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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文违法吗

发布时间: 2021-03-13 18:33:42

㈠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根本原因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根本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资本主义侵略者的利益最大化未能得到满足。

《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虽然从中国取得了许多特权,但还要取得更多的特权。它们还要求在中国实现鸦片贸易合法化,要求在中国全境通商,要求在北京设立使馆。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黄宇和教授近年研究第二次鸦片战争,他的最新 研究成果证明,英国之所以发动这场战争,很大程度是要逼迫清政府把鸦片贸易合法化,以保障当时英国在华最大的经济利益———鸦片贸易。(13)谋求在华的全面经济与政治利益,这是它们的根本利益所在。这个根本利益拿不到手,新的一场侵略战争迟早是要爆发的,问题只在发动战争的时机和借口而已。

《现》文说战争的原因,列举了两条。一是“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即外人入城问题),另一是修约问题。这是两条表面原因,如果认为是根本原因则是违背历史真实的。

外人入城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南京条约》第二款:“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驻该五处城邑。”这就是说,一般英国人可以居住在港口,外交官则可以住在城邑。中方认为,按中文字义,城邑不一定指城内,条约未给英国人入城的权利。《南京条约》英文本把中文本中的“港口”和“城邑”通通翻译成Cities and Towns。英方认为Cities and Towns就可以指城内,因此,英国外交官和一般英国人都可以入城。中英双方在条约约文的理解上,发生了很大歧异。按照欧洲人的国际法,《南京条约》的两种文本(当时没有第三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条约签字时未声明以哪种文本为准,在文本的解释发生歧义时,应允许各方各执己见。事实上,这两个文本都是英国提供的。这就造成了入城和反入城的同一法律来源的不同解释。在中方看来,英人要求全面履行条约的理由不充分。其实中国官方在英国的压力下,已经同意英国人可以入城。但是广州城厢内外社团、士绅坚决不同意英国人入城,甚至不惜开战,官方只得以“民情未协”为由,推迟入城的时间。鸦片战争期间英军的暴行和鸦片战争后多起英人恃强作恶的中外纠纷事件,是造成广州民众仇外情绪的一个基本原因。从历史的角度看,广州民众的仇外情绪当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广州民众反入城斗争当时有其发生的条件要求修约,则是西方列强企图从中国拿到更多权益的策略手段。早在1853年,英国就利用最惠国待遇和中美《望厦条约》第34款有关12年后贸易及海面各款稍可变更的规定向中方提出修约要求。这年5月,英国政府训令驻华公使文翰提出修订《南京条约》问题,要他向中方提出:中国应毫无保留地给英国人开放全部城市和港口,英国人走遍全中国不受任何限制。文翰接到训令时,太平军北伐部队已攻进天津附近,文翰感到太平军与清政府之间谁胜谁负难料,就把训令搁置起来。7月,美国向清政府提出帮助镇压太平军作为诱饵,以修约扩大在华权益。清政府怀疑美国的动机,没有接受。其实,研究帝国主义侵华历史的学者早已指出,英国要求修订《南京条约》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南京条约》是一项政治条约,不是商约,没有修订的规定;而修约本身不能包括在最惠国待遇之内。(15)英国利用中国当局不了解欧洲人的国际关系知识,加以蒙哄和欺诈,清政府只有被牵着鼻子走了。

1854年,英国、美国、法国都积极活动修约。但是对于英国来说,采取战争行动解决修约问题的时机没有成熟。最大的原因是,英、法联盟正与俄国为分割和奴役土耳其打着克里米亚战争,英国的军力布置在克里米亚战场上。所以英国政府训令包含修约谈判中要严格避免使用武力,只要中国承认修约的原则,实际谈判不必马上进行。1855年,美国任命传教士伯驾为驻华公使,给伯驾的任务,是要他从清政府取得公使驻京、无限制扩大贸易以及取消对个人自由的任何限制等三项主要权利。伯驾知道,《望厦条约》只规定了12年后作细小的修改,但他认为:“为了达到各国政府的最大利益,不仅细小的修改,而且激烈的变更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必须采取强硬手段”。(16)他在来华前,遍访了伦敦和巴黎外交部,取得了一致意见。1855年8月,伯驾希望北上渤海湾,逼迫北京政府举行修约谈判。包令说:“用孤单的行动而不伴以强大的军事压力,就没有希望从中国取得任何重要的让步”。(17)因为各国军舰尚未调到远东来,没有军力支持,这次北上行动未能成行。这就是说,用战争手段,达到逼迫清政府同意修约的目的,这已经是既定决策。
1856年3月,克里米亚战争结束,俄国战败。这时候,英、法、俄国都把眼光投向了中国,各国军舰都可以移师中国了。在克里米亚战场上厮杀的对手,在中国成为了合作的伙伴。利用战争手段已经决定,侵略者总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正在这时候,马神甫事件发生了。尽管这是一个突发的个别的事件,对于法国来说就是一个好借口,但是,对于英国来说,这个借口还不太有力。不久,亚罗号事件发生了。殖民主义者要寻找侵略中国的借口是不难的。20世纪初法国的研究者研究了资料后指出:包令“要向中国启衅,不愁找不到合法的借口;如果需要的话,他还有本领找到比劫持‘亚罗’号更好的借口。”(18)

至此完全可以看出,第二次鸦片战争是一定要打起来的,并不因为中方的什么态度而转移。而要打这场战争的根本原因,是西方列强要越过条约特权在中国谋取更大的利益。

侵略者没有程序正义

众所周知,侵略者的本质就是掠夺。《现》文在评述马神父事件的时候,拿出了一个“撒手锏”,叫做程序正义优先。文章写道:西林地方官员把马神甫处死,“违反了应把拘捕的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这不仅否认了侵略者的本质,而且完全混淆了事实。

程序正义优先,颇为吓人。似乎当时来自欧洲的英国人、法国人最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实际上,这些貌似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的殖民主义侵略者,来到中国从来没有遵守过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

以马赖案子为例,马赖违法传教在先,而且在传教地区作恶多端,地方官员未能把违法的马赖解送领事而加以处死,违法在后。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为什么不是马赖或者法国首先理亏呢?

又以大沽之战为例。当法国人知道清政府已经在大沽口设防,仍然决定与英国公使乘炮舰从大沽口溯白河到天津。英国公使普鲁斯给英国政府报告说:“我们不得不在天津给予中国政府另一次教训……我一定要使清朝皇帝及其大臣相信:一旦我提出要求,就定要把它索取到手,如不顺从我的要求,我已准备凭借武力威胁来索取。”(19)普鲁斯声称“定行接仗,不走北塘”,坚持经大沽口溯白河进北京。(20)英法联军在充分准备下(仅英国舰队就有战舰、巡洋舰、炮艇共十余艘,士兵2000人),1859年6月25日下午向大沽炮台突然发动进攻。大沽守军进行了坚决回击,激战一昼夜,击沉击毁英法兵船十多只,毙伤英国士兵464人,法军14人,英国舰队司令也受了重伤,不得不狼狈撤走。英法军舰首先向大沽炮台开炮,大沽守军回击,完全是正义的。不容置疑,大沽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侵略者一方。一贯同情被侵略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马克思在1859年9月13日评论道:“即使中国人应该让英国和平的公使前往北京,那末中国人抵抗英国人的武装远征队,毫无疑义地也是有道理的。中国人这种行动,并没有破环条约,而只是挫败了英国人的入侵。”(21)

