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开我的车违章
㈠ 车辆违章处理,别人开我的车违章了需要车主去处理吗
别人开你的车,电子眼拍到的违章也是记在车主头上的,可以协商让朋友承担罚款和扣分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㈡ 朋友开我的车违章了需要我的驾驶证去处理吗
不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是机动车驾驶人负责,不是机动车拥有者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2)朋友开我的车违章扩展阅读:
缴纳罚款:
广东省内交警现场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现场单),违法当事人应该在现场单开具之日起15日内,去交通违法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缴纳的,自现场单开具之日起15日后每日加罚3%的滞纳金。
广东省内各地区交警开具的现场单办理程序视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大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然后持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办理缴费收据返回当地执法交警支队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解锁和销案。
2、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即可,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自动解锁和销案。
3、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直接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即可,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自动解锁和销案。
4、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的复印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再持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办理缴费收据返回当地执法交警支队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解锁和销案。
5、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的复印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即可,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自动解锁和销案。
参考资料: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含实施条例
㈢ 别人开我车违章我怎么消分
别人开你来的车,电子眼拍到的违章源也是记在车主头上的,可以协商让朋友承担罚款和扣分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㈣ 别人开我的车违章扣谁的分
这理应是要扣开车司机的驾照分的。但是车管所是不管是谁开车的,只管违章的那个车,车管所找车主,你可以让借你车的人去处理消分,也可以用你自己的驾照去消分,也可以用其他人的驾照。
如果是现场处罚,登记了驾驶证信息的,那就只能驾驶员本人去扣分。处理违章时需要驾照本人带上驾驶证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
(4)朋友开我的车违章扩展阅读: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
一、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二、驾驶员并非车主,而是在办私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暂时无力赔偿的,应由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暂时替他支付赔偿费。
三、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赔偿对方10%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