察下,保德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责令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86.74万元。案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德县义门镇镇长郭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于某受到通报批评,义门镇副镇长郭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某被约谈,义门镇袁家里村党支部副书记袁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非法占地修建道路案。2016年7月,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经批准占用姜堰区三水街道军铺村、三舍村、唐宁村、南石村20.91公顷土地(耕地11.69公顷)修建园区道路。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督察下,泰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68.37万元。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某被通报批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缪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东城街道办事处非法批地建设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案。2016年2月,界首市东城街道办事处非法批准使用23.50公顷土地(耕地1.98公顷)建设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项目。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督察下,阜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认定东城街道办事处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行为无效,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界首市副市长段某、界首市东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办事处主任吴某受到记过处分,界首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康某被免职。
五、贵州省黔南州贵州西南交通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修建基长大道项目案。2016年6月,贵州西南交通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独山县基长镇秀峰村20.20公顷土地(永久基本农田13.87公顷)修建基长大道项目。黔南州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404万元。独山县县长蒋某、基长镇副科级干部艾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独山县分管副县长杨某、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莫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六、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沙坝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建设挖机租赁市场案。2015年8月,昭阳区旧圃镇沙坝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使用该村12.30公顷土地(永久基本农田8.86公顷)建设挖机租赁市场。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督察下,昭通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责令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案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海洋案件
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综合保税区二期填海项目行政处罚案。2015年4月,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填海实施黄骅港综合保税区二期填海项目建设,填海面积83.10公顷。2015年8月,沧州市海洋局渤海新区分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9917.15万元。2015年12月,该公司继续非法填海实施上述项目建设,填海面积114.07公顷。2016年6月,沧州市海洋局渤海新区分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54756.67万元。在国家海洋督察组的督察下,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被通报批评。
二、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占用海域案。2011—2014年期间,湛江市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在坡头区三合窝渔港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填海34.14公顷。2017年10月,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对当事人未经批准填海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罚款47700万元。湛江市坡头区副区长郑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湛江海监支队支队长张某、原湛江海监支队支队长、政委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坡头海监大队大队长周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行政职务处分。
矿产案件
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宁某、朱某等人非法采矿案。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茶陵县腰潞镇建民村村民宁某、朱某等人在该村非法开采稀土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585.93万元。案件涉嫌非法采矿罪,茶陵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广东省阳江市广东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广东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阳春市春湾镇严丁山范围内非法开采砂页岩,共采出砂页岩矿石98.60万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查处,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1479万元,并处罚款591.60万元。案件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四川省雅安市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开采案。2015年,四川鑫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石棉县新民乡建设露天矿安全平台过程中,对处于采矿许可证范围外的2号安全平台进行了拓展,共采出大理石矿1620吨。石棉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4.99万元,并处罚款1.25万元。
四、四川省攀枝花市蒋某等人非法采矿案。2016年2月至3月,攀枝花市蒋某甲等人在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花山村新花山组太平南路路边一洗煤厂内非法开采煤炭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577.33万元。案件涉嫌非法采矿罪,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6月,仁和区人民法院判处蒋某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蒋某乙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林业案件
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西高速公路网南平联络线工程项目主线变更非法占用林地案。2014年,海西高速公路网南平联络线工程项目主线变更,非法使用林地56.63公顷。南平市公安局延平森林分局进行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该案。2017年10月,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南平市公安局延平森林分局对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132.65万元。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许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地方事务部副主任黄某被免职。
二、云南省丽江永胜云新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2008年以来,丽江永胜云新矿业有限公司及张某为采砂石料及生产混凝土墙体砖出售,在未办理任何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永胜县六德乡柏华村委会半岩村灰坡(地名)生态公益林地内采取砂石料和生产混凝土墙体砖,非法使用林地4.76公顷。永胜县森林公安局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该案。2017年12月,永胜县人民法院判处丽江永胜云新矿业有限公司罚金4.30万元,判处张某罚金3.60万元。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巴台“8.16”非法占用林地案。2017年8月,张某甲未办理任何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雇佣张某乙、韩某、伊某、牛某四人,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沙巴台天丰煤矿西面山沟内剥离山体排渣偷煤,非法占用林地0.59公顷。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该案。2017年12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张某乙、韩某、牛某、伊某罚金各1万元。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李某毁林开垦案。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毛拉阔滚其镇李某在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毁林开垦535.73公顷,造成林地资源破坏。阿克苏地区森林公安局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该案。温宿县县长包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温宿县副县长郭某、阿克苏地区林业局林政科科长方某、阿克苏地区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倪某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温宿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孙某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阿克苏地区林业局局长张某、温宿县林业局副局长吐某、温宿县胡杨林管理站站长王某等被免职。被毁林地已全部恢复植被。
Ⅷ 贵州省独山 面积
独山县国土总面积24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7万公顷。辖10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8个镇,133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2011年末总人口35万人。 ..