实际上,清政府已经同意在北京换约,并且安排了大臣到北塘迎接英法公使,安排了沿途招待照料,在北京城内安排了公使住处。清政府从安全出发,指定了公使进京的路线,规定可带随从,不准带武器。这些安排完全合乎当时国际关系的准则。欧洲人制定的国际法没有规定可以携带武器到他国首都去交换条约批准书。这些安排完全符合所谓程序正义的要求。当大沽的消息传到伦敦,英国资产阶级的报纸反诬中国破坏条约,要求英国政府对中国实行“报复”。英国《每日电讯》甚至称:大不列颠应攻打中国沿海各地并占领北京;英国人应该成为中国的主人。马克思当时在评论大沽事件时写道:“难道法国公使留住伦敦的权利就能赋予法国公使以率领法国远征队强行侵入泰晤士河的权利吗?”“既然天津条约中并无条文赋予英国人和法国人以派遣舰队驶入白河的权利,那么非常明显,破坏条约的不是中国人而是英国人,而且,英国人预先就决意要在规定的交换批准书日期以前向中国寻衅了。”“白河冲突并非偶然发生的,相反地,是由额尔金勋爵预先准备好的。”(22)马克思是研究了英国公使和记者从中国发回的报道写下这些评论的。
帝国主义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不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

中美《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因在澳门望厦村签订,又名《望厦条约》),是中美之间缔结的一项商约。它的第34款规定:“合约已经议定,两国各宜遵守,不得轻有更改;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又和约既经批准后,两国官民人等均应恪遵,至合众国中各国均不得遣员到来,另有异议。”(23)这里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望厦条约》“不得轻有更改”,中美两国“均应恪遵”,美利坚联邦各州(“至合众国中各国”)不得派人前来对此另有异议。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在12年后“稍有变通”呢?条件只是因为“至各口情形不一”(“现文”引用时恰恰把这几个字删掉),涉及到贸易及海面各款时,可以稍加修订。这实际上指的只是细小的修订。美国以及各国清楚这一点。中方也清楚这一点。1855年5月,美、英、法三国公使先后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要求在北京修订《望厦条约》,为此清政府指示说:“各夷议定条约,虽有12年后公平酌办之说,原恐日久情形不一,不过稍为变通,其大段断无更改”(24),清政府的认识是合理合法的。按照所谓“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理”,英、法、美各国都没有提出大段修改条约的权利;即使稍加修订,也需要通过外交途径,与清政府商议,“公平酌办”。如果清政府不同意修订,只好等待。以武力逼迫签订的条约是无效的。马克思曾经援引前任香港首席检察官致伦敦《晨星报》的声明,那份声明说:“无论这个条约是怎样的,但既然英国政府及其官吏采取了强力行动,它早已失去了效力,因而大不列颠王国至少已没有权力享受这个条约所赋予它的优先权利和特权。”(25)这就是程序正义优先。

但是,如前所述,英、法、美、俄各国哪一国遵守了这个原则?

唯物史观不能动摇

研究和解读历史,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把研究和解读所得用通俗的文字介绍给广大读者,更应该对社会、对读者抱着非常负责的态度。历史过程、历史事实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并不能由人作任意的解释,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同时,历史进程充满矛盾的运动,复杂的事件是有各种各样具体的事件组成的,我们在分析、研究历史事件时不能把握尽可能多的史料,不能把事物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内,不能抓住历史过程的本质方面,不能对历史现象做出阶级地、辩证地分析,我们就不能从纷纭的历史现象中理出头绪,把握历史过程的基本规律。如果不尊重历史事实,对历史事实、历史过程作任意的解释,那就是历史唯心主义。

流行一种说法: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或者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或者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如果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有思想的人写出的,上述说法有一定的意义。但我认为,当代人研究、撰写历史,还是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用历史主义的方法,观察历史现象,认清历史发展本质,指明历史发展的方向。如果写成人人心中的历史,则言人人殊,失去历史的本来面目,如果拿这种历史去教育青年,就会贻误青年。

历史不是可以任意打扮的姑娘。《现》文的不正确,在于完全抛弃了唯物史观,得出许多错误的观点。试举几例:

“如果照双方的协议办理,导致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的”。这是想当然。列强侵略中国,什么时候都没有与中国“协议”过。历次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条约文本或者是侵略者提供的,或者是侵略者强加的,中国谈判代表哪里有资格置喙?

“如果不打,不是对中国更有利吗”。汪精卫在抗战初期组织低调俱乐部,讲的也是类似这样的话。汪精卫之不齿于历史,已经难以改写了。我们只能这样回答:中国人民对外来侵略如果不抵抗,不打,中国早就成为一个完全的殖民地了。中国还有今天吗?

“面对咄咄逼人的强敌,作为弱势的大清帝国一方,明智的选择是严格执行现有条约,避免与之正面冲突”。当代人俯视历史,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列强是强势一方,封建的中国是弱势一方。但是,在鸦片战争的年代,有哪一个中国人认识到中国是弱势一方呢。即使认识到是弱势的一方,难道弱势的一方面临外敌侵略的时候,就不应该反抗吗?清政府被严格限制在不平等条约体系内,什么时候都是严格遵守条约的,不遵守、不满足原有条约特权的,一向就是外国侵略者。

注:
1:克里米亚战争(Crimean War)

克里米亚战争是1853年至1856年间在欧洲爆发的一场战争,作战的一方是俄罗斯,另一方是奥斯曼帝国、法国、英国,后来皮德蒙特-萨丁尼亚也加入了这一方。一开始它被称为第七次俄土战争,但因为其最长和最重要的战役在克里米亚半岛上爆发后来被称为克里米亚战争。

战争起因

这场战争的表面起因是宗教问题。俄罗斯向奥斯曼帝国提出为保护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东正教徒在“圣地”建立俄罗斯的保护地的要求,这个要求被君士坦丁堡的苏丹拒绝。法国的天主教徒和英国的新教徒也反对俄罗斯在巴勒斯坦建立据点的企图。俄罗斯在苏丹拒绝后决定以此作为采取军事行动的理由。1853年俄罗斯与奥斯曼帝国断交并开始占领多瑙河流域的土耳其附属国。

战争的真正原因是奥斯曼帝国逐渐的、内部的瓦解,俄罗斯认为这是它将它在欧洲的势力不断扩大的好机会,尤其是它获得一个通向地中海和占领巴尔干半岛的好机会。奥斯曼帝国在巴尔干半岛上的统治此时显然摇摇欲坠,而俄罗斯则争取获得对恰纳卡莱海峡和伊斯坦布尔海峡的控制。英国和法国反对俄罗斯的扩张,它们不希望俄罗斯获得这些战略要地以维持它们自己在东南欧的势力和利益。

战争过程

1854年底英国和法国对俄罗斯宣战,1855年皮德蒙特-萨丁尼亚加入这个同盟。奥地利迫使俄罗斯从多瑙河撤军,但并没有帮助英法围攻克里米亚上的塞瓦斯托波尔要塞的舰队。因此奥地利在这场战争中起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虽然它并没有主动参加这场战争。塞瓦斯托波尔被围攻近一年后英法联军占领了一个重要的堡垒,此后俄军退出克里米亚半岛。
2:马神甫事件
1856年2月29日 “西林教案”发生
1856年2月29日 非法侵入广西西林县活动的法籍神甫马赖被拿获正法,史称“西林教案”,又称“马神甫事件”。《中法黄埔条约》允许法国在我国通商口岸设立天主教学。法国为了进一步取得内地传教的合法地位,实现其利用宗教进行侵略活动的野心,纵令教士私入内地传教。1853年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非法从广州潜入广西西林县,勾结官府,包庇教徒马子农、林八等抢掳奸淫激起民愤。本日,新任知县张鸣凤逮捕马赖等26名不法教徒,并处决了马赖和两个罪大恶极的中国教徒。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为进一步取得教会支持,巩固军事独裁及扩张大资产阶级的海外权益,以此为借口,提出“为保护圣教而战”口号,于次年联合英国共同出兵侵华。挑起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3:亚罗号事件

1856年10月8日,英国侵略者制造“亚罗号事件”。1853年英美等国掀起了“修约”交涉未能得逞。10月初,一艘100吨的中国商船“亚罗号”,自厦门开往广州,停泊黄浦。船上水手全是中国人,船主苏亚成也是中国人。该船曾被海盗夺去。为了方便于走私,该船曾在香港英国政府领过登记证。10月8日,广东水师船捕走窝藏在船上的2名中国海盗和10名有嫌疑的中国水手。不想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却借口该船曾在香港注册,领有执照,硬说是英国船,甚至捏造说中国水师曾扯下船上英国旗,侮辱了英国,无理要求两广总督叶名琛立即释放被捕人犯,向英道歉。但是当22日,叶名琛把12人全部送还时,巴夏礼仍然拒收,连叶名琛送去的信件也拒绝拆阅。23日英驻华海军悍然向广州发动进攻。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这样“亚罗号事件”成为了英国政府蓄意挑起侵华战争的借口。

㈡ 旧中国曾经受的屈辱和新中国取得的成就

一、旧中国曾经受的屈辱

1、第一次鸦片战争

1840年,英国政府以林则徐虎门销烟等为借口,决定派出远征军侵华。6月,英军舰船47艘、陆军4000人在海军少将懿律、驻华商务监督义律率领下,封锁海口,鸦片战争开始。

鸦片战争以中国的失败和弥偿而告终。中英双方签署了“南京条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不平等条约。中国开始掠夺土地,对外关税进行赔偿和谈判,严重危害中国主权,开始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失去独立地位,推动自然经济解体。

2、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入侵中国的八国联军的战争是指1900年5月28日。对中国的武装侵略战争包括八大国,包括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日本帝国,意大利王国和奥匈帝国。

入侵中国的联合国部队总数约为5万人。设备齐全,功率非常大。 1900年8月14日,北京市被彻底摧毁。八国联军的任何地方,谋杀,纵火和抢劫!紫禁城,中南海和颐和园有无数珍宝被盗和抢劫!

八国联军的总指挥韦德韦斯特后来承认,中国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抢劫的细节将永远无法被发现,但这一数字将极为重要。 1901年9月7日,由于签署了“辛丑条约”,中国从此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给当时的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痛苦。

3、北京条约

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䜣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今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另外,1887年与葡萄牙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三个条约约文现存于台湾地区,典藏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该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

4、甲午海战

1894年9月17日中国和日本发生在黄海大东沟海域的一次海战,该次海战以中国失败而告终,后果,清政府被迫签订《中日马关条约》。

一八九四年九月十七日,甲午海战爆发。号称亚洲第一,世界第九,清政府花费数百万两白银打造的北洋水师在与日本联合舰队的一系列激烈交战后,损失惨重,退守威海卫基地。

5、辛丑条约

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和英(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美(美利坚合众国)、法、德(德意志帝国)俄(俄罗斯帝国)日(日本帝国)意(意大利王国)奥、西、荷(尼德兰王国)比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此后开启了资本主义浪潮。

二、新中国取得的成就

1、新中国成立和发展,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 ;

2、外交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打破西方国家孤立我国的局面 ;

3、香港,澳门的回归 ;

4、近几年来航天事业的发展,神州飞船的陆续升空,载人航天技术的日趋成熟.;

5、经济、军事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

6.青藏铁路,、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等 ;

7、加入世贸组织、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以及在2000悉尼奥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取得的优异成绩。

㈢ 中国受到的屈辱

一、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清廷原称“万年和约” ,后世又称“江宁条约”、“南京条约” ,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二、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

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三、北京条约

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䜣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今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另外,1887年与葡萄牙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三个条约约文现存于台湾地区,典藏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该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

四、马关条约

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五、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和英(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美(美利坚合众国)、法德、俄、日(日本帝国)意、奥(奥匈帝国)西(西班牙王国)荷(尼德兰王国)比(比利时王国)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