Ⅸ 卧龙区国土资源局
卧龙区地处南阳市中心城区西部,辖18个乡(镇)街道,以及个风景区办事处。辖区内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交通设施便利。312国道、宛平高速横穿东西,太澳高速纵贯南北。卧龙区南部地势开阔平坦,地肥水美,盛产小麦、棉花、花生等作物;西北部山坡岗地,多以林木瓜果为主,同时种植小麦、玉米、红薯等作物。
李连伟 党组书记、局长
刘剑剀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女)
丁建仓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庆文 副局长
丁声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卫东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吕晓峰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谢明 副主任科员
赵显超 副主任科员
丁清华 副主任科员
赵明 副主任科员
李连伟简介:南阳市宛城区人,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南阳大铜矿团委副书记,南阳化学制药厂党办副主任、党委宣传科长,南阳轻化工业局团委副书记、党办秘书,中共卧龙区委办公室干事、区委办公室督察科副科长,区委督察室副主任、正局级督察员,区委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至今,任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机构设置】卧龙区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162人,平均年龄39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机构设置健全,基础设施逐步加强,内设职能科(室)10个,即办公室、财务科、人教科、纪检监察室、用地审批科、地籍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耕保科、测绘科、信访科;下设二级单位监察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矿管办。工、青、妇群团组织健全,管理科学规范。
【土地资源】全区土地总面积10.1612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7696.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40255.44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建立了以区、乡两级政府为主体的耕地保护目标考评体系,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对耕地保护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投入专项资金30余万元,制作了基本农田保护牌1000余块,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的表、册、图、卡,做到了区、乡、村逐级备案,责任到人,及时更新。建立完善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土地执法体系。同时,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建议卧龙区区政府定期召开土地执法联席会议,研究土地违法重大案件,按照上级要求“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厉打击、公开查处、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建设用地审批】2010年,共上报卫片补办手续农用地转用7个批次、28个项目,面积15.0115公顷;上报正常农用地报件2个批次、2个项目,面积24.8212公顷,有力保障了第七届全国农运会钓鱼比赛场馆及接待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土地征收】农运会拆迁涉及卧龙、宛城共计518.9亩的土地安置补偿工作,区国土资源局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土地补偿费用全部拨付七里园乡政府,并按时交付土地,两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土地证正在办理中。兵工新城经济适用房项目是市政府重点项目,用地面积大,涉及原市、区批准建设用地近20宗,情况特别复杂,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反复细致的工作,一期用地已经解决;完成了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清水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等5宗41.4811公顷(约合622.2169亩)的安置补偿工作;积极协调市规划部门和光武街道办事处,解决市政府在全区的145.5495亩商用储备地的征地问题;完成龙升工业聚集区等2100亩地征收补偿工作,超额完成年初市局交给卧龙局的完成征1500亩征地补偿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南水北调总干渠永久用地的各项征迁安置任务,保证了南阳市在黄河南4个省辖市中率先完成永久用地移交任务。卧龙区干线永久用地5100亩全部移交。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按照南阳市中心城区闲置土地清查工作部署,卧龙区政府召开了闲置国有土地清查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卧龙区闲置国有土地清查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的范围,不仅要清理中心城区闲置国有土地,而且对全区闲置国有土地同步进行清查。为全面、客观查清中心城区1993~2009年南阳市国土局已供210宗土地的情况,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多途径开展清理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分成3个调查小组,采取主动上门、张贴公告、走访群众等形式,对已供土地逐宗调查。共张贴公告400余份,出动车辆累计120余台(次)。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确定闲置土地对象,绘制出卧龙区闲置土地分布图,逐宗拍照,使清查处置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共清查出闲置土地线索60宗。其中,清查、举报类闲置土地6宗,面积约184.37亩;老厂搬迁1宗,面积约6.42亩;批而未供土土地53宗,面积约2575.3亩。目前,按照市《闲置国有土地清查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已形成初审意见,相关资料已上报南阳市国土资源局。