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此后开启了资本主义浪潮。

《辛丑条约》真确文本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

㈣ 孝经的原文/翻译

朕闻上古其风朴略,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及乎仁义既有,亲誉益著。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知孝者,德之本欤?
《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朕尝三复斯言,景行先哲,虽无德教加于百姓,庶几广爱刑于四海。嗟乎,夫子没而微言绝,异端起而大义乖。况泯绝于秦,得之者皆煨烬之末;滥觞于汉,传之者皆糟粕之余。故鲁史《春秋》,学开五传;《国风》、《雅》、《颂》,分为四诗。去圣逾远,源流益别。
近观《孝经》旧注,蝽驳尤甚。至于迹相祖述,殆且百家。业擅专门,犹将十室。希升堂者,必自开户牖。攀逸驾者,必骋殊轨辙。是以道隐小成,言隐浮伪。且传以通经为义,义以必当为主。至当归一,精义无二,安得不翦其繁芜,而撮其枢要也。
韦昭、王肃,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又次焉。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在理或当,何必求人?今故特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约文敷畅,义则昭然;分注错经,理亦条贯。写之琬琰,庶有补于将来。
且夫子谈经,志取垂训。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具载则文繁,略之又义阙。今存于疏,用广发挥。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孔子在家里闲坐,他的学生曾子侍坐在旁边。孔子说∶“先代的帝王有其至高无上的品行和最重要的道德,以其使天下人心归顺,人民和睦相处。人们无论是尊贵还是卑贱,上上下下都没有怨恨不满。你知道那是为甚么吗?”曾子站起身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回答说∶“学生我不够聪明,哪里会知道呢?”
孔子说∶“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你回原来位置坐下,我告诉你。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于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于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诗经·大雅·文王》篇中说过∶‘思念你的先祖,修养自己的德行。’”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孔子说∶“能够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以亲爱恭敬的心情尽心尽力地侍奉双亲,而将德行教化施之于黎民百姓,使天下百姓遵从效法,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呀!《尚书·甫刑》里说∶‘天子一人有善行;万方民众都仰赖他。’”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身为诸侯,在众人之上而不骄傲,其位置再高也不会有倾覆的危险;生活节俭、慎行法度,财富再充裕丰盈也不会损溢。居高位而没有倾覆的危险,所以能够长久保持自己的尊贵地位;财富充裕而不奢靡挥霍,所以能够长久地守住自己的财富。能够保持富有和尊贵,然后才能保住家国的安全,与其黎民百姓和睦相处。这大概就是诸侯的孝道吧。《诗经·小雅·小曼》篇中说∶‘战战兢兢,就像身临深水潭边恐怕坠落,脚踩薄冰之上担心陷下去那样,小心谨慎地处事。’”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不是先代圣明君王所制定的合乎礼法的衣服不敢穿戴,不是先代圣明君王所说的合乎礼法的言语,不敢说;不是先代圣明君王实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不敢去做。所以不合乎礼法的话不说,不合乎礼法道德的行为不做;开口说话不需选择就能合乎礼法,自己的行为不必着意考虑也不会越轨。于是所说的话即便天下皆知也不会有过失之处,所做的事传遍天下也不会遇到怨恨厌恶。衣饰、语言、行为这三点都能做到遵从先代圣明君王的礼法准则,然后才能守住自己祖宗的香火延续兴盛。这就是卿、大夫的孝道啊!《诗经·大雅· 民》里说∶“要从早到晚勤勉不懈,专心奉事天子。” 资于事父以事母,其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其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母亲,爱心是相同的;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国君,崇敬之心也是相同的。所以奉事母亲是用爱心,奉事国君是用尊敬之心,两者兼而有之的是对待父亲。因此用孝道来奉事国君就忠诚,用尊敬之道奉事上级则顺从。能做到忠诚顺从地奉事国君和上级,然后即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职位,并能守住自己对祖先的祭祀。这就是士人的孝道啊!《诗经·小雅·小宛》里说∶“要早起晚睡地去做,不要辱及生养你的父母。”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利用自然的季节,认清土地的高下优劣,行为谨慎,节省俭约,以此来孝养父母,这就是普通老百姓的孝道了。所以上自天子,下至普通老百姓,不论尊卑高下,孝道是无始无终,永恒存在的,有人担心自己不能做到孝,那是没有的事情。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曾子说∶“太伟大了!孝道是多么博大高深呀!”
孔子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乃是人类最为根本首要的品行。天地有其自然法则,人类从其法则中领悟到实行孝道是为自身的法则而遵循它。效法上天那永恒不变的规律,利用大地自然四季中的优势,顺乎自然规律对天下民众施以政教。因此其教化不须严肃施为就可成功,其政治不须严厉推行就能得以治理。从前的贤明君主看到通过教育可以感化民众,所以他首先表现为博爱,人民因此没敢遗弃父母双亲的;向人民陈述道德、礼义,人民就起来去遵行,他又率先以恭敬和谦让垂范于人民,于是人民就不争斗∶用礼仪和音乐引导他们,人民就和睦相处;告诉人民对值得喜好的美的东西和今人厌恶的丑的东西的区别,人民就知道禁令而不犯法了。《诗经·小雅·节南山》篇中说∶‘威严而显赫的太师尹氏,人民都仰望着你。’”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孔子说∶“从前圣明的君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即便是对极卑微的小国的臣属也不遗弃,更何况是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了。所以会得到各诸侯国臣民的欢心,使他们奉祀先王。治理一个封国的诸侯,即便是对失去妻子的男人和丧夫守寡的女人也不敢欺侮,更何况对他属下的臣民百姓了,所以会得到老百姓的欢心,使他们帮助诸侯祭祀祖先。治理自己卿邑的卿大夫,即便对于臣仆婢妾也不失礼,更何况对其妻子、儿女了,所以会得到众人的欢心,便他们乐意奉事其父母亲。只有这样,才会让父母双亲在世时安乐、祥和地生活,死后成为鬼神享受到后代的祭祖。因此也就能够使天下祥和太平,自然灾害不发生,人为的祸乱不会出现。所以圣明的君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会像上面所说的那样。《诗经·大雅·仰之》篇中说∶‘天子有伟大的德行,四方的国家都会归顺他。’”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曾子说∶“我很冒昧地请问,圣人的德行,没有比孝道更大的了吗?”
孔子说∶“天地万物之中,以人类最为尊贵。人类的行为,没有比孝道更为重大的了。在孝道之中,没有比敬重父亲更重要的了。敬重父亲,没有比在祭天的时候,将祖先配祀天帝更为重大的了,而只有周公能够做到这一点。当初,周公在郊外祭天的时候,把其始祖后稷配祀天帝;在明堂祭祀,又把父亲文王配祀天帝。因为他这样做,所以全国各地诸侯能够克尽职守,前来协助他的祭祀活动。可见圣人的德行,又有甚么能超出孝道之上呢?因为子女对父母亲的敬爱,在年幼相依父母亲膝下时就产生了,待到逐渐长大成人,则一天比一天懂得了对父母亲尊严的爱敬。圣人就是依据这种子女对父母尊敬的天性,教导人们对父母孝敬;又因为子女对父母天生的亲情,教导他们爱的道理。圣人的教化之所以不必严厉的推行就可以成功,圣人对国家的管理不必施以严厉粗暴的方式就可以治理好,是因为他们因循的是孝道这一天生自然的根本天性。父亲与儿子的亲恩之情,乃是出于人类天生的本性,也体现了君主与臣属之间的义理关系。父母生下儿女以传宗接代,没有比此更为重要的了;父亲对于子女又犹如尊严的君王,其施恩于子女,没有比这样的恩爱更厚重的了。所以那种不敬爱自己的父母却去爱敬别人的行为,叫做违背道德;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尊敬别人的行为,叫做违背礼法。不是顺应人心天理地爱敬父母,偏偏要逆天理而行,人民就无从效法了。不是在身行爱敬的善道上下功夫,相反凭藉违背道德礼法的恶道施为,虽然能一时得志,也是为君子所卑视的。君子的作为则不是这样,其言谈,必须考虑到要让人们所称道奉行;其作为,必须想到可以给人们带来欢乐,其立德行义,能使人民为之尊敬;其行为举止,可使人民予以效法;其容貌行止,皆合规矩,使人们无可挑剔;其一进一退,不越礼违法,成为人民的楷模。君子以这样的作为来治理国家,统治黎民百姓,所以民众敬畏而爱戴他,并学习仿艾其作为。所以君子能够成就其德治教化,顺利地推行其法规、命令。《诗经·曹风· 鸠》篇中说∶‘善人君子,其容貌举止丝毫不差。’”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孔子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服事;父母生了病,要带着忧虑的心情去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祀,要严肃对待∶礼法不乱。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者势必要遭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乱者免不了遭受刑法,在民众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乱、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对父母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食尽心奉养,也还是不孝之人啊。”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是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对行孝的人有非议、不恭敬,是眼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孔子说∶“教育人民互相亲近友爱,没有比倡导孝道更好的了。教育人民礼貌和顺,没有比服从自己兄长更好的了。转移风气、改变旧的习惯制度,没有比用音乐教化更好的了。更使君主安心,人民驯服,没有比用礼教办事更好的了。所谓的礼,也就是敬爱而已。所以尊敬他人的父亲,其儿子就会喜悦;尊敬他人的兄长,其弟弟就愉快;尊敬他人的君主,其臣下就高兴。敬爱一个人,却能使千万人高兴愉快。所尊敬的对象虽然只是少数,为之喜悦的人却有千千万万,这就是礼敬作为要道的意义之所在啊。”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孔子说∶“君子教人以行孝道,并不是挨家挨户去推行,也不是天天当面去教导。君子教人行孝道,是让天下为父亲的人都能得到尊敬。教人以为弟之道,是让天下为兄长的人都能受到尊敬。教人以为臣之道,是让天下为君主的能受到尊敬。《诗经·大雅· 酌》篇里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是民众的父母。’不是具有至高无上的德行,其怎么能使天下民众顺从而如此伟大呢!”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孔子说∶“君子侍奉父母亲能尽孝,所以能把对父母的孝心移作对国君的忠心;奉事兄长能尽敬,所以能把这种尽敬之心移作对前辈或上司的敬顺;在家里能处理好家务,所以会把理家的道理移于做官治理国家。因此说能够在家里尽孝悌之道、治理好家政的人,其名声也就会显扬于后世了。”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诤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诤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于父,臣不可以不诤于君;故当不义,则诤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曾子说∶“像慈爱、恭敬、安亲、扬名这些孝道,已经听过了天子的教诲,我想再冒昧地问一下,做儿子的一味遵从父亲的命令,就可称得上是孝顺了吗?”孔子说∶“这是甚么话呢?这是甚么话呢?从前,天子身边有7个直言相谏的诤臣,因此,纵使天子是个无道昏君,他也不会失去其天下;诸侯有直言谏争的诤臣5人,即便自己是个无道君主,也不会失去他的诸侯国地盘;卿大夫也有3位直言劝谏的臣属,所以即使他是个无道之臣,也不会失去自己的家园。普通的读书人有直言劝争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声就不会丧失;为父亲的有敢于直言力争的儿子,就能使父亲不会陷身于不义之中。因此在遇到不义之事时,如系父亲所为,做儿子的不可以不劝争力阻;如系君王所为,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谏争。所以对于不义之事,一定要谏争劝阻。如果只是遵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称得上是孝顺呢?”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着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孔子说∶“从前,贤明的帝王奉事父亲很孝顺,所以在祭祀天帝时能够明白上天覆庇万物的道理;奉事母亲很孝顺,所以在社祭后土时能够明察大地孕育万物的道理;理顺处理好长幼秩序,所以对上下各层也就能够治理好。能够明察天地覆育万物的道理,神明感应其诚,就会彰明神灵、降临福瑞来保佑。所以虽然尊贵为天子,也必然有他所尊敬的人,这就是指他有父亲;必然有先他出生的人,这就是指他有兄长。到宗庙里祭祀致以恭敬之意,是没有忘记自己的亲人;修身养心,谨慎行事,是因为恐怕因自己的过失而使先人蒙受羞侮辱。到宗庙祀表达敬意,神明就会出来享受。对父母兄长孝敬顺从达到了极至,即可以通达于神明,光照天下,任何地方都可以感应相通。《诗经·大雅·文王有声》篇中说∶‘从西到东,从南到北,没有人不想悦服的。’”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孔子说∶“君子奉事君王,在朝廷为官的时候,要想看如何竭尽其忠心;退官居家的时候,要想看如何补救君王的过失。对于君王的优点,要顺应发扬;对于君王的过失缺点,要匡正补救,所以君臣关系才能够相互亲敬。《诗经·小雅·隰桑》篇中说∶‘心中充溢着爱敬的情怀,无论多么遥远,这片真诚的爱心永久藏在心中,从不会有忘记的那一天。’”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yǐ],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qīn]而举之,陈其簠簋[fǔ guǐ]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孔子说∶“孝子丧失了父母亲,要哭得声嘶力竭,发不出悠长的哭腔;举止行为失去了平时的端正礼仪,言语没有了条理文采,穿上华美的衣服就心中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快乐,吃美味的食物不觉得好吃,这是做子女的因失去亲人而悲伤忧愁的表现。父母之丧,3天之后就要吃东西,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失去亲人的悲哀而损伤生者的身体,不要因过度的哀毁而灭绝人生的天性,这是圣贤君子的为政之道。为亲人守丧不超过3年,是告诉人们居丧是有其终止期限的。办丧事的时候,要为去世的父母准备好棺材、外棺、穿戴的衣饰和铺盖的被子等,妥善地安置进棺内,陈列摆设上 、簋类祭奠器具,以寄托生者的哀痛和悲伤。出殡的时候,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地哀痛出送。占卜墓穴吉地以安葬。兴建起祭祀用的庙宇,使亡灵有所归依并享受生者的祭祀。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祀,以表示生者无时不思念亡故的亲人。在父母亲在世时以爱和敬来奉事他们,在他们去世后,则怀看悲哀之情料理丧事,如此尽到了人生在世应尽的本分和义务。养生送死的大义都做到了,才算是完成了作为孝子侍奉亲人的义务。”

㈤ 《孝经》全部,急要

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孝经原文
开宗明义章第一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孝经翻译
开宗明义章第一
孔子在家里闲坐,他的学生曾子侍坐在旁边。
孔子说∶“先代的帝王有其至高无上的品行和最重要的道德,以其使天下人心归顺,人民和睦相处。人们无论是尊贵还是卑贱,上上下下都没有怨恨不满。你知道那是为甚麽吗?”
曾子站起身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回答说∶“学生我不够聪敏,哪里会知道呢?”
孔子说∶“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你回原来位置坐下,我告诉你。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於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於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诗经·大雅·文王》篇中说过∶‘怎麽能不思念你的先祖呢?要称述修行先祖的美德啊!’”

㈥ 急!~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继续的原因徥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根本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资本主义侵略者的利益最大化未能得到满足。

《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虽然从中国取得了许多特权,但还要取得更多的特权。它们还要求在中国实现鸦片贸易合法化,要求在中国全境通商,要求在北京设立使馆。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黄宇和教授近年研究第二次鸦片战争,他的最新 研究成果证明,英国之所以发动这场战争,很大程度是要逼迫清政府把鸦片贸易合法化,以保障当时英国在华最大的经济利益———鸦片贸易。(13)谋求在华的全面经济与政治利益,这是它们的根本利益所在。这个根本利益拿不到手,新的一场侵略战争迟早是要爆发的,问题只在发动战争的时机和借口而已。

《现》文说战争的原因,列举了两条。一是“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即外人入城问题),另一是修约问题。这是两条表面原因,如果认为是根本原因则是违背历史真实的。

外人入城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南京条约》第二款:“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驻该五处城邑。”这就是说,一般英国人可以居住在港口,外交官则可以住在城邑。中方认为,按中文字义,城邑不一定指城内,条约未给英国人入城的权利。《南京条约》英文本把中文本中的“港口”和“城邑”通通翻译成Cities and Towns。英方认为Cities and Towns就可以指城内,因此,英国外交官和一般英国人都可以入城。中英双方在条约约文的理解上,发生了很大歧异。按照欧洲人的国际法,《南京条约》的两种文本(当时没有第三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条约签字时未声明以哪种文本为准,在文本的解释发生歧义时,应允许各方各执己见。事实上,这两个文本都是英国提供的。这就造成了入城和反入城的同一法律来源的不同解释。在中方看来,英人要求全面履行条约的理由不充分。其实中国官方在英国的压力下,已经同意英国人可以入城。但是广州城厢内外社团、士绅坚决不同意英国人入城,甚至不惜开战,官方只得以“民情未协”为由,推迟入城的时间。鸦片战争期间英军的暴行和鸦片战争后多起英人恃强作恶的中外纠纷事件,是造成广州民众仇外情绪的一个基本原因。从历史的角度看,广州民众的仇外情绪当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广州民众反入城斗争当时有其发生的条件要求修约,则是西方列强企图从中国拿到更多权益的策略手段。早在1853年,英国就利用最惠国待遇和中美《望厦条约》第34款有关12年后贸易及海面各款稍可变更的规定向中方提出修约要求。这年5月,英国政府训令驻华公使文翰提出修订《南京条约》问题,要他向中方提出:中国应毫无保留地给英国人开放全部城市和港口,英国人走遍全中国不受任何限制。文翰接到训令时,太平军北伐部队已攻进天津附近,文翰感到太平军与清政府之间谁胜谁负难料,就把训令搁置起来。7月,美国向清政府提出帮助镇压太平军作为诱饵,以修约扩大在华权益。清政府怀疑美国的动机,没有接受。其实,研究帝国主义侵华历史的学者早已指出,英国要求修订《南京条约》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南京条约》是一项政治条约,不是商约,没有修订的规定;而修约本身不能包括在最惠国待遇之内。(15)英国利用中国当局不了解欧洲人的国际关系知识,加以蒙哄和欺诈,清政府只有被牵着鼻子走了。

1854年,英国、美国、法国都积极活动修约。但是对于英国来说,采取战争行动解决修约问题的时机没有成熟。最大的原因是,英、法联盟正与俄国为分割和奴役土耳其打着克里米亚战争,英国的军力布置在克里米亚战场上。所以英国政府训令包含修约谈判中要严格避免使用武力,只要中国承认修约的原则,实际谈判不必马上进行。1855年,美国任命传教士伯驾为驻华公使,给伯驾的任务,是要他从清政府取得公使驻京、无限制扩大贸易以及取消对个人自由的任何限制等三项主要权利。伯驾知道,《望厦条约》只规定了12年后作细小的修改,但他认为:“为了达到各国政府的最大利益,不仅细小的修改,而且激烈的变更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必须采取强硬手段”。(16)他在来华前,遍访了伦敦和巴黎外交部,取得了一致意见。1855年8月,伯驾希望北上渤海湾,逼迫北京政府举行修约谈判。包令说:“用孤单的行动而不伴以强大的军事压力,就没有希望从中国取得任何重要的让步”。(17)因为各国军舰尚未调到远东来,没有军力支持,这次北上行动未能成行。这就是说,用战争手段,达到逼迫清政府同意修约的目的,这已经是既定决策。
1856年3月,克里米亚战争结束,俄国战败。这时候,英、法、俄国都把眼光投向了中国,各国军舰都可以移师中国了。在克里米亚战场上厮杀的对手,在中国成为了合作的伙伴。利用战争手段已经决定,侵略者总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正在这时候,马神甫事件发生了。尽管这是一个突发的个别的事件,对于法国来说就是一个好借口,但是,对于英国来说,这个借口还不太有力。不久,亚罗号事件发生了。殖民主义者要寻找侵略中国的借口是不难的。20世纪初法国的研究者研究了资料后指出:包令“要向中国启衅,不愁找不到合法的借口;如果需要的话,他还有本领找到比劫持‘亚罗’号更好的借口。”(18)