【基础工作管理】一是土地登记及地籍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和土地登记“五不准”等规定要求,2010年,共办理土地登记2宗;土地抵押3宗。二是土地二次调查农村数据库及外业调查、基本农田调查等,省国土厅已验收合格,上报国家。“二调”成果已通过河南省国土厅初验,报国家核查。三是14个乡镇街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全部通过南阳市政府审批,现正处于向省级申报、备案阶段。
【矿产资源概况】卧龙区境内蕴含着丰富的矿藏,初步探明的矿藏主要有石灰岩、花岗岩、独山玉、矿泉水、石英石、硼润土、水晶石、陶土等20余种,储量可观,有较高的开采价值。驰名中外的独山玉是中国四大名玉之一,自汉代以来进行开采,加工雕刻,千百年来长盛不衰。玉雕佳品题材新颖,雕工精美,现远销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
【矿产资源管理】为有效遏制独山东坡私采滥挖行为,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及时向卧龙区政府进行汇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部署。会同卧龙区公安分局、七里园乡政府、安监局、电业局,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排查发现的独山东坡私采滥挖现象,以及非法盗采的23个山坑,采取切除供电来源、没收民爆物品、销毁采矿设备、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有效地遏制了独山盗采势头。非法洞口的电力设施已全部拆除,销毁采矿设备3台套,收缴截断电缆2000余米。为规范白河河道采砂秩序,卧龙区国土资源局与水利部门联合出台了《卧龙区河沙出让管理办法》,规范了出让程序。目前,已对蒲山镇、潦河、英庄、龙兴辖区的河砂进行了出让,收取出让金400余万元,其他乡(镇)正在有序进行。
【卫片执法检查及补办手续工作】2010年,卧龙区国土资源局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在卫片成果下发之前,已对辖区内的新增违法用地展开拉网式排查,并逐宗处理到位,减轻了本次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量。卫片成果下发后,由卧龙区政府组织召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监察、国土资源、城建、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实行进度检查定期报告制,专人专案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对新增建设用地信息记录表中列出的图斑涉及的宗地逐一核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逐项目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切实加强督办,争取一次整改到位。特别是为了尽量减少被问责比率,卧龙区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有违法建筑拆除任务的乡镇“一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与主要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出拆除违法建筑的时间表,实行“日通报”制度,由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安排人员每天进行督查,并按照拆除进度,及时向区主要领导上报拆除情况,确保了按时、顺利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2010年,卫片执法共涉及卧龙区图斑143个,总面积为769.7亩。其中,合法用地53宗、192.01亩;违法用地33宗、122.52亩;实地伪变化130宗、255.67亩;军事用地1宗、199.5亩。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共下发处罚决定书200余份,向纪检部门移送1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3宗27.35亩。对于符合上报手续的违法占地,在依法处理到位后,共上报卫片执法补办用地手续5个批次(其中,项目用地9个,面积3.3363公顷;宅基地用地1.6491公顷)。经统计,卧龙区目前,问责比率为0.38%。
【信访工作】2010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已登记在册尚未化解或未发现漏查的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局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梳理,逐案登记建档、逐案分析症结、逐案提出化解方案、逐案落实处理责任。同时,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台账和信访档案。有针对性地召开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部署会,对京访、省访、重访等疑难信访案件,研究讨论,制订解决方案。对重大信访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与信访所在地的乡镇领导通报,争取领导重视、地方参与、部门调处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针对京访案件,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主动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对重访、越级上访,以及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源/主动深入基层化解矛盾。
(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