至此完全可以看出,第二次鸦片战争是一定要打起来的,并不因为中方的什么态度而转移。而要打这场战争的根本原因,是西方列强要越过条约特权在中国谋取更大的利益。

侵略者没有程序正义

众所周知,侵略者的本质就是掠夺。《现》文在评述马神父事件的时候,拿出了一个“撒手锏”,叫做程序正义优先。文章写道:西林地方官员把马神甫处死,“违反了应把拘捕的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这不仅否认了侵略者的本质,而且完全混淆了事实。

程序正义优先,颇为吓人。似乎当时来自欧洲的英国人、法国人最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实际上,这些貌似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的殖民主义侵略者,来到中国从来没有遵守过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

以马赖案子为例,马赖违法传教在先,而且在传教地区作恶多端,地方官员未能把违法的马赖解送领事而加以处死,违法在后。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为什么不是马赖或者法国首先理亏呢?

又以大沽之战为例。当法国人知道清政府已经在大沽口设防,仍然决定与英国公使乘炮舰从大沽口溯白河到天津。英国公使普鲁斯给英国政府报告说:“我们不得不在天津给予中国政府另一次教训……我一定要使清朝皇帝及其大臣相信:一旦我提出要求,就定要把它索取到手,如不顺从我的要求,我已准备凭借武力威胁来索取。”(19)普鲁斯声称“定行接仗,不走北塘”,坚持经大沽口溯白河进北京。(20)英法联军在充分准备下(仅英国舰队就有战舰、巡洋舰、炮艇共十余艘,士兵2000人),1859年6月25日下午向大沽炮台突然发动进攻。大沽守军进行了坚决回击,激战一昼夜,击沉击毁英法兵船十多只,毙伤英国士兵464人,法军14人,英国舰队司令也受了重伤,不得不狼狈撤走。英法军舰首先向大沽炮台开炮,大沽守军回击,完全是正义的。不容置疑,大沽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侵略者一方。一贯同情被侵略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马克思在1859年9月13日评论道:“即使中国人应该让英国和平的公使前往北京,那末中国人抵抗英国人的武装远征队,毫无疑义地也是有道理的。中国人这种行动,并没有破环条约,而只是挫败了英国人的入侵。”(21)

实际上,清政府已经同意在北京换约,并且安排了大臣到北塘迎接英法公使,安排了沿途招待照料,在北京城内安排了公使住处。清政府从安全出发,指定了公使进京的路线,规定可带随从,不准带武器。这些安排完全合乎当时国际关系的准则。欧洲人制定的国际法没有规定可以携带武器到他国首都去交换条约批准书。这些安排完全符合所谓程序正义的要求。当大沽的消息传到伦敦,英国资产阶级的报纸反诬中国破坏条约,要求英国政府对中国实行“报复”。英国《每日电讯》甚至称:大不列颠应攻打中国沿海各地并占领北京;英国人应该成为中国的主人。马克思当时在评论大沽事件时写道:“难道法国公使留住伦敦的权利就能赋予法国公使以率领法国远征队强行侵入泰晤士河的权利吗?”“既然天津条约中并无条文赋予英国人和法国人以派遣舰队驶入白河的权利,那么非常明显,破坏条约的不是中国人而是英国人,而且,英国人预先就决意要在规定的交换批准书日期以前向中国寻衅了。”“白河冲突并非偶然发生的,相反地,是由额尔金勋爵预先准备好的。”(22)马克思是研究了英国公使和记者从中国发回的报道写下这些评论的。
帝国主义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不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

中美《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因在澳门望厦村签订,又名《望厦条约》),是中美之间缔结的一项商约。它的第34款规定:“合约已经议定,两国各宜遵守,不得轻有更改;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又和约既经批准后,两国官民人等均应恪遵,至合众国中各国均不得遣员到来,另有异议。”(23)这里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望厦条约》“不得轻有更改”,中美两国“均应恪遵”,美利坚联邦各州(“至合众国中各国”)不得派人前来对此另有异议。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在12年后“稍有变通”呢?条件只是因为“至各口情形不一”(“现文”引用时恰恰把这几个字删掉),涉及到贸易及海面各款时,可以稍加修订。这实际上指的只是细小的修订。美国以及各国清楚这一点。中方也清楚这一点。1855年5月,美、英、法三国公使先后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要求在北京修订《望厦条约》,为此清政府指示说:“各夷议定条约,虽有12年后公平酌办之说,原恐日久情形不一,不过稍为变通,其大段断无更改”(24),清政府的认识是合理合法的。按照所谓“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理”,英、法、美各国都没有提出大段修改条约的权利;即使稍加修订,也需要通过外交途径,与清政府商议,“公平酌办”。如果清政府不同意修订,只好等待。以武力逼迫签订的条约是无效的。马克思曾经援引前任香港首席检察官致伦敦《晨星报》的声明,那份声明说:“无论这个条约是怎样的,但既然英国政府及其官吏采取了强力行动,它早已失去了效力,因而大不列颠王国至少已没有权力享受这个条约所赋予它的优先权利和特权。”(25)这就是程序正义优先。

但是,如前所述,英、法、美、俄各国哪一国遵守了这个原则?

唯物史观不能动摇

研究和解读历史,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把研究和解读所得用通俗的文字介绍给广大读者,更应该对社会、对读者抱着非常负责的态度。历史过程、历史事实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并不能由人作任意的解释,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同时,历史进程充满矛盾的运动,复杂的事件是有各种各样具体的事件组成的,我们在分析、研究历史事件时不能把握尽可能多的史料,不能把事物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内,不能抓住历史过程的本质方面,不能对历史现象做出阶级地、辩证地分析,我们就不能从纷纭的历史现象中理出头绪,把握历史过程的基本规律。如果不尊重历史事实,对历史事实、历史过程作任意的解释,那就是历史唯心主义。

流行一种说法: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或者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或者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如果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有思想的人写出的,上述说法有一定的意义。但我认为,当代人研究、撰写历史,还是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用历史主义的方法,观察历史现象,认清历史发展本质,指明历史发展的方向。如果写成人人心中的历史,则言人人殊,失去历史的本来面目,如果拿这种历史去教育青年,就会贻误青年。

历史不是可以任意打扮的姑娘。《现》文的不正确,在于完全抛弃了唯物史观,得出许多错误的观点。试举几例:

“如果照双方的协议办理,导致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的”。这是想当然。列强侵略中国,什么时候都没有与中国“协议”过。历次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条约文本或者是侵略者提供的,或者是侵略者强加的,中国谈判代表哪里有资格置喙?

“如果不打,不是对中国更有利吗”。汪精卫在抗战初期组织低调俱乐部,讲的也是类似这样的话。汪精卫之不齿于历史,已经难以改写了。我们只能这样回答:中国人民对外来侵略如果不抵抗,不打,中国早就成为一个完全的殖民地了。中国还有今天吗?

“面对咄咄逼人的强敌,作为弱势的大清帝国一方,明智的选择是严格执行现有条约,避免与之正面冲突”。当代人俯视历史,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列强是强势一方,封建的中国是弱势一方。但是,在鸦片战争的年代,有哪一个中国人认识到中国是弱势一方呢。即使认识到是弱势的一方,难道弱势的一方面临外敌侵略的时候,就不应该反抗吗?清政府被严格限制在不平等条约体系内,什么时候都是严格遵守条约的,不遵守、不满足原有条约特权的,一向就是外国侵略者。

㈦ 中国屈辱的历史 像圆明园的毁灭

1、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入侵中国的八国联军的战争是指1900年5月28日。对中国的武装侵略战争包括八大国,包括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日本帝国,意大利王国和奥匈帝国。

八国联军的指挥官韦德韦斯特后来承认,中国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抢劫的细节永远不会被发现,但这个数字将是非常重要的。 1901年9月7日,由于“新周条约”的签署,中国从此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给当时的国家和人民带来前所未有的苦难。

2、辛丑条约

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和英(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美、、法、德、俄(俄罗斯帝国)日(日本帝国)意(意大利王国)奥、西、荷(尼德兰王国)比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此后开启了资本主义浪潮。


3、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政府与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山口下关签署的一项不平等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抗日战争中的抗日战争的结束。

“马关条约”给予日本巨大的利益,并激发了其雄心勃勃的雄心壮志;它使中国的国家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化程度不断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出口资本的需求,然后这些权力引发了分裂中国的狂热。

4、南京大屠杀

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略者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基本的人类道德标准。这是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众多暴行中最突出和最有代表性的例子之一。

据调查,南京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有28起日军大规模杀人案,造成19万多人死亡;分散屠杀案件858起,死亡人数超过15万,死亡总人数超过30万,造成了可怕的悲剧。 2015年10月9日,“南京大屠杀历史档案”正式列入“世界记忆”。

5、北京条约

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三个条约约文现存于台湾地区,典藏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该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

㈧ 声明,却没有任何反击行动.这样真的好吗

觉得这一份声明没有什么,反击能力的其实还有这样的,如果他严重干扰你,起码没有什麽反击力,也可以限制。

㈨ 英国发动战争的真正目的,输入鸦片的目的

请仔细看完 很好的回答: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根本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资本主义侵略者的利益最大化未能得到满足。

《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虽然从中国取得了许多特权,但还要取得更多的特权。它们还要求在中国实现鸦片贸易合法化,要求在中国全境通商,要求在北京设立使馆。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黄宇和教授近年研究第二次鸦片战争,他的最新 研究成果证明,英国之所以发动这场战争,很大程度是要逼迫清政府把鸦片贸易合法化,以保障当时英国在华最大的经济利益———鸦片贸易。(13)谋求在华的全面经济与政治利益,这是它们的根本利益所在。这个根本利益拿不到手,新的一场侵略战争迟早是要爆发的,问题只在发动战争的时机和借口而已。

《现》文说战争的原因,列举了两条。一是“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即外人入城问题),另一是修约问题。这是两条表面原因,如果认为是根本原因则是违背历史真实的。

外人入城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南京条约》第二款:“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驻该五处城邑。”这就是说,一般英国人可以居住在港口,外交官则可以住在城邑。中方认为,按中文字义,城邑不一定指城内,条约未给英国人入城的权利。《南京条约》英文本把中文本中的“港口”和“城邑”通通翻译成Cities and Towns。英方认为Cities and Towns就可以指城内,因此,英国外交官和一般英国人都可以入城。中英双方在条约约文的理解上,发生了很大歧异。按照欧洲人的国际法,《南京条约》的两种文本(当时没有第三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条约签字时未声明以哪种文本为准,在文本的解释发生歧义时,应允许各方各执己见。事实上,这两个文本都是英国提供的。这就造成了入城和反入城的同一法律来源的不同解释。在中方看来,英人要求全面履行条约的理由不充分。其实中国官方在英国的压力下,已经同意英国人可以入城。但是广州城厢内外社团、士绅坚决不同意英国人入城,甚至不惜开战,官方只得以“民情未协”为由,推迟入城的时间。鸦片战争期间英军的暴行和鸦片战争后多起英人恃强作恶的中外纠纷事件,是造成广州民众仇外情绪的一个基本原因。从历史的角度看,广州民众的仇外情绪当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广州民众反入城斗争当时有其发生的条件要求修约,则是西方列强企图从中国拿到更多权益的策略手段。早在1853年,英国就利用最惠国待遇和中美《望厦条约》第34款有关12年后贸易及海面各款稍可变更的规定向中方提出修约要求。这年5月,英国政府训令驻华公使文翰提出修订《南京条约》问题,要他向中方提出:中国应毫无保留地给英国人开放全部城市和港口,英国人走遍全中国不受任何限制。文翰接到训令时,太平军北伐部队已攻进天津附近,文翰感到太平军与清政府之间谁胜谁负难料,就把训令搁置起来。7月,美国向清政府提出帮助镇压太平军作为诱饵,以修约扩大在华权益。清政府怀疑美国的动机,没有接受。其实,研究帝国主义侵华历史的学者早已指出,英国要求修订《南京条约》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南京条约》是一项政治条约,不是商约,没有修订的规定;而修约本身不能包括在最惠国待遇之内。(15)英国利用中国当局不了解欧洲人的国际关系知识,加以蒙哄和欺诈,清政府只有被牵着鼻子走了。

1854年,英国、美国、法国都积极活动修约。但是对于英国来说,采取战争行动解决修约问题的时机没有成熟。最大的原因是,英、法联盟正与俄国为分割和奴役土耳其打着克里米亚战争,英国的军力布置在克里米亚战场上。所以英国政府训令包含修约谈判中要严格避免使用武力,只要中国承认修约的原则,实际谈判不必马上进行。1855年,美国任命传教士伯驾为驻华公使,给伯驾的任务,是要他从清政府取得公使驻京、无限制扩大贸易以及取消对个人自由的任何限制等三项主要权利。伯驾知道,《望厦条约》只规定了12年后作细小的修改,但他认为:“为了达到各国政府的最大利益,不仅细小的修改,而且激烈的变更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必须采取强硬手段”。(16)他在来华前,遍访了伦敦和巴黎外交部,取得了一致意见。1855年8月,伯驾希望北上渤海湾,逼迫北京政府举行修约谈判。包令说:“用孤单的行动而不伴以强大的军事压力,就没有希望从中国取得任何重要的让步”。(17)因为各国军舰尚未调到远东来,没有军力支持,这次北上行动未能成行。这就是说,用战争手段,达到逼迫清政府同意修约的目的,这已经是既定决策。
1856年3月,克里米亚战争结束,俄国战败。这时候,英、法、俄国都把眼光投向了中国,各国军舰都可以移师中国了。在克里米亚战场上厮杀的对手,在中国成为了合作的伙伴。利用战争手段已经决定,侵略者总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正在这时候,马神甫事件发生了。尽管这是一个突发的个别的事件,对于法国来说就是一个好借口,但是,对于英国来说,这个借口还不太有力。不久,亚罗号事件发生了。殖民主义者要寻找侵略中国的借口是不难的。20世纪初法国的研究者研究了资料后指出:包令“要向中国启衅,不愁找不到合法的借口;如果需要的话,他还有本领找到比劫持‘亚罗’号更好的借口。”(18)

至此完全可以看出,第二次鸦片战争是一定要打起来的,并不因为中方的什么态度而转移。而要打这场战争的根本原因,是西方列强要越过条约特权在中国谋取更大的利益。

侵略者没有程序正义

众所周知,侵略者的本质就是掠夺。《现》文在评述马神父事件的时候,拿出了一个“撒手锏”,叫做程序正义优先。文章写道:西林地方官员把马神甫处死,“违反了应把拘捕的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这不仅否认了侵略者的本质,而且完全混淆了事实。

程序正义优先,颇为吓人。似乎当时来自欧洲的英国人、法国人最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实际上,这些貌似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的殖民主义侵略者,来到中国从来没有遵守过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

以马赖案子为例,马赖违法传教在先,而且在传教地区作恶多端,地方官员未能把违法的马赖解送领事而加以处死,违法在后。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为什么不是马赖或者法国首先理亏呢?

又以大沽之战为例。当法国人知道清政府已经在大沽口设防,仍然决定与英国公使乘炮舰从大沽口溯白河到天津。英国公使普鲁斯给英国政府报告说:“我们不得不在天津给予中国政府另一次教训……我一定要使清朝皇帝及其大臣相信:一旦我提出要求,就定要把它索取到手,如不顺从我的要求,我已准备凭借武力威胁来索取。”(19)普鲁斯声称“定行接仗,不走北塘”,坚持经大沽口溯白河进北京。(20)英法联军在充分准备下(仅英国舰队就有战舰、巡洋舰、炮艇共十余艘,士兵2000人),1859年6月25日下午向大沽炮台突然发动进攻。大沽守军进行了坚决回击,激战一昼夜,击沉击毁英法兵船十多只,毙伤英国士兵464人,法军14人,英国舰队司令也受了重伤,不得不狼狈撤走。英法军舰首先向大沽炮台开炮,大沽守军回击,完全是正义的。不容置疑,大沽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侵略者一方。一贯同情被侵略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马克思在1859年9月13日评论道:“即使中国人应该让英国和平的公使前往北京,那末中国人抵抗英国人的武装远征队,毫无疑义地也是有道理的。中国人这种行动,并没有破环条约,而只是挫败了英国人的入侵。”(21)

实际上,清政府已经同意在北京换约,并且安排了大臣到北塘迎接英法公使,安排了沿途招待照料,在北京城内安排了公使住处。清政府从安全出发,指定了公使进京的路线,规定可带随从,不准带武器。这些安排完全合乎当时国际关系的准则。欧洲人制定的国际法没有规定可以携带武器到他国首都去交换条约批准书。这些安排完全符合所谓程序正义的要求。当大沽的消息传到伦敦,英国资产阶级的报纸反诬中国破坏条约,要求英国政府对中国实行“报复”。英国《每日电讯》甚至称:大不列颠应攻打中国沿海各地并占领北京;英国人应该成为中国的主人。马克思当时在评论大沽事件时写道:“难道法国公使留住伦敦的权利就能赋予法国公使以率领法国远征队强行侵入泰晤士河的权利吗?”“既然天津条约中并无条文赋予英国人和法国人以派遣舰队驶入白河的权利,那么非常明显,破坏条约的不是中国人而是英国人,而且,英国人预先就决意要在规定的交换批准书日期以前向中国寻衅了。”“白河冲突并非偶然发生的,相反地,是由额尔金勋爵预先准备好的。”(22)马克思是研究了英国公使和记者从中国发回的报道写下这些评论的。
帝国主义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不遵守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

中美《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因在澳门望厦村签订,又名《望厦条约》),是中美之间缔结的一项商约。它的第34款规定:“合约已经议定,两国各宜遵守,不得轻有更改;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又和约既经批准后,两国官民人等均应恪遵,至合众国中各国均不得遣员到来,另有异议。”(23)这里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望厦条约》“不得轻有更改”,中美两国“均应恪遵”,美利坚联邦各州(“至合众国中各国”)不得派人前来对此另有异议。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在12年后“稍有变通”呢?条件只是因为“至各口情形不一”(“现文”引用时恰恰把这几个字删掉),涉及到贸易及海面各款时,可以稍加修订。这实际上指的只是细小的修订。美国以及各国清楚这一点。中方也清楚这一点。1855年5月,美、英、法三国公使先后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要求在北京修订《望厦条约》,为此清政府指示说:“各夷议定条约,虽有12年后公平酌办之说,原恐日久情形不一,不过稍为变通,其大段断无更改”(24),清政府的认识是合理合法的。按照所谓“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理”,英、法、美各国都没有提出大段修改条约的权利;即使稍加修订,也需要通过外交途径,与清政府商议,“公平酌办”。如果清政府不同意修订,只好等待。以武力逼迫签订的条约是无效的。马克思曾经援引前任香港首席检察官致伦敦《晨星报》的声明,那份声明说:“无论这个条约是怎样的,但既然英国政府及其官吏采取了强力行动,它早已失去了效力,因而大不列颠王国至少已没有权力享受这个条约所赋予它的优先权利和特权。”(25)这就是程序正义优先。

但是,如前所述,英、法、美、俄各国哪一国遵守了这个原则?

唯物史观不能动摇

研究和解读历史,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把研究和解读所得用通俗的文字介绍给广大读者,更应该对社会、对读者抱着非常负责的态度。历史过程、历史事实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并不能由人作任意的解释,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同时,历史进程充满矛盾的运动,复杂的事件是有各种各样具体的事件组成的,我们在分析、研究历史事件时不能把握尽可能多的史料,不能把事物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内,不能抓住历史过程的本质方面,不能对历史现象做出阶级地、辩证地分析,我们就不能从纷纭的历史现象中理出头绪,把握历史过程的基本规律。如果不尊重历史事实,对历史事实、历史过程作任意的解释,那就是历史唯心主义。

流行一种说法: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或者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或者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如果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有思想的人写出的,上述说法有一定的意义。但我认为,当代人研究、撰写历史,还是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用历史主义的方法,观察历史现象,认清历史发展本质,指明历史发展的方向。如果写成人人心中的历史,则言人人殊,失去历史的本来面目,如果拿这种历史去教育青年,就会贻误青年。

历史不是可以任意打扮的姑娘。《现》文的不正确,在于完全抛弃了唯物史观,得出许多错误的观点。试举几例:

“如果照双方的协议办理,导致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的”。这是想当然。列强侵略中国,什么时候都没有与中国“协议”过。历次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条约文本或者是侵略者提供的,或者是侵略者强加的,中国谈判代表哪里有资格置喙?

“如果不打,不是对中国更有利吗”。汪精卫在抗战初期组织低调俱乐部,讲的也是类似这样的话。汪精卫之不齿于历史,已经难以改写了。我们只能这样回答:中国人民对外来侵略如果不抵抗,不打,中国早就成为一个完全的殖民地了。中国还有今天吗?

“面对咄咄逼人的强敌,作为弱势的大清帝国一方,明智的选择是严格执行现有条约,避免与之正面冲突”。当代人俯视历史,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列强是强势一方,封建的中国是弱势一方。但是,在鸦片战争的年代,有哪一个中国人认识到中国是弱势一方呢。即使认识到是弱势的一方,难道弱势的一方面临外敌侵略的时候,就不应该反抗吗?清政府被严格限制在不平等条约体系内,什么时候都是严格遵守条约的,不遵守、不满足原有条约特权的,一向就是外国侵略者

㈩ 《尚书序》

孔颖达《尚书序》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至於夏商周之书,虽设教不伦,雅诰奥义,其归一揆,是故历代宝之 ,以为大训。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春秋左氏传》曰:“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

先君孔子,生於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迄于周,殳夷烦乱,剪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举而行,三千之徒,并受其义。 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书于屋壁。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馀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百篇之义,世莫得闻。

至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闻金石丝竹之音,乃不坏宅,悉以书还孔氏。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於《尧典》,《益稷》合於《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於《顾命》,复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其馀错乱磨灭,弗可复知,悉上送官,藏之书府,以待能者。

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於是遂研精殚思,博考经籍,采摭群言,以立训传,约文申义,敷畅厥旨,庶几有补於将来。

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既毕,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之子孙,以贻后代,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 (据《十三经注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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